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1/29閱讀時間約 3 分鐘

你願意為了得到而犧牲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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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忘了從什麼時候開始,彷彿「全贏、全拿」變成主流價值觀,如果要「取捨」跟「妥協」與「改變」,那就是個人能力不足。


    「我想要賺很多錢,但我不想要太累的工作。」


    「我想要工作上有更多發展,但我不想花太多時間精進。」


    「我想要跟某個人在一起,但我怕追對方會被拒絕,除非能保證成功,否則我情願等看看他會不會主動。」


    「對方說我再不改性格,他不可能復活,但我真的改他會復合嗎?復合後他會比以前更愛我嗎?我要先得到這些保證才改。」


    「我想要既有激情,又對我忠誠,同時又對我大方、給我自由,任我予取予求的條件好的對象,但我是不會為了對方而改變。」


    無論是「我想要A,但我不想承擔B」,或是「我要得到做這件事會成功的保證,我才願意去做這件事」的心態,背後反映的都是同一件想法:對自己的想要沒有先後順序,同時不願意為了自己的「想要」去承擔犧牲。


    「想要的」跟「適合的」還有「必須的」是完全不一樣的概念。人生有限,時間有限,資源更是有限,可怕的是欲望無限,但大部分的人都不接受自我欲望是需要被適當抑制。


    「我覺得」、「我想要」、「我可以」像是毒瘤,想要得到一切好卻不願承擔相對責任,可是珍貴的東西之所以是寶貝,不就是因為它蘊藏了犧牲跟取捨後的價值,因此在得到後不輕易割捨?就像一件你馬上可以從口袋裡掏出300元買下的包,跟你把原本要繳房租的30000元拿來買下眼前這個包,事後你對這兩個包的重視程度肯定不同。


    能輕易獲得的,到最後絕對不會太珍惜,又或是到手後便覺得無趣,反而需要更多刺激,感情是這樣、友情是這樣、工作也是這樣……無一例外。不願取捨的背後邏輯,只是自己不願意去區分哪件事重要?哪件事沒那麼重要?


    連吃個糖都有蛀牙風險了,就算是用自己的錢買任何東西,背後也要付出賺錢的時間成本,哪怕是人家送的,也會有人情債;所有的「獲得」都必然伴隨責任,不想犧牲任何一切就想獲得所有的人,總有一天世界會教會他做選擇,又或是直接幫他做出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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