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6|閱讀時間 ‧ 約 28 分鐘

2024入境台灣必知規定,帶錯東西小心被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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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關稅署最新規定,自2024年6月26日起,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免稅額度從原本的2萬元提高到3.5萬元,讓遊客可以盡情購物!但你知道有哪些物品是不能帶回台灣的嗎?很多人可能並不清楚,為了避免帶回國的物品被海關沒收,一定要注意台灣入境的相關規定,才不會花錢當冤大頭!

免稅額度提升至3.5萬元

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的免稅額度,自6月26日起從2萬元調高至3.5萬元,讓暑假出國購物的國人都受惠。此外,現行「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入境旅客攜帶自用或家用行李物品,除管制品及煙酒外,每人免稅額2萬元,超過免稅額應申報。但若有明顯帶貨營利行為,或經常出入境且有違規記錄者不適用。

★最新資訊請參考:

台灣入境規定限制


食品類

  • 生乳、鮮奶:不可入境,生乳卷蛋糕也不行
  • 新鮮、冷藏、冷凍、熟食真空肉類:不可入境
  • 新鮮松露:不可入境
  • 肉乾、肉鬆:無論什麼包裝都禁止,真空包裝也不行
  • 鵝肝:玻璃罐不可入境,但金屬包裝可以入境
  • 罐頭、泡麵:可以入境
  • 明太子、鮭魚卵:可以入境
  • 魚鬆:可以入境
  • 保久乳、奶粉、乳酪、優酪乳:可以入境
  • 軟氏罐頭:可以入境,有寫高溫殺菌
  • 米:可以入境,1公斤以內
  • 茶葉:可以入境,1公斤以內
  • 乾香菇:可以入境,1公斤以內
  • 乾辣椒:可以入境,6公斤以內
  • 熟花生、蒜頭:可以入境,1公斤以內
  • 燕窩:可以入境,市值不能超過台幣2萬元,超過須申報

化妝保養品類

面膜、眼霜、唇膜、化妝水、精華液等「未含藥用」成份的美妝品(包含染、燙髮劑、防曬、美白產品),每種最多12瓶,合計不超過36瓶,單樣攜帶總價值2萬以上需要報稅。

隱形眼鏡類

攜帶超過以下自用限量,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專供個人自用」,並向海關申報。

  1. 日拋隱形眼鏡:單一度數60片,限1種品牌、2種度數。
  2. 矯正鏡片:不超過1副。

煙酒類

每位年滿20歲(自民國112年1月1日起,入境旅客攜帶酒之年齡限制調整為18歲,惟攜帶煙的年齡仍維持20歲)之成年旅客,可攜帶煙酒產品數量規定如下。以下數量包含旅客隨身及不隨身行李內之所有煙酒產品(包含免稅商店購得、機上購得、國外購得、自國內攜出再攜回之煙酒產品等),更多詳情請參閱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煙酒」。

*煙類:

  • 免稅數量規定(免申報):捲煙200支或雪茄25支或煙絲1磅。
  • 限量規定(有申報):捲煙5條(1,000支)或雪茄125支或煙絲5磅。

(★小提醒:根據菸害防制法,對所有電子煙及未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加熱菸,全面禁止製造、輸入、販賣、供應、展示、廣告及使用。出國購物切記不論數量多寡,都不可輸入或攜帶入境,無論送禮或自用皆恐受罰,更不能當作獲利的途徑,如經查獲者,依菸害防制法第26條規定,最高可處新臺幣500萬元罰鍰,貨品亦不得領回並全數銷毀。)

►相關資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專區查詢。

*酒類:

  • 免稅數量規定(免申報):總量1公升
  • 限量規定(有申報):總量5公升(但未開放進口之大陸地區酒類限量1公升)

備註

圖片來源: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


►免稅數量規定說明:

  1. 未超過免稅數量:不須向海關申報。
  2. 超過免稅數量:須經紅線檯向海關申報後通關,限量規定內之煙酒產品,經查驗後可繳稅放行。

►限量規定說明:

  1. 未超過限量規定:扣除免稅數量後,徵稅放行。
  2. 超過限量規定:應檢附煙酒進口業許可執照,依「關稅法第17條規定」填具進口報單,以廠商名義辦理報關進口,或就超額部分辦理退運。

藥品類

入境時攜帶自用藥物之相關規定,可參閱以下:

*錠狀、膠囊狀食品:每種最多12瓶(盒、罐、包、袋),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包、袋)。 *非處方西藥:每種最多12瓶(盒、罐、條、支),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 *一般處方西藥:依據是否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限量(針劑產品須攜有處方箋或證明文件):

  1. 未攜帶:以2個月用量為限。
  2. 有攜帶:不超過所開立之合理用量,且最多為6個月用量。

(★以上三項都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個人自用藥品專案進口許可證」,並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後可攜入。)

*管制處方西藥:須攜帶醫師處方箋或證明文件,並以治療本人疾病者為限,不得超過所開立之用量,且以6個月用量為限。

(★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病人隨身攜帶管制藥品入境出境中華民國聲明書」,並於出入境時向海關申報。)

*中藥:

  1. 中藥材:每種重量以1公斤為限,總重量不超過12公斤。
  2. 口服中藥製劑:每種劑型以12瓶(盒、罐、條、支)為限,合計不超過36瓶(盒、罐、條、支),且總重量不超過1.2公斤。

(★須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中藥材中藥製劑專供個人自用專案進口許可證」,並於入境時向海關申報。)

現金珠寶類

攜帶超過限額,請填具「中華民國海關申報單」及「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攜帶現鈔、有價證券、黃金、物品等入出境登記表」或至關港貿單一窗口進行「線上預先申報登記」→經紅線檯向海關申報後通關。

*新臺幣:限額10萬元。超額部分須退運(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再攜出)。

*人民幣:限額2萬元。超額部分須退運(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再攜出)。

*外幣:等值美金1萬元。可全數攜入。

*無記名有價證券:等值美金1萬元。可全數攜入。

*黃金:等值美金2萬元。總價值超過等值美金2萬元者,於辦理報關手續前,須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話:02-23510271)申請「輸入許可證

*超越自用目的之鑽石/寶石/白金:等值美金50萬元。總價值超過等值美金2萬元者,於辦理報關手續前,須另向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電話:02-23510271)申請「輸入許可證

禁攜物品

  • 電擊器、手電筒式電擊器
  • 催淚噴霧、胡椒噴霧、防狼噴霧
  • 小刀、摺刀、飛鏢、電擊器等
  • 各類毒品、持有藥物原料藥、禁止或製造用於生產或轉製毒品
  • 大麻、THC 或大麻成分相關製品(CBD須申請進口許可證)
  • 仿冒商品
  • 各類肉製品及肉鬆(包含火腿、肉乾、香腸等)、牛肉、羊肉、豬肉、鴨肉、鵝肉等均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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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入境的最新規定,不僅要遵守免稅額度與攜帶品項的限制,更要了解哪些是完全禁止的物品。這樣才能避免不必要的麻煩,讓你回國時能夠順利通關,享受旅途的美好回憶。希望這篇文章能為你提供有用的資訊,祝你有個愉快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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