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於 2024/12/12閱讀時間約 2 分鐘

驗光師不能做雙眼視機能檢查!?

近日自由時報張貼了一則新聞,標題為:「雙眼視覺機能檢查」驗光公會認定可執行業務,醫界反對!

相信許多身為驗光師的人們,對雙眼視覺機能一定不陌生,其中檢查項目包含屈光、色覺異常、立體視覺、眼運動檢查等。而眼科醫學會理事,蔡景耀醫師指出,醫界普遍認為此檢查應依個案病情診斷與治療,在醫師指導下進行。若由驗光師單獨執行檢查可能意義有限,許多中風患者或情緒障礙兒童眼球視力正常,腦部卻無法正常處理視覺訊息,就需這類更全面的檢查。

驗光師公會全聯會,黃群宸理事長則指,此檢查屬功能性檢測,為驗光人員合法業務,在香港、澳洲、新加坡都列為驗光人員執業範圍,認為應呼籲尊重專業分工。

上方擷取自新聞:https://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681201

我的觀點:我很愛講的一句話,蛇不會知道自己有毒,如同人不會知道自己有錯一樣。台灣的法律對於驗光人員不大友善,畢竟至今仍無法做6歲以下的孩童驗光。今天上課教導隱形眼鏡學的專業教授也有提到,鞏膜鏡片是我們驗光人員不能碰的,我們只能碰大直徑(直徑15mm以下)的硬式隱形眼鏡,也就是角鞏膜片。

可能因為自己還沒考上這張執照的原因,所以接到新聞時並不會特別憤怒,只覺得不合理而已,但對於已經從業多時的前輩驗光師們而言,這無疑是在質疑他們的專業。儘管如此,衛福部會如何判定,仍然不是身為平民老百姓的我能預知的,但希望能給一個適當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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