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4|閱讀時間 ‧ 約 26 分鐘

故事真正結束以前,都是個人選擇而已

凱文打開天窗談了好幾個月,放置的草稿改了又改,看見了一個可以談的切入點,也差不多該發出系列第一篇了,遂搭著話題而上。

看見髮型設計師在threads上的那篇文時,底下還沒有很多人留言,想著這篇到底會是恭喜的人多還是質疑的人多,想說點什麼,但那是別人的人生,就算了。

男方長得好看、有在打理自己,看起來也認真努力,不太懂為何在臺灣找不到共組家庭的人,但總之資本主義社會能用錢解決的就不是問題。後來才發現他有過一段婚姻,也就是曾經有過想一起共組家庭的人,前妻比自己大八歲,兩人想要小孩的時候已經太晚。後來離婚。這種時候就會發現,即使不孕的原因也有可能在男方,但只要發現女方比男方年紀大,普遍都會覺得是女生的問題,甚至就算是年紀小,社會還是會先覺得是不是女方有什麼婦女隱疾之類。


教條總是互相矛盾

多了前妻這層背景,大概也不難理解。自己的價值觀在某個人生階段的時候改變了。他只是選擇了對目前的他來說最重要的事情而已。

臺灣的女權常被說過度發展,常常被笑是「女拳」,說是自助餐啦、看看其他國家的女性在社會中的地位要知足了等等,關於知足這件事也滿好笑的,老是要人知足的話,每個人每天還活著就要知足感謝了,可這些叫台女要知足的人,在現實生活中恐怕完全不知道謙虛感謝是什麼,一有什麼風吹草動先怪東怪西怪天怪地就是不怪自己的人,往往也都跟這些說教者重疊。

相較於在那些欲跟丈夫離婚或分手就有很高機率被打被殺的國家(複數),確實臺灣的女生地位相對安全(注意,我說的不是『高低』,是安全性),但也就止於「有機會反駁」、「有機會吵架」而已。如此低的標準,真不知道要臺灣女性知足什麼。可能大家一起知足,世界就會大同吧?建議諸位臺男,也一起知足,就算年齡大,她也沒有嫌棄你年少輕狂,跟你在一起這麼久,應該也沒被少說『老牛吃嫩草』或是『妳老公年紀比妳小還願意娶妳,妳要知足了』之類的。好吧,這也就是我腦補。總之,他們意識到自己在價值觀上已經錯過,於是和平分手。

倘若人的時間是無限的,很多問題都不會出現了

「正確」的文化

童養媳、童婚、聘金......。這些不光是越南,是很多國家都有(或曾經有)的習俗文化。直接連到人口販賣,是有點過了,我覺得稱為「人口買斷」會比較合理,畢竟男方主要是想要小孩。

許多人套一句『這是習俗文化啊』,所以覺得不需要去改變它,但故意忽略各種婚姻手段從一開始都有它的時代背景、而當情況改變,因為該手段還是對自己比較有利而不願改變想法,應該也不是什麼值得稱頌的行為。但反正,世上願意踏出舒適圈的人本就不多。

撇除掉任何政治正確的聲明,沒有任何人被強迫、或是在理解事情後果前被強迫做決定的時候,才是正義正確的。『被強迫』這件事,可能發生在任何人身上,男性被強迫努力、被強迫一定要傳宗接代、被強迫傷心不能掉淚、被強迫成為情緒失語者;女性被社會耳語強迫在自己不想生的年紀生了小孩、被強迫要體諒在外上班的老公、被強迫在小孩面前不得崩潰。

要有任何人不被強迫、不覺得受到委屈的世界才有可能大同吧?但這樣一來,可能連出生這件事,都有可能不是正義的了。就算不是因為父母強迫我們出生,而是如一些身心靈導師說的、因為某些原因自己選擇來到世上,那『某些原因』往往也與靈魂承襲而來的委屈脫不了關係。


後記

在談論憂鬱症的時候,不論男女,基本上大家都能有個痛苦不能比較的共識。但在談論女性在社會中受到的不公平對待時,卻常常會有臺男跳出來說男生也很痛苦壓力也很大。實在令人詫異。

太多文化的歷史長河裡,太多女性被生理上的限制為由被迫在自己不想結婚的時間結婚、被迫在自己不想生小孩的時間裡生小孩,生不出來的在做牛做馬之後被二度傷害拋棄,這些故事多到可以成為女性文學中的一類。可女性文學卻是在近代才有稍微露出,當代才有所謂發展。那時候,關於不孕的究責常常都是女性。

今天世界上是寡精症甚至無精症越來越多的情況,是否能視為一種為當時受到傷害的女性平反的天罰呢?

又,價值觀順序容易隨著時間或閱歷改變的人類,真的適合繁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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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著話題完成了結構紊亂的系列第一篇。有喜歡的話,可以在下方留言處砸顆椰子🥥的表情符號。沒有什麼特別的意義,只是表示「yeah(椰的諧音)我看完了」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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