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觀察每一個國家的起源,往往會對國家和黑社會這兩種看似相反的力量產生充滿幻滅感的混淆。人類社會猶如那樣一類物理學方程,它只有兩個穩態解,要麼是一,要麼是正無窮——人們只是約定以一個流氓來取代無數個流氓,以國家來取代自然狀態。所以,《M就是兇手》借機向所有人拋出了一個問題:究竟誰有資格審判?
本期電影
霍華德·海格拉夫寫過一部研究偵探小說的專著,《
為了娛樂而殺人》——這裡的“
為了娛樂而殺人”指的是偵探小說從作家創作到讀者閱讀的文本過程,而不是另一個相近的術語“
淫樂殺人(lust murder)”指涉的犯罪過程。它的意思是說,偵探小說通過虛構殺人來提供娛樂。但是,有一類人,自然法禁止從他們的被殺中獲取任何娛樂,虛構的被殺也不行,這類人就是兒童。就好比,法治開明的國家允許各種類型的色情影視,唯獨對兒童色情題材寸步不讓,哪怕表現形式僅僅是動漫。因此,兒童受到威脅的劇情,在驚悚電影中最能引起單純的緊張情緒。
圖 1 上排:左為《M就是兇手》劇照,右為《獵人之夜》劇照,兩部電影的男主角都有著相似的圓臉。下排:《獵人之夜》劇照,分別紋在反派左右手的“Hate(恨)”與“Love(愛)”。
《M就是兇手(1931)》和《獵人之夜(1955)》都是以兒童為受害者的驚悚電影,施害者都是連環殺人犯,並且還都長著一張敦厚無害的圓臉(圖 1),影片都著力描寫兩種力量的鬥爭(在《M就是兇手》那裡表現為兇手試圖用白蘭地壓抑自己的犯罪欲望但最終失敗,在《獵人之夜》那裡則表現為反派分別紋著“Love(愛)”和“Hate(恨)”的兩隻手的左右互搏),並且最後都由一個中年婦女道出了道德教諭。所不同的是,前者的罪犯就以兒童為目標,而後者的罪犯本意只在富有的寡婦,只是這一回剛好有一對年幼的兄妹擋住了財路。兩部電影都擁有比已經足夠精彩的劇情豐富得多的闡釋維度。
《M就是兇手》的導演是
弗裡茨·朗,我們已經不是第一次提到他,《
玩家馬布斯博士》就出自他的手筆。在這部作品裡,弗裡茨對很多電影手法都做了教科書級別的密集示範。陰影的使用仍然是本片的一大亮點。由於兇手犯案時總會用口哨吹響《
在妖王宮中(In the Hall of the Mountain King)》,這首出自《
培爾·金特》的音樂給許多人留下了不說心理陰影也至少是深刻印象。如果我們把這點與該片作為“弗裡茨·朗的第一部有聲電影”聯繫起來看,那麼此段配樂的運用就變得尤其具有挑釁意味,仿佛導演矢志讓電影裡的人聲在那個剛剛普及的年代就被窮盡到極致,並且立下一個“我輩一出後無來者”的宣言。
《M就是兇手》在很多方面都堪稱真正的預言,哪怕這些預言是在遙遠的地方得以應驗。由黑幫組成的“法庭”反對將兇手移交司法機關,理由是他將會因被診斷為精神病而獲得輕判乃至赦免,從而最多在付出極小的成本之後就繼續為非作歹,而黑幫所擔心的事情現在恰恰成為了(或者仍舊是)某些國家的社會性問題。另一方面,兇手以受到(精神層面的)“強迫”為由為自己辯護。在電影上映後不久即席捲全球的二戰結束時,許多納粹戰犯面對審判正是以相似的邏輯抗辯的,他們強調服從乃是軍人的天職,並且聲稱自己被控的戰爭罪行只是服從上級命令而已,他們用“服從”這個詞,便把上級命令外化為一種強迫性的不可抗力。
《M就是兇手》淘氣地渲染了司法機關和犯罪團夥之間從某些視角看去的無差別性。片中的兇手具有孤狼人格,他除了房東以外似乎缺乏任何與社會相拴系的人際紐帶,也不從屬任何體制,總體上看游離于人群之外,因此犯下的案件也無從查起。警方為了查案,干擾了黑道的生意,導致黑白兩道同時視他為敵人。這時候,黑道與白道在會議、抽煙、手勢、偵查方式等一系列的細節上,都表現出極為黑色幽默的一致性(圖 2),導演還刻意用鏡頭語言突出了這一點,例如對於雙方的偵查,都使用了不同場景之間配合旁白的快速跳接。
圖 2 《M就是兇手》劇照。左一列:黑白兩道各自的開會場景,注意兩幅畫面中心人物的演講手勢相似,導演正是利用這一點完成轉場的。左二列:黑白兩道的抽煙場景。左三列:黑白兩道的地毯式搜索場景。左四列:黑白兩道的庭審場景。一個調皮的問題:沒有看過《M就是兇手》的讀者能猜出上下兩排哪個是黑道哪個是白道嗎?
這種比較在影片結尾的黑幫審判大會上發揮到頂點。一群罪人審判一個罪人,不禁令人遙想《聖經》中耶穌的那句格言:“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他就可以先拿起石頭打她。”就在這時,警察沖進會場,將黑幫一網打盡,並且把連環殺害女童案的兇手帶上了真正的法庭。隨著幾位法官在和黑幫頭目相似的長桌前落座,以和黑幫頭目相似的儀式感開庭,影片的結構被引領進入了一個迭代的圖形:庭上的法官與群眾,會不會只是另一個意義上的頭目與嘍囉?如果這時沖進一群來自更高一級倫理學的警察,他們會不會又把連環殺人案、黑幫,再連同旁聽席上的群眾一起,押往一個更接近真理的審判,並且如此循環,直到所有人都受審的末日審判?
這種思辨有著比思想實驗和道德虛無主義更大的現實意義。不是有一個段子說嗎,某些國家最大的黑社會就是它的執政黨。另一方面,像國民黨,在起步階段也曾具有相當的黑幫性質,並且直到很晚才逐漸去除相關的儀式。實際上,稅收中的一大部分,從用途上論,稱為黑幫向勢力範圍內的平民強征的“保護費”的確是再恰當不過。政治哲學家說,國家是一種“
必要的惡”。如果觀察每一個國家的起源,往往會對國家和黑社會這兩種看似相反的力量產生充滿幻滅感的混淆。
人類社會猶如那樣一類物理學方程,它只有兩個穩態解,要麼是一,要麼是正無窮——人們只是約定以一個流氓來取代無數個流氓,以國家來取代自然狀態。所以,《M就是兇手》借機向所有人拋出了一個問題:究竟誰有資格審判?
這個質問變得無法逾越,特別是當連環兇手在一夜的煎熬之後,面對群起而攻之的黑幫,成為一個真正的弱者時。尤其意味深長的是,導演存心給連環兒童殺手挑選了一個娃娃臉的演員。黑幫對法律的嘲笑固然有道理,但兇手對自己的辯護也有道理。從我們當今已經達到的科技和人道水平回望過去,對於兇手聲稱自己受到一種強迫性意識的驅使去犯罪,我們傾向於採用的處理是檢查他的身體是否有某部分病變,然後切除那個持續刺激他特定腦區產生性衝動的腫瘤,或者實施
化學閹割。儘管科技是很晚才跟上的,但這種思想卻早在古典道德哲學中就已經奠定了:
在一個人意志不自由的地方,就無所謂善惡;按照這個邏輯,如果兇手作案是生理層面組織異化的結果,那麼他的罪行就不能代表他的本性。
圖 3 《M就是兇手》劇照。兇手在鏡中發現自己已經被人做上了標記。
這種反思將我們帶回到影片的點睛之筆上面,那是一段絕佳的符號學轉喻。賣氣球的盲丐根據聲音辨識出了兇手,人們常常認為,聽覺比視覺更接近事物的本質,盲人比明目者看得更清;盲丐把這一消息告知了丐幫裡的兄弟,那個兄弟用粉筆在手心寫了一個“M”,並且假裝衝撞將其拍在兇手的肩背上;於是,抓捕兇手,就蛻變成抓捕背上有一個“M”標記的人;至此,聽覺符號完全轉碼為一個視覺符號(圖3)。然而,恰恰是這個粉筆寫的、易褪的“M”,並不能觸及此人的靈魂,甚至沒有觸及此人的皮囊,觸及的僅僅是他的衣裝。在沒有“M”的時候,他就是人群中最為普通的一員。那麼這個人的本性上,是否也有一個“M”的烙印呢?抑或他與他人本沒有什麼不同?大家都認同電影標題“M就是兇手”裡的“M”是德語裡“兇手(Mörder)”的首字母縮寫,但沒人想到它同樣可以是德語裡“人(Mensch)”的縮寫,他可以是我們每一個人,或者說,我們每一個人都包含他。和別人並無分別,僅僅因為一個外在的記號就被拎出來揪鬥至死,這難道不令人想起影片上映後數十年間在世界各地此起彼伏的政治運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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