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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費單&契約容量
一般家庭與小商家的電費單,因為用電量不高,基本上都採用表燈計算,此種電費計價方式的特點是依照使用度數多寡,分不同級數收費。以夏月營業用電來舉例,用得少時收費並不算高,然而一旦超出700度以上,費用將來到每度4.25元,超過1500度時,更將高達6.43元。假如用電有五成時間在離峰區域,這時候其實應該就該考慮改用分段式的計價方式,例如二段式或三段式,將用電分成尖峰與離峰,將能有效減低電費支出。
如用電量更高的商辦、工廠或其他營業單位,就可採用契約電價的計算方式,與台電協定最高用電契約容量,它的好處是尖峰用電單價較低,但是必須依照約定的契約用電量繳交基本電費,假若超約使用將多支付一筆罰款,超約10%以內加收二倍基本電費,超約10%以上加收三倍基本電費。因此這類型的用電戶可以檢視一年內超約的時間(基本上都在夏月超約)多寡,來判斷是否進行契約量的調整。
最佳的契約容量是將夏季超約控制在10%以內,略微超約雖要多繳契約電費,但相對來說,與為了不超約而調高契約容量,會造成非夏月時未超約但因調高契約容量而多繳的基本費而言還是較為划算的。而若一旦超約超過10%,就該重新審視契約容量。當然這只是一個初步的概念,實際調整還是要視現場用電狀況而定。
常見之電力節能方法
前面談到的電費計價方式,嚴格來說不能算是節能的手段,只能算是一種配合台電電力調度的優惠,用電量並沒有因此減少,下面要談的才是對「減少」用電的實際方法。
功率因數調整
所謂功率因數,指的就是實際有效電比例,簡單來說,台電輸入100%的電力給用電戶,但可能因為變壓器與線路損失(銅鐵損)或電力設備老舊等問題造成的電力損失,最後必定低於100%。因此針對大型用電戶,台電在功率因數調整上提供折扣優惠,即整體平均功率因數在80%以上時每增加1%功率因數,電費折扣0.1%,功率因數達到95%時將不再折扣,反之低於80%將依每1%功率因數加收0.1%總電費。因此若能將功率因數從80%提升到95%,將能省下1.5%的『總』用電費!實為相當可觀!
提高功率因數也能提高整體與設備用電效率,主要在於將釋放變壓器與線路所消耗的電流,因此對於節能也是具有相當實質幫助的。在此措施之下,目前國內基本上已經看不到功率因數80%以下的用電狀況,大多在90~95%,甚至更高,筆者就曾看過99%的優質用電戶。
電力管理
對於電力系統的改善,主要便是在於幫助改善功率因數。主要有以下幾個方法:
- 減少低功率因數的負載。
- 採用高效率變壓器,同時變壓器應越接近負載中心越佳。
- 保持三相電力平衡,相差異在10%內。
- 縮短供電距離,減少線路損失。
- 輕、重負載迴路區隔。
需量管理
若要進一步控制用電負載,就必須要進行『需量管理』。透過電力管理系統,監控用電迴路,在尖峰時段超出用電負載設定上限時(一般是以連續超過15分鐘為判斷依據),進行非必要或次要電力迴路切斷以降低用電,以避免超約罰款。
舉例來說,在即將超約時切斷冰水主機用電,但仍保持冰水循環泵運作,短時間內(15-30分鐘)使用者或許感覺不太出來體感溫度的變化,但是電力負載卻大大地減少,避免了一筆可觀的超約費用。
惟設置需量管理必須審慎評估,設定電力優先順序,像是24小時運轉的電腦機房之電力及其空調循環就應排除在外,還有像是停機後需待機30分鐘以上才能重啟的設備也應排除,以免影響製程或產量。
總結
要有效管理電力系統,全面的電力監控是必須的,在耗電量大的系統迴路均需安裝電錶加以追蹤電力使用情形,配合需量管理將電力負載曲線穩定在平緩的變化曲線上。並且透過數據收集可有效掌握能源流量,亦可進一步比較每年用電變化,評量現有節能改善效益,同時對於持續擬定未來的電力改善或節能措施都具有相當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