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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我第一次聞到,像是一股青草混合塑膠燃燒的濃烈味道,十分濃郁的在鼻腔充斥著,經過吸食著大麻的那群人,我不害怕,因為我在阿姆斯特丹。
但回到台灣,也一樣嗎?
先前曾有立委提出毒品除罪化的議題,很新穎也很吃力不討好,尤其社會風氣難以接受,就連自己在聽聞的當下也難以苟同。但仔細思考現今吸毒犯出獄後再犯率之高,現行法令沒能有效抑制,的確應該思考對於現行政策是不是到了該做出改變的時候。
現行制度的主要觀點像是避免為了吸毒而衍伸其他的犯罪行為,一開始就從預防的角度來達到嚇阻作用。
除罪化的觀點則有認為成癮性為疾病之一種,須藉由完整醫療體系使其穩定接受治療,或者是認為毒品定罪這件事情本身就是造成更多其他犯罪的主因。更何況,就吸毒這件事而言,本身並無侵害他人法益,似乎不應以刑罰模式干預,以避免過度擴張。再者,既然沒有侵害,是否本應在個人自由的範疇當中?
毒品與一般財貨不同,市場供不應求的情況下,毒品價格漲幅之大,早已超出市場機制能夠制衡的範疇,用藥成癮者不惜犯罪或以其他不合法手段籌錢,也趨之若鶩的追逐。也因此衍伸不少間接性的社會傷害。
瑞士和荷蘭在1990年代處理海洛因問題時採用「海洛因輔助治療」(Heroin-assisted treatment,簡稱HAT)作為除罪化手段的一種,以政府免費提供高純度海洛因的方式,讓用藥者在健全的醫療環境以及醫護人員的監控下注射,逐步減少依賴度進而避免成癮,也因此能使毒品交易無利可圖,導致市場規模迅速萎縮。
站在選擇的分水嶺,我們該如何做出抉擇?繼續選擇懲罰加重的道路,亦或是尋求突破的契機?台灣的民風應該吹往何處,上位者又該如何做出正確判斷呢?
最後,以加拿大長期研究成癮性問題的馬特博士,針對毒品成癮曾提到的意見作結:「如果我們要設計一個使毒品成癮問題更嚴重的系統,就是懲罰吸毒者,因為這會讓他們難以回到社會,他們很難找到工作,無法安居樂業,很難與人群重新建立人際關係,讓他們只能再回頭擁抱毒品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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