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年度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
申請期間:114/01/01 09:00~114/12/31 17:00止。
申請網址: https://has.nlma.gov.tw/house300e/
申請資格試算: https://pip.moi.gov.tw/V3/B/SCRB0104.aspx
每月租金分級制度:
第一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家庭成員2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 低收入戶 身分者
二、家庭成員3人以上,且成員中具有 中低收入戶 身分者
第二級:
非屬第一級及第三級條件者
第三級:
家庭成員1人且未滿40歲,且未具有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
每月租金補貼金額加碼表:
單身青年:成年至未達40歲單身*1.2 倍
新婚家庭:申請日前2年內結婚者*1.3 倍
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
1人*1.4 倍
2人*1.6 倍
3人*1.8 倍
逾3名者,每增生育1名未成年子女,補貼金額加碼倍數增加0.2倍,依此類推
經濟弱勢*1.4 倍
社會弱勢*1.2 倍
Q1:甚麼是舊案帶入?
A1:112-113年度核定戶而且有113年8月至12月間撥款紀錄者,或於113年9月1日至113年12月31日間提出申請,經審查合格者(稱為「舊戶」),系統會直接帶入,無須特別再提出申請,惟受補貼者應於租賃契約消滅3個月內檢附符合三百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計畫作業規定第5點及第6點第2款規定之新租賃契約。
Q2:到底甚麼是家庭成員?
A2:家庭成員指申請人、申請人之配偶、申請人或其配偶之未成年子女(胎兒)(未成年子女以申請人或其配偶為該未成年子女之權利義務行使或負擔者為限)、受申請人或其配偶監護之人。
Q3:租金補貼的租賃契約有沒有租金上限?
A3:有,每月租金上限
55000-臺北市
45000-新北桃園台中市新竹縣市
40000-台南高雄市
39000-其餘縣市
Q4:我要如何成為公益出租人?
A4:房客已經有領租金補貼,可從房屋所有權人及租約上的出租人是不是屋主本人、是否記載出租人(屋主)身分證字號、房子是不是合法住宅來判斷,房東不用另外提出申請。
Q5:公益出租人的稅賦優惠?
A5:
綜所稅每個門牌每月有15000免稅額(符合租金補貼申請資格者須接受租金補貼)。
地價稅最低適用稅率2‰(依各地方政府之地價稅優惠自治條例認定)。
房屋稅同自住住家用稅率為1.2%。
Q6:我是透天四層樓,分層出租免稅額怎麼計算?
A6:不論是隔間套房還是分層出租.單個門牌的每月最高免稅額為$15000,超出部分另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