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特定一種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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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換句話說,她們之所以受到質疑,一定程度也是因為她們展現出了力量、主動性與競爭性這些傳統上被認為「屬於男性」的特質,闖入了男性自豪的領域,才遭到更多的,隱約帶有懲罰或阻礙性格的審查(那張1967年,波士頓馬拉松賽事方粗暴拉扯女選手號碼衣的照片仍縈繞在我們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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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天前
感謝分享! 當然,「一個人說自己是什麼性別就是什麼性別」絕對是錯的。性別是一個選擇,更是一個抉擇。與其說是要(向其他人)證明什麼,不如說這是生命自發的、持續地會去行動和自我轉變。 可能是我有一點個人主義的傾向,我會潛意識地覺得與性別認同相關的自我轉變,更多是自動自發、自然而然的?像王陽明說的「知行合一」;《禮記》說的「如惡惡臭,如好好色」。 有一點我仍然不太確定的是,你提到「(女性)接納跨性別女性成為他們的一份子」。我不太瞭解這樣的觀點背後有怎樣的implication?你會設想某種女性的「公民共同體」嗎?抑或者認為這能夠促進更多的公民行動和倡議?從現實政治的角度講,當然牽涉到跨性別女性的權益和資源分配。但我不確定你有沒有這方面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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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
1 天前
阿求 我也相信性別認同是自發的,但另一方面,無論是個人的成長過程,或者他對性別/性別角色的認識,都與他所處的社會文化、社群相關。無論是否為跨性別者,一個人從小孩成長成女性、男性或其他性別,都有「想要成為像『那樣的人』」的一面。 由於一開始的其中一個出發點是在回應如「跨性別女性能否進入女廁」這樣的議題,所以我會希望更加從「原來使用女廁的人」的權益是否被瓜分的角度出發。在這個意義下,才有這個想像的「女性共同體」。如果用比較簡短的話來試圖總結,比較像是「很多人在談跨性別女性能不能成為女性,但也應該反過來談談女性能不能不接納別人加入?」 至於在現實的政治場景中,我會不會覺得有一個女性組成的公民團體比較好?我覺得會。因為傳統上以男性主導的政治團體常常忽視其他群體的需求和利益,這一部分也關連到前一篇提及的,他們沒有女性經驗,也通常不夠積極去理解。 以過去幾年的台灣政治環境來說,譬如歐巴桑聯盟、部分罷免團體,都是女性在其中佔重要地位的團體。雖然她們的立場不能直接等同於女性立場(有些時候也會和主流意見有比較大的差別),但確實在政治環境提出一些過去不容易被看見的角度。雖然這幾篇文章並沒有要重點強調這部分,但我確實也會認為更多女性主導的團體、甚至完全從「女性權利」出發的團體,對整體公民社會的進步是重要的。
  如果我們想要避免以「符合社會期待的外貌」或「先天的器官與激素差異」當作唯一或核心標準,另一類在思考「一個人是什麼性別」時,扮演最核心角色的,應當是這個人的行為,以及他的成長過程中,在與社會中其他人互動時,都經歷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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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天前
嗯…… 我大致認同您的結論。現在台灣關於進步權益的政策施行,可能有些操之過急,不能夠把握到身份政治的微妙之處。我也認同,女性在公共地方,確實應該有更多空間。 不過我覺得您有些論證,更偏重高妙的一邊,沒有捕捉到現實的某些面向,因而可能在論證上有些破綻。 您提到,某些跨性別人士可能缺乏女性的社會、生命經驗,所以不被接納為女性這一共同體的一部分。但實際上,有不少女性沒有這些社會經驗,又或者在父權的文化霸權之下,怪異地為父權制度背書,無法同理有困難處境的女性。後者其實為數不少。換言之,進步女性可能本來就會無法接納所有女性作為女性這一「共同體」的一部分。 因為跨性別人士可能沒有女性的某些生命、社會經驗,可能使得女性對他/她們有所抗拒,我覺得這是一部分合理的理由。(但我覺得未必需要論述到女性的「共同體」。) 但出於生理上的差異和安全考慮,而希望在公共中有更多獨立的私隱空間,儘管有演變成排他的風險,但我認為這種心理本身其實並非完全不合理。後者,在論證中提出來我認為其實也無妨? 打完回覆,稍微思索了一下,感覺處理這個議題------女性權益和跨性別權益之間的張力------確實棘手。一不小心,就會落入世俗的種種主流論述和偏見中。真的是所謂「道心唯微」啊…… 我在匆忙中打了這則回覆,抱歉沒有再修改文字,可能有些難讀和太多歐化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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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者
3 天前
阿求 謝謝你,你提的問題很重要,我在寫的過程中也有想到一些相關的想法,我試著把我的相關想法在這邊稍微補充出來: 1.一方面「女性經驗」其實是很多元的,根據不同的成長環境,不同女性的經驗也可能很不一樣,所以雖然一定程度可以說明與跨性別女性區隔的理由,但相同的邏輯也可能被用來在女性內部做更多劃分。這種劃分有時也是重要的,譬如說自由派女性主義與後殖民女性主義,他們關注的其實就是不同的女性群體,這些人都有著不同的經驗和需求,「女性經驗」一詞有時候會過於籠統。 2.另一方面,實際的女性其實不需要我這裡談論的這種理由,可能會有更直觀的理由對跨性別者進入女性場域產生抗拒。其中一個你提到的是「安全考慮」,這也是我前一篇的主軸。如你所說,這種心理本身有其合理性,這也是我在前一篇特別想強調的;另一個部分是直接從「生理上的差異」出發,我同意很多人實際上是這樣想,但我認為這會衍伸一些問題,甚至會反過來成為對女性的審查,這是後一篇要處理的,今天稍早我也把後一篇貼出來了,或許也可以參考看看。 感謝你的回應和討論,我也覺得我在思考和寫下來的過程裡,一定會有自己看不到的盲點或因為篇幅關係沒辦法充分談到的地方,你的回應讓我有機會停下來把這些可能遺漏或不準確的地方重新整理,非常感謝!
  在現在這個時間節點上,我認為其中一個特別需要放在最前面來關注的問題是:我們的社會願不願意表態與承諾一種「致力於讓女性免於受到攻擊」的努力方向。即便,基於所有政策推行上的困難性,正面改善女性處境的任務推進得再慢,也絕對不能容許它們倒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