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那個男孩消失後,我變得更安靜了,不是因為學會了乖,而是因為——我連希望都不敢擁有了。
房子裡的空氣依舊潮濕,混著煙味、汗味、腐爛的食物味,天花板上的水漬一圈一圈地擴散,像我的心,一圈一圈被絕望吞噬,混混們來來去去,笑鬧、抽菸、打牌,他們對我的存在,早已視若無睹,我坐在牆角,抱著膝蓋,像一具沒靈魂的人偶,每一天,都在重複著痛苦的呼吸,不是在活,是在撐。
他還是會打我,會罵我,會拿我出氣,但我不再反抗,也不再哭,因為我知道,沒有人會來救我了。我開始在心裡模擬逃跑的每一種可能:
從哪扇窗可以爬出去?
哪個時間點他睡得最沉?
萬一被抓到,怎麼擋住第一個拳頭?
我的腦袋不是空的,是冷靜得可怕,每一次走到陽台,我都在心裡盤算,跳下去會不會很痛?會不會後悔?還是該再撐一下,等一個更好的機會?
夜深人靜時,我常常用指甲摳著手心,一圈又一圈,直到皮膚破掉流血,因為疼痛能提醒我——
「我還活著。」
不是任憑擺佈的東西,不是他們眼中可有可無的影子,而是,一個,活生生的,還有意志的人,有一夜,他喝醉了,踹倒我,叫我去舔地板,我沒有動,我只是跪著,低著頭,但我的心裡在一寸一寸地吶喊:
「我不屬於這裡,我不是妳們養的狗,我不是。」
那一晚,我在心裡,第一次,對自己發誓:
「沒有人要救我,我就自己救自己。」
哪怕撕破皮、哪怕流血流乾、哪怕這場逃亡會要了我的命——也好,我寧願在逃跑的路上死,也不要再被這些人踐踏,不要再讓自己跪著活,在最黑暗的地方我捧著自己破碎的靈魂,小心翼翼地,慢慢扶著自己站起來。
沒有光,沒有援手,只有自己,還在喘息。
這條命,我要自己救回來。
哪怕用盡最後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