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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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9
民法第799條(建築物之區分所有:專有部分、共有部分、基地及應有部分)(98.01.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773~800之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799條(建築物之區分所有:專有部分、共有部分、基地及應有部分)(98.01.23修正公布) Ⅰ稱區分所有建築物者,謂數人區分一建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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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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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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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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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9
民法第799條之1(共有部分之費用分擔與規約所生之權義)(98.01.23增訂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二節 不動產所有權(§773~800之1)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799條之1(共有部分之費用分擔與規約所生之權義)(98.01.23增訂公布) Ⅰ區分所有建築物共有部分之修繕費及其他負擔,由各所有人按其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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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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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799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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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8
民法第818條(共有人之使用收益權)(98.01.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818條(共有人之使用收益權)(98.01.23修正公布) 各共有人,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按其應有部分,對於共有物之全部,有使用收益之權。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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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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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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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8
民法第819條(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18.11.30制定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19條(應有部分及共有物之處分)(18.11.30制定公布) Ⅰ各共有人,得自由處分其應有部分。 Ⅱ共有物之處分、變更、及設定負擔,應得共有人全體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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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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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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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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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8
民法第820條(共有物之管理及其變更之聲請)(98.01.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820條(共有物之管理及其變更之聲請)(98.01.23修正公布) Ⅰ共有物之管理,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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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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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7
民法第822條(共有物費用之分擔)(98.01.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822條(共有物費用之分擔)(98.01.23修正公布) Ⅰ共有物之管理費及其他負擔,除契約另有約定外,應由各共有人按其應有部分分擔之。 Ⅱ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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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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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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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7
民法第824條(共有物分割之方法、不動產合併分割之請求及優先承買權)(98.01.23修正公布)之新舊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98.01.23修正公布~ 民法第824條(共有物分割之方法、不動產合併分割之請求及優先承買權)(98.01.23修正公布) Ⅰ共有物之分割,依共有人協議之方法行之。 Ⅱ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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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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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7
民法第824條之1(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移轉主義、抵押權人或質權人之權益、法定抵押權)(98.01.23增訂公布)之條文、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24條之1(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移轉主義、抵押權人或質權人之權益、法定抵押權)(98.01.23增訂公布) Ⅰ共有人自共有物分割之效力發生時起,取得分得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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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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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24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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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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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7
民法第825條(分得物之擔保責任)(18.11.30制定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18.11.30制定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25條(分得物之擔保責任)(18.11.30制定公布) 各共有人,對於他共有人因分割而得之物,按其應有部分,負與出賣人同一之擔保責任。 理由: 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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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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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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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得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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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上書坊
2024/09/07
民法第826條之1(共有物讓與之責任)(98.01.23增訂公布)之條文、立法沿革及理由
所在編章︰ 第三編 物權\第二章 所有權\第四節 共有(§817~831) 立法沿革︰ 98.01.23增訂公布(後續尚無修正) 民法第826條之1(共有物讓與之責任)(98.01.23增訂公布) Ⅰ不動產共有人間關於共有物使用、管理、分割或禁止分割之約定或依第八百二十條第一項規定所為之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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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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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826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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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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