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為特定一種性別(一):敵意社會下,單一性別空間有其必要性〉2025-10-30
大約兩年前,我寫過一些關於性別框架的討論文章。在那個系列文章中,我著重在討論二元性別與多元性別的視角轉換,以及常見的跨性別者權益與女性權益間的張力與相關說法。
在當時的主題與語境裡,我更希望去解開一些人們對各種多元性別的常見誤解或歧視。並希望重點指出:性器官的差異不應該作為判定性別的唯一標準。也認為強制他人為了性別認同而需要自我揭露身體資訊,並進行侵入性的手術是對人權的侵犯。
然而,在看到近幾年持續發生的一些社會事件,閱讀更多性別學相關論述之後,雖然我大體上還是認同上述的想法,但也愈來愈認為,在性別的公共實踐上,這種從「多元性別」出發的關照,在缺乏充足政策技術與社會安全性的條件下,可能會是一種操之過急的冒進。
在接下來的幾篇文章中,我希望能涵蓋到幾個部分的問題:首先是最常被提出來討論的,關於公共廁所等空間的具體空間問題。接著,從生命經驗與社會互動的角度,重新梳理一種有別於本質論與建構論的性別觀,並區分出不同意義下的「接納」與實際女性處境和社會條件的關係。說明為什麼「只讓(排除了部分跨性別者的)女性進入女性專屬空間」這一理念本身不必然涉及對跨性別者的歧視、不等於「反多元」,且在當前社會中有其必要性。
最後,我們會討論「反跨的暴力」與「厭女的暴力」間的經常關聯,指出那種需要堤防的極端反跨,說明它們如何以「保護女性」為名,反過來變成增加女性壓迫的性別審查。
性犯罪事件打擊我們對社會的基本信心,必須重思性別發展進程
之所以說一些社會事件對我的觀念造成了改變,並不是說種種事件增加了我對跨性別者的不信任。而是,在種種如創意私房那樣,對女性、甚至未成年女性的性犯罪事件,正在嚴重打擊我們給予(與應該給予)社會的一般信心。
當然,在這些事件中,多數的性犯罪者不是跨性別者,而是順性別異性戀男性。但在這些涉及到公共安全的社會政策實踐中,關鍵並不是防範特定群體中的個人,而是「什麼在這些政策變化中被重視,什麼在過程中被犧牲」。
因此,在這些惡性犯罪事件頻傳,偷拍、外流影片仍被許多男性認為「沒那麼嚴重」的當下,我認為我們的社會距離那個「一致地對待所有性別」的要求實在太遠。
在現在這個時間節點上,我認為其中一個需要放在最前面來關注的問題是:我們的社會願不願意表態與承諾一種「致力於讓女性免於受到攻擊」的努力方向。即便,基於所有政策推行上的困難性,正面改善女性處境的任務推進得再慢,也絕對不能容許它們倒退。
因此,如果某項宣稱提升跨性別者權益的行為,在缺乏相關配套的情況下,實質地壓縮了女性的空間,提高了普遍的社會不安感,那它就不能被認為是一種真正「促進社會進步」的推動,不應該貿然去做。
也就是說,這裡的核心問題並不是「讓不讓跨性別者的權益得到提升」,而是「不能讓女性的權益進一步下降」。若要以一個具體的空間政策方向來說,我會認同「多設立性別友善廁所」(及其他性別友善空間)的想法,但不可以以此為理由,壓縮女廁或減少女性專屬空間的數量。也不應該以進步為名,強迫女性在依然危險的處境中,接受一種「所有性別都可以安全地共處」的觀念。
保有充足的單一性別公共空間,是女性的基本需求與權利
「如家中浴廁般的安全自在公共空間」或許可以是一個社會理想與願景,但我們當前看到的是:到處仍充滿著對女性不利,甚至有敵意的行為。不只是男性對女性的暴力攻擊與性犯罪,也包括了媒體對這些事件的報導方式,還有無處不在的性騷擾玩笑(甚至性犯罪玩笑)。
在這種環境之下,女性希望保有單一性別的公共空間(尤其像浴廁這樣的地方),涉及了很根本的情感與安全性,是非常核心的基本需求,社會不應該以任何理由剝奪它們。
在這樣的架構之中,雖然理想上我們當然希望跨性別者能夠以自己喜歡的方式生活,不必被勉強進入自己不想要進入的場域--譬如說被規定只能進入男廁。
但透過性別友善廁所,或者更廣泛已經存在的無障礙廁所,任何人都已經可以不被強制進入單一性別的空間了。相對的,有單一性別空間需求的人,他的需求也不應該在這個時候被剝奪。
在後續的文章中,我希望能夠做到的事情是:重新釐清一種在本質論與建構論之外,從具體生命經驗與社會互動出發的性別理解方式,並透過這種梳理,說明女性群體有權也有充分理由主張與捍衛自身群體的身分界線,而不是只能被動地同意一切希望被納入的要求,指出「認為有必要為女性保留出一個專屬空間,但並非恐跨或反跨」的立場明確存在且應當被重視。
延伸閱讀:
〈跨越「性別」--對二元性別框架的超越(一):性別變更登記的法源邏輯〉
〈「權力不對等」,以及從中誕生的性犯罪者〉
〈性騷防治便衣行動:將不該成為日常的騷擾凸顯並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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