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初入社會的新鮮人,剛畢業於新聞系所,現於某網路媒體任職。與大多數人不一樣,我並非因憧憬而入行,只是單純喜歡文字,以及軼聞趣事。 不過,就算再喜歡故事,也不應該去訪問殺人狂,這無異於獅口裡拔牙,真不知道上面是怎麼想的。說來奇怪,以往採訪重刑犯都是讓最資深的前輩處理,何況我也不太熟刑事案件新聞,且離開辦公室時,總覺得每雙眼睛都盯著我瞧。莫名其妙。 當我抵達拘留所,早已有兩位警官在偵訊室門前等著,見我到來便是一陣寒喧,其中有位年約四、五十,明顯有嚼食檳榔習慣的員警,操著一口流利台語:「但幾哩里入去,毋慣伊公蝦,攏賣耖小伊,歹年冬搞肖郎,幹。」 「有這麼嚴重嗎?所以是個精神有問題的犯人?」我想,反正總是要採訪的,伸頭縮頭都是一刀,不如快點結束才是。 我毅然打開房門,想裝作一副從容的模樣,至少不想在兇手面前表現慌張。房裡擺設很簡單,一張桌子、兩張椅子,門旁邊卻有一面巨大的鏡子,除此之外沒什麼特別的。 本想會看到一個蓬頭垢面、不修邊幅,甚至是瘡痍滿面的瘋子,但我錯了。坦白說,如果在街上遇到,大概只會認為人家是「人生勝利組」;面容英俊、濃濃書卷氣,配著一副金框眼鏡,別說鬍子,就連鬍青也看不見,訂製的西裝、愛彼表。這種人到底有什麼動機去殺人? 對方看見我,露出一個本該令人心安的微笑。「您好,請坐,在我的律師到來之前,我應該還有時間和你聊聊。」 「好、好的。」匆忙抓椅子的我,有種失態的丟臉,方才的努力全化為烏有。我努力保持鎮定,對他說:「那麼,如果你不介意的話,我開始訪問了。」 「當然,沒問題,別這麼緊張。」他說,又將雙手抬離桌面,示意手銬還在。 「請問你的名字?」 按照道理來說,詢問人家的名字、年齡這種基本問題是不該出現的,起碼都會做足功課再提問,避免時間浪費、顯得不夠專業,再者也有可能令對方興味索然,變得不想回答。可這次不一樣,警方前一步抓到人,上司後一腳就把我踢過來了。 「沈傑,傑出的傑,人字旁。」 「殺......殺人,為什麼會殺人?」我到底在說什麼。 對方臉上的笑容消失,稍微瞇眼,「你的問的真直接,一般採訪應該不會把最想要問的問題放在第一個吧。」 「抱、抱歉」我被對方戳到軟肋,不自覺的低下頭。 「沒什麼,我只是有點好奇而已。興趣,殺人是興趣。」他不以為然的說。 「興趣?跟一般人似乎不太一樣......」完了,我真不知道該如何繼續採訪下去。 「那就要看你如何定義『興趣』了。」他的手指指向我,手銬發出叮叮噹噹的聲響。 「興趣一般不是不妨礙他人權利下,為享受、樂於去做的事情嗎?殺死他人,很明顯與開頭抵觸,不是嗎?」 對方沒有正面回答我,反倒問:「你覺得喜歡吃東西算不算興趣?」 「吃東西.......吃東西當然算,又不妨礙到誰。」 「醉蝦、三吱兒、臨盆羊呢?」 做為一名好奇寶寶,他說的這些東西我全都知道,一時胃裡有些翻騰。「這些是犯法的」我回。 「那不是跟我一樣嗎?」對方富饒興味的看著我。 「殺人才不一樣,人有心智、家庭、人際關係,跟動物還是有別的。」我不甘於下風,就算只是採訪,我也不想被這種奇怪的價值觀扭曲。 「如果是這樣,大象又為何要去拯救溺水的人們呢?寵物豬是怎麼認得主人的?猩猩間互相交易又是如何?一昧認為人類高等,被殺死就哭天搶地,卻不曾為那些死去的動物流半滴眼淚,自以為良善高呼和平萬歲,不覺得本身就是一種傲慢嗎?」 面對接連而來的問題,我連消化都來不及,就被他反擊的體無完膚。 最後,他說出了他的結論:「人類並沒有比較特別,殺人犯法只是這個社會既有的價值觀。」 而我頭又壓得更低,想到竟然被殺人犯狠狠教訓一番,眼淚就潸潸流著。這時牆邊的鏡子傳來敲動聲,剛剛那名吃檳榔的那名員警把我帶了出去,想當然爾這次的訪問當然是失敗的,但主管意外的沒有大發雷霆。 後來我才得知,這是公司特有的迎新方式,至於那名犯人,是總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