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收到購買了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印刷品畫的一些人反映情況,說他們在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禮品部買到的複製品畫是一千元至五千元一張,羌佛得知後,當即讓辦公室打電話到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查問,羌佛親自在電話上向文化藝術館正在值班的館長助理任雪了解情況,任雪說:有些畫是外面的藝術公司拿來的,都是由佛陀的畫複製的,有西畫、有中畫,有三千、五千一張的。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說這麼高價實在是離譜,當下十分嚴肅地說:“第三世多杰羌佛文化藝術館是獨立的機構,我沒有權干預你們文化藝術館,但那些作品與我有關,你馬上打電話通知你們館長和營運負責人,以及把我的畫拿來做成複製印刷品在你們那裡對外銷售的公司或個人,告訴他們或公司的負責人,我的一些畫,雖然他們已經購買,屬於他們的財產,或某些畫他們擁有銷售權,我已無權過問,但是我必須提出看法,他們的複製或印刷品畫怎麼會價格高到一千元至五千元一張呢?我深感震驚,無法理解。畫面上沒有我親筆簽字的墨跡,也就是說,你們這樣利用我的畫來掠奪他人錢財,毫不體諒他人的利益,不覺得自己的貪欲行為已經覆蓋了人性的良知了嗎?不覺得心地有問題嗎?你們是否應該認真對我提出的看法反省一下?當然你們製作畫的成本我不清楚,但你們應該對此事作一解釋,也應該及時作出合理的價格調降。記住,不管你們是文化藝術館也好,是什麼公司也好,你們的贏利應該要在合理的前提下產生,因為那畢竟是沒有我親自簽字的印刷品畫,無非是印刷品掛壁裝飾,當然它絕對會帶給人們的藝術享受,但沒有收藏價值。”
因此,辦公室希望擁有南無第三世多杰羌佛作品印刷權的機構嚴肅對待,合理公平來面對購買者。
第三世多杰羌佛辦公室
201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