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上街,我經常看到路肩、人行道、水溝被占用,有擺上攤車(櫃)做生意的、排滿花盆種花種菜的、堆積私人雜物的,也有放置篷子當停車位或販賣小舖,更誇張的則是圍進自家屋子裡,好似建築物長了腫塊。
![圖1-A:把路肩變成自家花園; B:雜物溢出滿路肩 ([陳傳義]拍攝)](https://resize-image.vocus.cc/resize?compression=6&norotation=true&url=https%3A%2F%2Fimages.vocus.cc%2F8cfbe987-4a78-4bbd-b20a-50291648a535.png&width=740&sign=DSS2PalU1rJvI4IMvgMRWnyerfppmiRMKN_aHw6wkHM)
圖1-A:把路肩變成自家花園; B:雜物溢出滿路肩 ([陳傳義]拍攝)
![圖2-C:房子長出腫塊; D:把人行道圍成私人院子; E:佔據路肩做生意 ([陳傳義]拍攝)](https://resize-image.vocus.cc/resize?compression=6&norotation=true&url=https%3A%2F%2Fimages.vocus.cc%2Fa3588ca3-f7a0-4121-814e-2688bada2854.png&width=740&sign=-YmTbrfz3KyM84hyEKObfoUf1yNz_K4FSPfBYYHds2w)
圖2-C:房子長出腫塊; D:把人行道圍成私人院子; E:佔據路肩做生意 ([陳傳義]拍攝)
你一定知道這些行為欠缺公德心,把非屬於自己的地方占為己有,是一種貪,一種惡。這些行為其實占了你我大眾的便宜,侵害了公眾的權益,甚至給在附近活動的人帶來潛藏的危險。咦?那些被占用的土地,我並無所有權,我會有甚麼損失?即使佔用一部分,我還可以通行,沒感覺不便啊。
然而,道路,尤其是地權已被國家徵收者,每一個作為國家主人的公民都可以公平使用,都享有同等的權利。為何他們可以占據獨專?而我們不能從中安全通行?不能在其中駐足?不能把車臨時停在那裏?假使我們行走時由於路邊有障礙,而被迫進入快車道,發生事故的風險不會提高嗎?真遇上車禍了,自認倒楣嗎?你也一定知道這是違法的,但主管機關通常是不告不理。上新聞的取締行動,大多數是在被舉報後,往往是舉報與被舉報雙方有直接的利害糾葛,或有怨怒嫌隙,否則並不常見。因為臺灣人普遍像怯懦的我一樣,本於與人為善怕傷感情的美德,或因擔心報復而休管閒事,遂習以為常,容忍了這些惡。
![圖3-宗教場域占用公共空間 ([陳傳義]拍攝)](https://resize-image.vocus.cc/resize?compression=6&norotation=true&url=https%3A%2F%2Fimages.vocus.cc%2F162ad4ef-af35-42f0-841a-838d40a59d4e.png&width=586&sign=jcbfZh623p-yyTiQcS7RnYz1VoAiJ6oDDVsq3gTJWU8)
圖3-宗教場域占用公共空間 ([陳傳義]拍攝)
我發現有些「神壇」、「念佛會」、「道場」竟也如此(如圖3),你不覺得諷刺嗎?這些宗教場域總是教導信徒諸惡莫作眾善奉行,告誡人們要戒除貪嗔癡三毒,怎麼自己正在犯戒行惡都毫無察覺?如果你真的虔信業報因果,卻到這些地方祈求福佑,豈不太奇怪了嗎?
我想,如果我們自覺地公平對待每個人,無論熟識的或不相干的,這種路霸的現象應可改善,甚至杜絕,不必靠政府機關來強制執行。
臺灣人普遍有行善積福得善報的觀念。我認為,公平地對待每個人便是最大的善。倘若人人如此,我們可以建立一個彼此信任樂於互助的社會,大家不必欺詐爭奪,也省去防範查驗,每一分子都能分享到利益與善果。相反的,假如社會充斥不公,太多人算計著如何占別人便宜,對己對人雙重標準,必將導致有錢的剝削窮苦的,有權的操攬特權謀私,強力者欺壓弱小,知情者哄騙無知,人與人之間於是喪失信任,滋生怨憎仇恨,從而爭鬥不止。地球上的戰爭此起彼落,中國大陸報復社會的事件接二連三,臺灣的政治鬥爭紛擾不止,不都肇因於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