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一個故事創作者,我便來說說編劇的敗筆與神來之筆。以下會狂爆雷,建議看過的人或是不打算看本片的人再往下讀。
首爾的證券基金經理人徐碩宇與妻子離婚後,因忙於工作,疏於照顧女兒秀安。寂寞的秀安非常希望能到釜山探望母親,為了完成女兒的生日願望,碩宇帶女兒搭上從首爾往釜山的KTX高鐵列車,殊不知那晚首爾已被喪屍攻佔。這趟乍看單純的旅程,卻成為逃離首爾這個人間煉獄的最後機會。
首爾到釜山的442公里,碩宇遇見了勇猛豪氣的尹相華、他身懷六甲的愛妻成景、流浪漢、高中棒球員閔榮國、球隊經理金珍熙、樂齡兩姐妹尹吉鍾吉、千里馬客運營運長容錫。前方有甚麼樣的危險等待著他們?他們又是否能夠突破重圍抵達人間樂土呢?
Photo source : IMDB
(以下有雷)
先從基本談起,《屍速》最聰明的地方就是將主場景設定在列車上。雖然中間太田站下車、最後大逃亡都是不在車上的大場面(高成本),但本片在7成場景都在列車上,絕對直接壓低了拍片成本。
更重要的,列車在行駛中是一種大型密閉空間,「密閉空間+喪屍」,就像啤酒配韓式炸雞一樣絕配!
編劇也善用了列車進隧道會「黑黑」的元素,設計了喪屍的盲點,讓人類有活命的一線生機。即便不看預告,用膝蓋猜也知道會有「人類狂奔追車」想要上車,命懸一線的橋段。果不其然,全片就出現了兩次!但我很喜歡劇中的安排:「兩次都有追到上車」。講真的,編劇煽情一些可以安排:
「帥氣大叔或孕婦跑一跑,看到喪屍可能拖慢車子,於是不追了,捨身救人,用自己吸走屍群,讓車子能逃走。」
但編劇沒有這樣做,只是嚇嚇我們就讓兩人都上車了,我反而喜歡這樣不落俗的處理。你看,光是將場景設在列車上就有這麼大的延伸空間,編劇也完全善用了它,一招有四種享受,太多創作者會聚焦在人物與情節,而忽略了背景,善用背景才是編劇的真本事。
但你以為將場景設在列車上很有創意嗎?非也,講近一點的,同樣是韓國導演,在2013年拍的《末日列車》也是將場景設在火車上;講遠一點,20年前有齣老港片《中俄列車大劫案》更狠,惡匪在長途火車上搶劫、強姦、稱王,也是將列車上無路可逃發揮到極致。
所以《屍速》這樣的設定一出現,我一點都不意外。因為創意本來就是「混搭」的過程,我在故事課堂上也分享過「故事靈感的九種混搭公式」,想多知道一點的人可以看〈重鑄靈感的3個密技〉,而《屍速》則是將這樣的混搭玩得超漂亮。
講一下基本的。第一個應該是大家都很吐的「用拳頭打喪屍」,好歹拿膠帶纏個手吧,有絕世武功也不是這樣用的,擺明是自殺嘛!
第二、在列車上爬行李架那一段,兩分鐘也太漫長了吧,有拍出來的時間都不只兩分鐘了,劇中時間爬上爬下怎麼算都不止,明顯讓人出戲,倒不如不要把時間說這麼明。
第三、主角對喪屍不了解,只知道被咬會感染(唾液),那血液會嗎?沒人肯定吧?就算自己有沒噴到沒事,但是對抵抗力弱的小孩就不會有事嗎?看著主角手上都是喪屍血,還對女兒摸手手摸摸臉,我都昏了!
第四、喪屍是由主角公司所救起的公司產生,但劇中其實沒有說明主角的決策程度,只知道主角在接到電話後難過痛哭。這邊就是「因果」沒有鋪好,我們看到了「果」,卻沒有足夠的「因」,對主角的哭就有點「為哭而哭」的味道。當然會有網友大量腦補,說這表示「主角有很大的責任」、「主角有慈悲心」或「這是為了給主角死的理由」。OK,都有可能,但都只是腦補。在因果上還是少了「前因」的一環,讓故事可信度打了折。可以延伸閱讀〈事件因果的3足鼎立〉。
進階、好的劇情會從角色本身的「性格、職業、興趣」蔓延。身為基金經理人的主角,性格設定成自私的人,再安排他後期轉變,很標準的做法。但主角的職業,只讓他頂多是比別人多知道一些資訊,讓他覺得自己有錯,此外便沒有發揮(上網查隧道時間不算經理人的技能)。
而他的興趣則完全沒有提及。這兩點一旦空了,主角就像是一個空架子、一個逃跑的路人、只能被擺佈,自己沒有反抗能力。該如何善用「性格、職業、興趣」編劇,這說起來太長了,有機會再專文另述。
「讓壞人使壞」是很基本的編劇技巧,但很多創作者沒有做到的是:「讓壞人瘋狂肆虐、隨心所欲」。是的,很多劇的壞人都太好了,只會做些小小的攻擊。《屍速》編劇做得最好的,便是讓壞人一而再、再而三犯下不可饒恕的罪。叫車掌拋下眾人開車、鎖上門不給主角進門、誣陷主角被感染、害死車掌、球隊經理、列車長,壞人一路幾乎順利逃生,看著壞人不停使壞卻逍遙,這樣才能引爆故事的張力。
當然,有人會批評本劇角色太刻版了,壞人就壞到底、好人就好到底,最後壞人大叔變喪屍前喊了兩聲媽媽,有網友就說他是「媽寶」,這也太過了。深入去想,壞人大叔他並不是壞人,他只是正常人。在極端環境下的正常表現。如果最後喊「媽媽」的段落能再添加一點「他即便使壞也必須活下去」的原因,應可讓他的人性再勾出來一些。
編劇要善用反差與伏筆,流浪漢在開場廁所裡的怪樣就搶了大家的目光,之後在車廂偷聽、硬要跟著主角走、逃跑時踩到空罐子,都一再提醒觀眾,流浪漢是個無用、討厭、惹麻煩的角色。故事將他貶得這麼低,最後僅僅只是用他犧牲擋住了喪屍,真的太可惜了,這項任務其實沒有必要讓他來執行。
流浪漢本身就是一個充滿「故事」與「神秘」的設定,有著不為人知的過去,他應該在最後發動一些隱藏技能或逆轉的關鍵作為,才不枉我們對他的期待。當編劇前段越是塑造他的無用,他最後的「有用」發生才會越過癮。
整齣戲最關鍵的,當然是小女孩唱的那首歌。這首歌是全片用得最完整的伏筆。差勁的象徵物只會一次性地指一件事,好的象徵物則能在不同時空產生不同意義。
當歌第一次唱,爸爸透過DV看到了,這時歌的功能是「忙碌的爸爸關心女兒的表現」。這時還埋下一個伏筆,爸爸問:「為什麼要停下不唱呢?」小女孩沒有回答。老練的編劇應該就可以猜到,它要玩一招「早問晚答」的橋段。
果然,第二次提到這首歌,小女孩就說了:「這歌是要唱給爸爸聽的,爸爸不在,我不唱。」完成了前後呼應的「早問晚答」,這時歌的功能也變成「女兒愛爸爸的表現」。同時伏筆再次啟動,女兒問:「爸爸,你會永遠跟我在一起吧?」常看戲的觀眾都知道,這是「死亡條件」的確立,此話一出,十之八九爸爸死定了。
再下一段出現這首歌時,爸爸已經犧牲了,而這首只唱給爸爸的歌卻在隧道中響起,不只代表著女兒對爸爸的思念,也讓軍隊停止射殺兩人,讓他們得以獲救。這時歌的功能就是「對思念爸爸的展現」,三次出現,次次不同。
延伸來想,如果不是因為女兒想為爸爸獻唱而練唱這首歌,女兒也不會在過隧道時唱歌,他們也不會獲救。這等於是已死的爸爸又隔空救了女兒一次,而這也源於女兒對爸爸的愛。
父女之愛,是本片貫串的主線、最完整的伏筆、也是最感人的橋段。
雖然只有六大點也寫了3000字,實在有違現在的趨勢,現在誰還看長文啊,《屍速》的好與壞我只講了一半,真的,再寫3000都可以。但我知道網路上大家都很忙,臉書每天都要刷個十五公里長,就只挑了六點講。有回應會考慮再寫出剩下的一半。
最後,我常聽到有人批評《屍速》商業化、公式化、沒深度、人物扁型。好極了,這樣很棒啊,因為這本來就是「商業片」,我也不會去批評文藝片無聊沒張力、我也不會去批評周星馳的搞笑片沒深度、我也不會去笑林書豪不會踢足球。
因為目標取向本來就不同。
《屍速》是齣近乎完美商業片,所以他取得了商業上的成功,賓果。這也是我一直說的,類型片就是在類型規則裡玩花樣;同樣是玩花樣,《屍速》就是玩得漂亮,有人則是連想譁眾取寵都失敗。攤開《屍速》,完全就是一個編劇公式範本,但是同樣的規則我都寫在我的網站上了,大家都看了,我們能編出跟他一樣好的故事嗎?
公式是死的,人是活的。
這句話值得一說再說。
公式不是不好,是人用得不好。
這句話再多送給你。
封面圖片來源:IMDB
編輯:熊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