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也知道,已經無法挽回的事,就是無法放下。
像是,緣分沒有,就是無法挽回的事實。
問題是,要是那提出決裂的一方,可能出現不好的霉運。
基於這類事,就另當別論。
因為,那怕說,好歹在危險情人立場,必然有佔有慾失控。
因此,對於危險情人,反而不僅是無法得到安全感,也因此,和原生家庭的環境,有關係。
甚至,那怕是網紅,也不是不可能遇到這類事。
所以,不管怎麼說,至少,能放下,就是解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