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時期的葉凡樂,很暗淡。
像一盞忘了加油的煤油燈,光線微弱,卻始終沒熄。
同校不少人,直到畢業典禮那天,都沒跟她說過一句完整話。
她總是走在放學隊伍的最後,如同一道被陽光遺忘的影子。
課間操結束,人群嘩啦湧向小賣部,她獨自繞過喧鬧,沿著教學樓外牆的陰影快步走回教室;
午休時,同學三五成群分享便當、傳閱漫畫,她則抱著習題冊坐在靠窗角落,目光從不曾往別處飄。
必須說話時,她會用最精簡的字句完成任務——
「書。」(遞還作業本)
「借過。」(穿過走廊)
「不是我。」(被誤會時)
話一出口,立刻轉身離開,不存在社交期待,也無意為誰多停一秒。
她的眼神像蒙了一層薄霧,從不與人對視,總在對方開口前就移開視線。
不讓任何人的感情駐留在自己身上,彷彿那是會灼傷皮膚的強光。
臉上沒有笑容,也無怒意,只有一種近乎透明的淡漠——不是厭世,而是對「人際」這門必修課,始終沒找到解題思路。
你能一眼看出她是孤身一人,但那並非怯懦,也不是被排擠,而是一種近乎本能的疏離——
像一株長在水泥縫裡的植物,不爭不搶,也不需要誰來澆水。
她和范得義讀的是同一所完全中學——初中部直升高中部,六年同校,名字早就在彼此耳中滾過千遍。
他是那個在籃球場上跳得最高的男生,是家長會上被點名「再這樣下去就考不上本校高中」的問題學生;
她是年年貼在公告欄榜首的「葉凡樂」,是老師口中「你們班有葉凡樂,是福氣」的標竿。
他們曾在樓梯擦肩,在實驗室共用一張桌子,在模擬考後的走廊聽見彼此被叫到名字——
但從未交換過一句「你好」。
范得義不算特例。
同校三千多名學生,到高三下學期前,能準確說出她是否戴眼鏡的不到百人,真正跟她講過話的,更是寥寥無幾。
整個中學六年,她只有一個朋友。
而這段友誼,直到高二那個暴雨天,才真正開始。
所以她總笑著說:「咱倆啊,只能算半熟的青梅、半截的竹馬,沒熬到透心甜,也沒長到全根全節。」
兩人初識,是在一個暴雨潑天的下午。
她冒雨救了范家走失的肥貓,全身濕透得像從河裡撈出來的,頭髮貼在臉頰,水珠順著下頜滴落。
當她抱著貓站在范家門口時,雙臂因長時間承重而微微顫抖,嘴唇凍得發青,卻還緊緊裹著自己的校服外套,把貓護在懷裡。
那貓在她懷中酣睡,而她站在門廊下,全身抖得厲害——看起來比貓更需要人來救。
後來范得義才知道,她沿街按遍十幾戶門鈴,一家一家問:「有沒有丟貓?」
雨水混著鼻涕流進嘴裡,她都沒停下腳步。
事後她輕描淡寫:「那麼肥的貓,肯定是人精心養的。主人一定急瘋了,我只想快點送牠回家。」
她把貓遞過來時,范得義注意到她小臂上青筋微凸,皮膚因寒冷起了一層細小的疙瘩,嘴唇發顫。
貓太重了,抱半小時就夠壯漢手酸,何況她瘦得像根竹竿?
可她立刻把手縮到身後,脊背挺得筆直,硬是裝出「我沒事」的模樣。
幸好范母有著整條街最火、最旺的熱心腸。
她立刻拿來大浴巾,一把將葉凡樂裹進,像摟住自家淋雨的小孩,不由分說拖進屋:「快快快!喝薑湯!吃麵!」
一聽說她是兒子同班同學,還是連續五年校排第一,范母眼睛「唰」地亮了——
亮得比電視裡剛發射的火箭尾焰還刺眼。
「我家這臭小子,書讀不進,腦子長草!」她邊嚷邊往葉凡樂碗裡夾菜,
「都救我家的貓了,也順便救救我兒子吧!補課費好說,多少都行!」
她雙手合十,懇切得像在求菩薩,還特意挑出湯裡最大的鯉魚腹肉、最嫩的冬筍尖,笑吟吟埋進葉凡樂的碗底。
好個「臥冰求鯉、哭竹生筍」,簡直感天動地——
誰能拒絕這份摻了愛心的道德綁架?
於是,十七歲那年——
放蕩不羈的范得義,和安靜拘謹的葉凡樂,
就這樣被一碗熱湯、一隻肥貓、一位心腸最暖的大嬸,硬生生湊成一對啃不動也跑不遠的青梅竹馬。
**
手機鈴聲突兀響起。
范得義接起,電話那頭立刻傳來母親中氣十足的聲音:
「得義啊,週末有空沒?給你安排了相親!」
「又來?」他皺眉。
「你二十七了!該想想終身大事了!見個面,合適就處,不合適當交個朋友嘛……」
又是從溫聲勸導開始。
「我不要!」
「你這孩子!」范母聲音陡然拔高,「十年了!追不上就是追不上,還不死心?!」
「媽你胡說什麼呢,人家在這……」
「在跟凡樂吃飯對吧?」
「嗯。」
「別老纏著人家!!!!!」
最後一句吼得餐廳角落的客人都嚇得抬頭——十米外聽得清清楚楚。
「媽——就別管我了行不行!!」范得義也急了,聲音裡帶著少見的慌亂。
葉凡樂低頭憋笑。
她早發現這對母子有種神奇本領:一分鐘內,從勸導升級為戰爭。
「週末!!!」范母撂下最後通牒,「不來,我就幫凡樂安排相親!」
「媽———」
「嘟——嘟——嘟——」
電話被乾脆利落地掛斷。
果然,又是以威脅收場。
沒過三秒,手機「叮咚叮咚」瘋狂震動。
范得義解鎖一看——母親已火速發來女方照片、時間、地點,附言:「優質女企業家,海歸博士!」
好狠的娘!
他往下翻,手突然僵住。
下面赫然排著五六張男人照片,每張都西裝筆挺、笑容得體,配文寫著:
「排隊準備追凡樂的優質男人們!速來認領!」
「砰!」他一把合上手機,咬牙切齒:「傷眼!」
但下一秒,他肩膀垮了下來。
他知道,只要是他媽安排的相親,葉凡樂一定會去——
她從來學不會拒絕范母的熱情。
自己犧牲色相,好過讓葉凡樂去相親。
正鬱悶著,一隻溫熱的手輕輕落在他頭頂。
葉凡樂指尖穿過他鬆軟微卷的髮絲,輕柔地揉了揉。
范得義繃緊的眉頭瞬間鬆開,像被撫平的皺紙。
「把你的捲毛剪一剪,」她笑,「頭髮亂糟糟的怎麼相親?燙個平板燙應該也不錯……你現在穿西裝也不像霸總,像霸總身邊的倒楣助理。」
「不!」他條件反射護住頭髮,像護住最後的尊嚴。
「平板燙?想都別想!」
就算是葉凡樂,也別想動他珍貴的捲毛,
「我這是少年感!」
葉凡樂沒理他抗議,放下手中雜誌,推到他面前。
封面正是他——頭髮服帖,襯衫解開兩顆扣,鎖骨若隱若現,眼神禁慾又危險。
她指尖點著照片:「這不是挺撩人的嘛!走的是……『禁慾霸總風』。」
范得義瞄了一眼,哦,是那本——
那次造型師硬給他拉直頭髮,他忍了三小時,只為幫雜誌拍封面照,順便宣傳自家公司。
他承認,那造型確實帥。
但現實中?捲毛即正義,拉直了,人生就歪了。
……不過,如果是葉凡樂喜歡這種風格?
他忽然坐直,喉結微動,緩緩鬆開領帶,解開兩顆襯衫扣子。
又從水杯蘸了點水,手指隨意抓了幾下濕髮,弄出個看似不經意的凌亂感。
他身體前傾,目光深邃,嗓音壓低:「怎麼樣?真人是不是比照片更……欲?有沒有突然心跳加速、全身發熱的感覺?」
葉凡樂沒說話,只靜靜盯著他。
那眼神太專注,專注得他喉嚨發緊,腹部竄起一股無名火——他自己才是那個燥熱難耐的人。
突然,她伸手,用拇指和食指輕輕捏住他下巴,把他的臉從左扳到右,又從右扳到左,近得能數清他睫毛上的水珠。
她鼻尖呼出的氣息若有似無,撓得他耳根發燙。
但她只是皺著眉,滿臉困惑,語氣認真得像在診斷病例:
「不應該呀……」
「這張帥臉,怎麼會每次相親都被拒?」
「難道現代人的審美……真的變了?」
范得義:「……」
——他的心,像核桃碎成兩半。
誰讓他每次相親都把「心有所屬」寫在臉上,女方哪有看不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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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第11件蕁麻衣
〈作者〉鑲涵
〈簡介〉發生在平行架空世界「稷下國」的故事。
精神科醫師葉凡樂、律師冉炫出、霸總范得義——
聯手「羞羞紅臉戲劇社」的荒誕、「趙錢孫李小分隊」的醋海、「常出汗自律兄弟會」的笑淚,在瘋狂世界裡,用溫柔守護平凡,以幽默化解傷痛。
就算人心深不可測,就算醫學測量不出動機與善惡。
他們還是選擇為心點燃溫熱的燭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