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著:在紐約頑強生存的書店

2016/05/06閱讀時間約 6 分鐘

 

開書店的人所能做最貪慕虛榮的事便是出去旅行。要説,書店老闆們其實是我認識內心最澎湃,但手上通常最不寛裕的一個職業。但去旅行,也沒有人會手軟,哪怕是一年營運壓力大到做惡夢,平常縮衣節食,甚至欠下一屁股債也在所不惜⋯根本一群瘋子。

 

不過我蠻喜歡這些書店老闆的。他們在職場上混過一段時間,自己當老闆之後明白一切不是理所當然的,他們的做人處事會比較謙虛,做事態度和説話有分寸,他們選擇盡可能地做自己,追求自己喜歡的東西,這樣的人你會不喜歡嗎?

 

書店

 

這幾天我的那雙鞋,以每小時五公里計算,穿街走巷踏過紐約的大大小小的路大約遠超過一百公里了,晚上休息前我都必須為自己按摩腳底與腿部肌肉,慰安一下一天行腳,然後照例喝一杯野火雞威士忌。我那頑固的睡眠生理時鐘花了三天才延後了六個小時,而非13個小時,以致於每日夜幕低垂我便一再拖延爵士酒吧行程及早回旅館去睡。誰知,半夜12點就睡飽了。起來後面對漫漫長夜,外面是攝氏零下一度的曼哈頓,街頭路面冒著白煙,參天大廈的頂樓瀰漫著迷離的雲霧。大樓下面,我住的中城區哈洛德廣場是個觀光旅遊區,此刻天空下著小雪,據紐約一號頻道電視台報導,光是這裡今晚露宿街頭的街友就有12人之多。而我的小旅館一片寂靜,只是伏案寫字飲酒而已。

 

在格林威治、下城、蘇荷走了幾天,這些地方哪裡都比我住的地方安全。中城雖然有反恐精英荷槍實彈不時出現,但是這裡等於是「紐約的王府井大街」,我沒有想過尋找機會的惡徒其實一雙眼一直埋伏著。這裡觀光客居多,在這𥚃絶對一天可以聽到一千種不同語言彼此之間溝通,沒有人會笑誰的英語怪腔怪調。

 

我今天下午把自己弄個乾淨舒適,鬍鬚鼻毛剪得利落,梳了一個漂亮的流海,蹬上小皮靴去上第五大道趕時髦。我心想這裡是美國的門面,安全、不會有問題,況且更北的街頭都去過了,因此放鬆了警惕。當我正像劉佬佬進大觀園,欣賞卡波特筆下的名店,一心想著早上五點這裡的櫥窗曾經站著奧黛莉赫本時,根本不知道什麼時候眼前擁上來了五個黑人兄弟,我還沒反應過來,他們就往我懷裏塞了幾張透明塑膠套包著的CD,相信我當下真的沒有别的想法只是順手接下。

 

等其中一人開口我才回神過來心想不妙。這幾個黑人雖然看起來像全球癟三集團一樣瘦,但吃美國牛肉長大的他們,一個個都有180公分,高出我半個頭。「這是我們自己錄製的音樂CD,不是要賣給你,你打賞個一塊兩塊鼓勵我們。」其他人幾乎是把我圍住,我把他們的作品塞回去,搖頭說:「謝謝,不了」,沒有人可以平白從我手中拿走一毛,我可是窮酸的書生。但他們各個雙手一攤不接。雖然這是自由國家沒有任何人可以攔截我的去路,但作為一個亞洲來的大叔,我盡量維持著禮貌。「No, thank you, I don't have any change」我知道他們是所謂的change thirsty gangs,我試圖塞進他手裏但是他仍不接,只是一味重複那些話「這是我們自己錄製的音樂CD,不是要賣給你,你打賞個一塊兩塊鼓勵我們。」他又加了一句「from you bottom heart」還說我們可以找零錢給你。

 

他們全都瞪著我,那些咕溜的跟我一樣的黑色眼睛此時卻只顯得他們的生命多麼卑微。可悲的生物。我看著這些梳著像異形戰士卷髪的黑人癟三,心想的台詞是「幹你娘!休想從我手中奪走一分錢」但隨及我又想到電影「甜蜜蜜」中被癟三殺死的豹哥,心想這不是我的地盤,別衝動。我冷靜下來,往後退了一步,拿出我的streetwise ,伸出手把他們的CD舉在半空(我猜是空白的),冷冷地帶著亞洲江湖味的語氣和表情道:「Man, that's Enough!」我下一步就會帶著CD走。

 

不知他們是否被我吝嗇的氣勢壓倒,那個人咕噥了一聲,順手收下CD,我見狀立即展開步伐擺脫他們的糾纒。從此以後我在路上走路一定雙手插口袋,像以往一樣從不理任何搭訕,多了幾分警覺。

 

紐約南北向直的路多為「大道」,橫的路多名為「街」。這個城市跟台灣一樣歲數,有400年的開發史,類似像《台灣四百年史》這類型介紹紐約的書有史以來絕對超過一萬本(張北海語),名目與視角各異其趣,這幾天我就看到一本介紹紐約的書叫做《夜晚的中央公園》(Central Park in the dark),講述中央公園夜晚的景致,包括自然環境、流浪漢、夜行動物⋯⋯,還有一本書叫做《鮮為人知的紐約:城市步行6000英哩》(The New York nobody knows- walking 6000 miles in the city)。我內心深處掌了自己的嘴,以前我說大家被愛台灣給害死了,「只知台灣而不知世界」,但是今天我看到「愛紐約」的人,多到讓我覺得「愛臺灣」的人根本不算多(話說這個城市的人口是2100萬,跟台灣人口非常接近,市面上有一萬本介紹台灣的書嗎?),我們的人文建設還有很多路要走。

 

此行最我重要的行程是看那些獨立書店怎麼在這座城市生存下去。曼哈頓寸土寸金,但這裡的獨立書店卻有很頑強的生命力。昨天我見到一間叫做McNally Jackson的獨立書店,非常驚豔。她位於曼哈頓下城,潮流品牌集中的王子街,這裡都是精品店,有這家獨立書店頗讓我意外。

 

書店

 

我信步走進書店,看他們的陳設、書品,觀察他們的營運模式。這裡也賣咖啡,咖啡座位很少,看上去不到十個位子。書店有一台自己動手印自己書籍的印刷機,在這個印刷機正在勢微的年代,把自己的文字變成一本書的需求還是有的,試想那些寫詩的人,可以用printing on demand 的方式自產自銷,不用看出版社的施濟。

 

McNally Jackson 是一間文學書店,開在這條路上她讓文學與這些奢華品平起平坐,為此我感動不已。她不是798藝術區的單向街,也不是東區的VVG好様本事,他不把自己當成是一個美麗的書店而已,而是真心誠意地覺得文學是藝術的靈魂聖域,把選書當成書店最精緻奢華的部分,她舉辦各式各樣精彩的活動沙龍(紐約公共圖書館這類活動本來不會少,如何區別走出自己的路數很重要。)
 
 
 bookstore
 
 
McNally Jackson按世界文學傳統分類選書,有比香港Kubrik書店更多的詩集書櫃,還有精彩的文學雜誌,也有打破文學創作嚴肅氣氛的圖象小說。相信我,這附近SOHO區的藝術工作者一定非常喜歡閱讀圖像小説,我對這間書店極大的讚賞!
 

本文圖片來源:譚端攝影
 
譚端
譚端
大家叫我探長,我即不是真的警探,也不是私家偵探,只不過我在台北經營一家獨立書店「偵探書屋」,這間書店專賣偵探小說,座落在一個小巷子裡,亮著孤獨的燈。我生於嬉皮當道的年代,人生理想是一邊開書店,一邊寫小說,一邊喝著酒。我的黑狗,名叫阿嘉莎。我們每天睡在一起,行影不離,她是我的女兒。我是城市遊魂,經常在事件現場靜靜窺視世界的變化。我日益覺得自己孤單,我的時代已經逐漸崩塌,就像我的父母的時代一樣。我的身體也在崩潰,但我靈魂的意識卻日漸清晰。這是一件很恐怖的事,當你看見自己逐漸死去,有過不曾有過,存在並不存在,意義沒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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