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rd time’s a charm.
一早起來就看見灰濛濛的天氣,
聽見細雨飄飄的聲音,
在屋內看是很浪漫,
等我穿戴整齊出門,
我只想回到我的被窩。
不過,我鼓起勇氣往公車站走,
今天一路上都很順利,
除了中間等一班轉車等了30分鐘,
一切順利。
看來,學會看站牌和時間了。
看來,我應該可以在溫哥華活下來了。
我甚至游刃有餘地逛了Walmart,
原來這就是Walmart,
我一邊找著耳機,一邊看了衣服,
手裡抱著麵包和餅乾,
果然是個容易讓人迷失自我的地方。
儘管今天下著不小的雨,
但是成功搭車和轉車的我,
心情意外平靜和放心。
長達一個半小時的公車路上,
我想著,我急什麼?
在台灣到哪裡都很快,
因此做事情必須講求效率,
這裡,去哪裡都好遠,
效率? 不存在!
那我為什麼要那麼著急?
著急適應環境,
著急融入當地,
著急工作效率。
可是,慢慢來也能完成任務,
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