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9|閱讀時間 ‧ 約 26 分鐘

《這時對,那時錯》:對的時間,對的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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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我很認真地聽過妳給我發的歌了。我想最好的事,不過就是在對的時間,遇上對的電影。沒有比這更好的事了,對吧?可能還是有的。我也相信是有的。電影無法被推薦,是它的命運。我看《江邊旅館》的時候,還不知道旅館是什麼意思。看《這時對,那時錯》,意外地把它分成了一半,分開了兩天,配合了它的結構,捨棄了在大台階播放的人見人愛的《不作虧心事》。那也還沒到非看不可,因為我沒有一個在外遊蕩到晚上七點的理由。時機還不對。我出去後再回來,把《這時對,那時錯》剩下的一半看完了。


謝謝妳給我發了一首歌。我邊晾衣服邊聽的。電影剩下一小時,我開了洗衣機,洗一小時的衣服。電影沒看完,衣服已經洗好了;把衣服晾完,就要出門了。我知道我的命跟音樂無關,跟影像的緣分自以為的比其他媒介高一點。還有當代藝術,印象派,一切可以遊走的,場域特定,公共,地景,用身體記住空間大小,我都喜歡。我知道不是每個人都喜歡。我一廂情願,勉強地把緣分拖長到今天。我沒有那麼愛影像。我會信手拈來一些讓我想到你的電影,如果我認識你的話。謝謝妳的推薦,我也想過,有人偶然會給我推薦電影。要不我給你推薦電影,你給我推薦音樂。我認為你會喜歡的東西,只不過是我以為而已。你也不用去看。如果我說某部電影很適合你,或者說某部電影讓我想到了你,那也是我以為而已。你也不用去看。可是你給我發的歌,我會去聽的。


有你或沒有你,我也會去跳舞。歌詞這樣重重複複。倒是給了我邁步的勇氣。敏喜說她不理解怎麼有人會喊生活無聊,她每天畫畫、做家事、散步一小時,已經沒有空間容讓她抱怨生活無聊。跟自己的約定不可違,習慣很重要。我想我也可以這樣每天走一小時,反正夜晚的時間終究會過去的。有你,沒有你,每個人都要出去走走,邊聽歌邊走。他拍的電影,也是重重複複的。如果你明天就要回首爾了,那我們還可以在不同的城市努力嗎?其實我也不想去詭辯這種一分為二的結構,起的是什麼作用。我也不想去說片段處於現實還是幻想還是一種可能性。它們好像是同一樣東西,像是一座城市在日照的不同時分,產生了不同面貌。人們從過去走到現在,應該也還是同一樣東西。


我還是真喜歡這部電影,因為我在對的時間遇到它。每次看完洪尚秀的電影都會胡謅一些東西,他有這樣的辦法和能力。可能他真是那位詩人,真是拍電影給人在孤獨的時候看的那位導演。我說他的電影,很適合在電影院看,也很適合邊吃飯邊看,因為角色也會跟著吃飯。那年我們就邊喝燒酒邊在電影院看,酒不好喝,心情卻好。很久沒喝酒,喝了很多咖啡,發現無咖啡因的咖啡最適合自己。總有些時刻我們看他的電影笑得很開心。我只是煩惱我要到哪裏看《旅人的需要》,如果我已經刻意錯過了整個香港國際電影節,錯過了那個可以去澳門的週末。這次我沒有開投影機,我想把多出來的投影機賣了。把電腦放在腿上,想到了它的名字叫Laptop。敏喜的聲音很好聽。


不小心看見有人說尚秀喜歡塞尚,我也喜歡塞尚。最近開始明白推薦序的意義,開始知道我喜歡的人就會認識我喜歡的人,我不喜歡的人自然也會喜歡我不喜歡的人,那省卻了一些做抉擇的時間。我說,我們要做得更好,為了給這個世界多一種選擇。妳說妳不要,這已經是妳最好的狀態了。我談論著喜歡的人,不喜歡的人的時候,也想像著有人會不喜歡我,連同不喜歡我喜歡的人。我總以為好感是雙向的,現在我不再這麼想了。而我喜歡的人也會喜歡著我不喜歡的人,也不喜歡我。最難的是相遇,謝謝妳告訴我,妳喜歡過我寫的。我跟認識的人說,妳會這樣說,因為妳認識我,妳喜歡我而已啊。妳說我是要喜歡妳什麼啊。要是妳無端端在網上遇見我,妳就不會覺得我寫的好看了。


在對的時候相遇,那是最好的,不怕它僅有一次,不怕它終會變質。只有電影可以把時間軸一分為二,再來一次。不可以重來的瞬間,他說他要珍惜一輩子,我也要。言語無用,就拍電影,讓人可以一直看。敏喜說,你將來拍的電影我都會看的。喜歡過的,會變成不喜歡,喜歡過,就很好。寫的到底是什麼,也不太重要,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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