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是不曾見過真的鬼,不知道鬼的真正樣子吧。因此,自古以來都只能憑空想象。也只能夠如此了。畢竟凡人非鬼神,無法萬事通,生來精通一二,已是萬幸。做人要懂收斂,能去到哪就到哪,適可而止。極限挑戰的事,少碰為妙。不是不能碰,而是碰了之後,會有什麼後果,可否利己,都必須先分析清楚,别自討苦吃了,才來後悔莫及。
結果,印象中的鬼樣,永遠都差不多一個模樣。一般不是詭異,就是恐怖。典型的,頭髮必須是長長的;指甲當然要夠長;舌頭也要長。如果可以的話,耳朵也尖尖長長,連鼻子都是長的,好比大象的鼻子最好,可以吸水噴水,又可以……總之,就是要多功能。也就是說,能有多厲害就多厲害。這樣,才可以突顯出這隻鬼夠猛。
都是鬼話連篇。說好聽是鬼扯,不好聽,根本就是抄襲。人與人之間的無意識抄襲。不是嗎?敢說只要雙眼雪亮不盲又多見識廣的,都可以一眼識破一部新影片抄至哪一部舊片子;這本小說又抄了哪一部小說的段子,不願說破而已。又不是笨蛋傻瓜,誰不曉得何謂創作?而那些當創作人的,實際上哪來那麼多的新鮮點子,創意靈感?當然,出眾的鬼才例外。因而,一般上彼此間抄過來抄過去,司空見慣。差别在於抄襲的技巧而已。誰的技巧更勝一籌,誰就是理所當然的大師。非神化,無羞耻心的大師,基本上都是這樣子一點一滴累積出來的。
扯遠了,拉回來講鬼。其實,鬼到底長成什麽樣子的?無須長篇大論,簡單解說就可以了:壓根和赤裸裸的人是一樣的。不同的是鬼沒有皮囊,只剩下魂而已。死了的人的靈魂。之所以不索性稱「魂」,而硬要把它叫成「鬼」,當然有典故,是因為死亡之時的難看死相讓人覺得可怕,且不知不覺被留在了腦海,以至從此一想起了,就毛孔悚然。另外一方面是有虧於死者的壞人們,心虛作祟,一直恐懼著那個已經入土的死對頭總有一天會回來報仇,終日胡思亂想,自己嚇自己。可是又不甘於現狀,加上本身本來就壞心腸,不安好心之下,就乾脆損其名聲,姑且把它當「鬼」了。純心要人怕。敬鬼神而遠之。明白這層意思否?不明白也無所謂。假裝明白也行。
不過話說回來,這世上還真的有鬼。無處不在。真鬼就不必再提了,就舉例一些常見的:
淘氣鬼、小氣鬼、愛哭鬼、討厭鬼、貪吃鬼、懶惰鬼、貪心鬼、賭鬼、酒鬼、色鬼、嗇吝鬼、倒霉鬼、膽小鬼、大頭鬼、衰鬼、死鬼……
呼!太多了,真要列出清單,還真不容易呢,挺費心思的。嗯…算了,不想囉哩叭唆,免得被嫌嘮叨。適可而止,餘下的話,保留改天再說。就當是賣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