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大學時代開始就讀小說寫小說也評小說,一直樂在其中。關於閱讀與寫作,,有些許心得可跟有志者一起分享,特錄於后:
【關於閱讀】
‧ 喜歡閱讀,我們就成為有「才、情、趣」的人,不會讓人覺得俗不可耐,如同花有了「色、香、味」一般。均衡的人生,應該是工作與休閒並重,而閱讀可以增添生活樂趣,也是最簡單、方便的休閒活動,何樂而不為呢?
‧ 讀書有益於心,如運動之有益於身。閱讀更是一種腦力激盪、心智鍛鍊,或是性格涵養。所謂「腹有詩書氣自華」,讀書足以變化氣質,黃庭堅云:「人不讀書,則塵俗生其間,照鏡則面目可憎,對人則語言無味。」且讀書亦帶來生命活水,增加人生智慧,朱熹〈觀書有感〉說得好:「半畝方塘一鑑開,天光雲影共徘徊;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至於讀書之境界,張潮《幽夢影》有此妙喻:「少年讀書,如隙中窺月;中年讀書,如庭中望月;老年讀書,如臺上玩月。皆以閱歷之淺深,為所得之淺深耳。」此誠長期浸淫於浩瀚書海之心得也。
‧「新書」當然要先睹為快,不過,新書未必近期出版的才算,其實凡未讀過者即為新書。讀書貴在主動,無時無地不可讀,古人曰枕上馬上,亦即臨睡前、旅途中,都是讀書的好時機。讀書要不為考試、功名,方有樂趣可言;若為「工作專業」而讀書,這是不夠的。而好讀書的張潮連什麼季節適合讀何種書籍,都有自己一番見解,謂:「讀經宜冬,其神專也;讀史宜夏,其時久也;讀諸子宜秋,其致別也;獨諸集宜春,其機暢也。」即連二十一世紀的今天,張潮之說猶有借鑑之處。
‧ 讀書的胃口要大,軟硬不忌,什麼都讀。尤其文學在於表現人生,反映人生,使我們認識人生,所以說,人生因文學而豐富,文學因人生而發光。好的文學作品必定能引起共鳴,讓讀者感同身受,進而深思反省,乃至化沮喪悲愁為奮發向上。總之,世界巨著或文藝小品兩相宜,讀得喜歡讀得感動就行。愛書人一定同意,閱讀如果醬,有了閱讀,生活這一片土司不再乏味;閱讀如茶葉,有了閱讀,生活這一杯水不再平淡;閱讀如玫瑰,有了閱讀,生活這一座花園才不失色;閱讀如探戈,有了閱讀,生活這一場舞會才不單調;閱讀亦如師友,有了閱讀,人生這一條路不再寂寞。
‧ 智者曰,閱讀不能改變人生的長度,但可以改變人生的寬度;閱讀不能改變人生的起點,但可以改變人生的終點。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讓我們一起來享受閱讀之樂,改變我們的人生吧!
【關於寫作】
‧ 許多人研讀專書,學習寫作之道。其實,專書固然系統嚴謹、內容面面俱到,畢竟未若作家的傳記或經驗談來得生動、有趣,那其中展現作家內在的風華,映照智慧的內涵,儘管只是吉光片羽,對有心寫作者卻十分受用,海明威生平僅有的一部自傳──《流動的饗宴》(A Moveable Feast)即是。
‧ 為什麼寫作?一定是內心深處被神秘的什麼觸動了,純粹出於內在的創作動機,亦即所謂「情動於中而形於言」,於是乎不吐不快,完全不計其利。曹雪芹寫《紅樓夢》是沒有稿費的,早年對臺灣現代文學產生深遠影響的《筆匯》、《文季》、《現代文學》……等雜誌,像黃春明、七等生、王禎和、陳映真……等作家,當時在這些刊物上發表作品,也都沒稿費可領,卻樂此不疲。
‧ 有人主張文以載道或是文章淑世,但「為人生而藝術」對一般人來說,或許太沉重了。其實,寫作好比一種淨化過程,把自己經歷的、想說的話都寫了出來,也使自己不至於崩潰。更簡單說,寫作第一就在拯救作者自己。
‧ 苦難對寫作的人來說,是無形的「財富」與「資產」。司馬遷慘遭宮刑而有《史記》、柳宗元貶官而有「永州八記」、蘇東坡謫黃州而有〈赤壁賦〉、文天祥被囚而有〈正氣歌〉……,這樣的例子在文學史中不勝枚舉。所以說,人生的無奈,正是寫作的觸媒和絕佳的題材。
‧ 文學是生活、藝術和思想。從事寫作,首須體驗生活、認真生活,使之化為作品的養分,寫作題材才會源源不絕;再者,磨練寫作技巧,提升作品的藝術水準。當然,作者還得不斷地閱讀,從中找尋人生的答案,如此寫出來的作品,具有思想性以及深沉的內在,也才可能恆久恆遠恆大。
‧ 寫作要能耐得住孤獨與寂寞,而且忠於自己的感覺,百無禁忌,絕對的自由,海闊天空任翱翔,充分去發揮。應酬、外務不斷,心靜不下來,執筆時每有顧慮,綁手綁腳放不開,如何能寫出感動讀者的好作品?
‧ 作品要先感動作者自己,才能夠感動讀者,一再回味。「感動」的表徵,應是「哭」與「笑」,作品讓讀者看得開心,或會心一笑或拍案叫絕,就是感動讀者的好作品;當然,作品讓讀者看得感同身受,或傷心落淚或大哭一場,經淚水洗滌之後,內心又是多麼暢快!甚至有了面對生活的勇氣,覺得未來充滿希望,這更是感動讀者的好作品。
‧ 寫作的文類有許多種,包括詩、散文、小說、戲劇、評論等,通常作家都會「跨類」演出,極少只從事某一種文類,不過也有在各種文類領域都具一定水準以上表現者,猶如田徑場上「十項全能」的「鐵人」。平心而論,每個人一天都只有二十四小時,不會比別人多出一分半秒,若能長期而專精從事一種創作,累積下來的寫作成績應該會有所不同吧?
‧ 外表出眾、口才便給,經常在大眾媒體出現的作家,著作不多,久久才在書市亮相一下,這不能算是真正的作家。真正的作家,應是喜歡閱讀思考、認真生活、關懷人間社會,而且勤於創作、不斷有作品問世的人。
‧ 寫作要先讀書,而且要「貪」,什麼都讀,遇到佳句或是重要觀念就謄抄下來,慢慢消化,還要多加觀察,吸收別人的經驗,擴大自己的生活,隨手剪報,廣泛蒐集資料,最好是養成寫日記的習慣。像這樣,靈感在心中醞釀,當靈感來了,馬上提筆寫作,畢竟文章是要練的,練久了,自然水到渠成。如果碰到瓶頸,寫不出來,不妨隨時擱下,出門走走,等靈感來了再說。
‧ 寫作猶如烹飪,不宜急火爆炒,講究的是文火燜燉,其中分寸拿捏,端賴作者從寫作過程中,體悟其奧妙。文章寫完,不必急於發表,宜先冷卻一陣子,再拿出來修改,反覆檢查、推敲,如果覺得不滿意便另起爐灶、重新來過。
‧ 不用怕退稿,即使是諾貝爾文學獎得主也沒有不曾被退過稿的。退稿,不是打擊而是磨練,正好給自己再次冷靜審視的機會。事實上,退稿經過大刀闊斧、改頭換面之後,常常會有好的結果。
‧ 寫作不外乎「寫什麼」和「怎麼寫」。作品首須講求內容,絕不無病呻吟,犯下「為賦新詞強說愁」的通病;唯有深沉、內在的東西才值得寫。作品的包裝固然重要,但光有漂亮的面子而沒有紮實的裡子,終究無法通過時間的考驗。
‧ 文學不分古今中外,寫的就是人生的「生與死」、人性的「善與惡」,以及人情的親情、友情、愛情。然作者如果刻意強調內容、凸顯議題,除非技巧高超,化有形於無形,否則容易流於說教、八股,一不小心就會掉入窄小的死胡同。
‧ 寫作應先由熟悉的題材著手,寫自己比較了解的東西,接著再跨出個人和地域的限制。無論如何,都得用自己能夠掌握的方法去寫、去呈現。不必為了脫穎而出,於是標新立異,詰屈聱牙,盲目耍弄炫麗的辭藻而脫離了基本語言,甚至於讓人看不懂,難以下嚥。畢竟,文學最基本的要求是要教人覺得趣味,看得下去。如果作者思想夠深刻,又有優秀才華,只要努力以赴,大可不需譁眾取寵、不擇手段。
‧ 簡潔而含蓄是寫作表現的重要原則。除了少用虛字之外,可以一句話講明白就儘量不要講兩句話,勿自作聰明、畫蛇添足,這樣的「簡潔」留給讀者某種程度的想像空間。「含蓄」,是有距離的美感,「點到為止」的美,留有餘地,令人再三體會、咀嚼回味;太直接、太露骨、太白反而破壞作品的美感。
‧ 作品完成、發表,即為獨立的存在,任何讀者都可以有自己對此一作品的看法。作者不應聽到讚美就沾沾自喜,聽到不喜歡的批評就被激怒。作家面對批評最好的方式是,聽取善意的批評,堅持依自己的想法創作,拿出更好的作品來回應評論家和讀者。
‧ 文學論述不僅是詮釋作家心態、考證文本源流、做為文學的附庸而已。真正優質的文學批評,甚至可以和創作互為發明、互為因果。文學批評和創作一樣,具有創造性;文學批評藉由批評的對象孕育評論家的思想,本身也成為一種特殊形態的「文學創作」。
踏上文學這條路,生活變得忙碌、充實而有意義。雖然大環境已經改變,美好的文學時代似乎已經過去了,但「衣帶漸寬終不悔」,而我也堅信「文學不死」,閱讀與寫作依然會是我最佳的休閒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