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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歸屬於人類社會,至少可以追溯到一萬五千年前。長久以來,狗都是人類最好的朋友。那些主張殺光流浪狗的,才是自外於人類社會,才應該消滅。
如果你對於路殺不主張封山——禁止人車進入。卻認為每隻浪浪都不准餵食,都該殺死,就算是等待主人來領回前,提供飲水、肉罐也要亂貼標籤——聖母病、餵食癖,那你才是該消滅的反社會人格。
用高標準要求貓狗,拿低門檻要求人類,就是野保垃圾。
保護野生動物,可以規劃保護區,禁止人車進入。而貓狗本屬於人類社會,沒人的地方難以生存,也會跟著遠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