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經,我也有一個成為言情小說家的夢想,在那個言情小說盛行的年代。
老一輩有「瓊瑤」,後來的有席娟和于晴,她們不只文筆好,作品也多。
翻著、看著,也漸漸消淡了那小小夢想。
那是一種只要有人可以寫出好故事來,那就好。
那一種「我不一定要去成為可以寫出好故事的人」的感覺。
相較於同儕,言情小說對我來說,並沒有陪伴我青春成長的那份感動。
因為我真正接觸到租書店去大量看言情小說,其實是在大二、大三那段時間,一次鎖定單一作者,大量閱讀單一作者的作品。然後,理解到這類的言情小說越走到後頭,後面的新作家很容易無法與已經成名的前輩們相提並論。
因為出版社開始用書系的概念來進行出版創作,讓原本應該感動少女心的故事,變成預先設定好主題再來說故事。久而久之,故事變得很公式化。
再後來,故事越來越長。
把可以一本完結的故事,變成上下級,然後慢慢延長到五六集才完結。
也導致我漸漸地不再去碰言情小說了。
要知道。
言情小說的特色,重在情。
情,拖得太長,就很吃故事角色的豐富度。
若寫不出角色的豐富度,那就只是單純的堆人物設定,這就違背言情的目的。
寫得出角色的豐富度,那麼故事重心也不會在情,自然也就與言情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