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你喜歡這篇閱讀隨筆,請點擊下方綠色拍手按鈕(Likecoin),
免費幫我拍手,讓我獲得收入☺。
歐弗狠狠瞪著窗外。假掰男正在慢跑。不是說慢跑這項運動會挑起歐弗的情緒。完全不是這麼回事。人家想慢跑隨他去,歐弗根本不鳥他。他只是不解,為什麼這些人要把慢跑看作什麼不得了的事蹟。橋他們臉上那沾沾自喜的笑容,一付他們外出是去治療肺氣腫的樣子。所謂的慢跑,不就是跑慢點,或是走快點。是四十歲男人向全世界宣告他什麼也做不好的方式。想想看,慢跑有必要穿得像十四歲羅馬尼亞體操選手才能跑嗎?不過是拖著雙腿在街區亂繞個四十五分鐘,這樣也要把自己打扮得像是奧運雪橇選手嗎?(P.18)
他是個非黑即白的人。而她是彩色的。是他所有的色彩。(P.53)
當一個人失去摯愛,思念的總是那些最莫名其妙的事。微不足道的小事。像是微笑;像是她睡眠中的翻身;像是為她重新粉刷房間。(P.64)
人們總說歐弗和他老婆就像白天與黑夜。歐弗清楚得很,他是黑夜。他覺得無妨。在說每次有人這麼說,總會逗得他老婆咯咯笑......。
他從來不懂她為何選擇她。她只愛音樂、書本、怪字這些抽象的事物。歐弗身邊則全是具體的事物。他喜歡螺絲起子、濾油器。他一生走來,雙手都紮紮實實地插進口袋。她則跳舞。
......「你騙不了我,親愛的。」她帶著一絲打趣的微笑說,爬進他寬大的臂膀中。「當沒人在看的時候,你的內心在跳舞啊,歐弗。我永遠愛你這點,不管你喜不喜歡。」歐服從沒了解她那句話是什麼意思。他從來不跳舞。(P.118)
幾個月後,他將會和他註定相守的女人一起走過同一個月台。當然那個時候的他還一無所知。......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去,緩慢而規律。然後一天早上,他看見她。她有著一頭褐色秀髮和一對藍色眼睛,穿著紅鞋,髮上別了一只黃色的大髮夾。
從此歐佛的內心不再平靜。(P.125)
從來沒有人問過歐弗,他遇見她之前是怎麼生活的。但如果有人問他,他會回答,那時候的他沒有活過。(P.143)
如果有人問他,他會告訴他們,他遇見她以前從來沒有活過。在那之後也沒有。(P.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