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3-4
學校寄來這些資料,我竟然看不懂在寫什麼。桃聯區高中、高職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積分對照表(100 至101 學年度入學國中新生適用) 桃園縣政府教育局- 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資訊網
原來,還有分「100至101 學年度入學國中新生適用」和「102 學年度入學國中新生適用」,還真複雜。為什麼要分100學年度與102學年?難道教育部是邊做邊修正?
而「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學生採計方式,參酌教育部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多元學習表現』採計原則辦理」。意思是我們適用於另一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