2004年大法官釋字585號發布,雖然肯定立法院享有一定的調查權,但由於行使調查權的方式,遲遲未能制定法律規範之,等於無從行使,所以才有多年來修訂<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等改革法案的建議。為了完善立法權監督行政權的職能,參考歐美日各國相關的制度,至少自2012年以來,當時在野的民進黨陸續提出了多次的法案版本,蔡英文總統在2015年的競選主張,亦包括建立國會的聽證調查制度。
這兩周以來,國會改革法案大體已完成立法程序,朝野對抗激烈,更有大量群眾集結立院外圍,表達對法案修訂的不滿。
民進黨陣營擁有強大的對抗意志,擅於輿論操作、群眾煽動,挾其多年貪腐與清算政敵的資源與經驗,使用一系列的謠言和低劣的手段,激化社會對立,連自己多年鼓吹的主張,都可以立場丕變,並對他黨極盡抹黑之能事,我感受到的可怕之處,似乎是小規模的、中共早期政治運動那樣的氣氛。
依民進黨善鬥之屬性,未來數年,類似的朝野對抗事件恐怕將層出不窮,而類似的輿論操作、群眾煽動是否也將一波接一波?
美中新冷戰,海峽兩岸硬碰硬,島嶼境內又朝野對抗,戒慎而憂,只能盡量做好心理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