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不……一點都不好。
公投結果出來了,這裡主要針對同志議題,彩虹運動以巨大的落差,輸給了愛家聯盟。
我第一個想法是,怎麼會?就算輸了,也沒想到差距如此之多,這給我相當大的震撼。
得知結果,一開始我相當憤世忌俗,即便我不是同志,但我了解他們,他們是認真生活,友愛這個世界的人,只是因為傳統社會觀念,有很多人始終瞞著家人,甚至與家人撕破臉(被單方面的),如果這世界不去區分你是同性戀、我是異性戀,像上述的悲劇就會少一些。
愛家聯盟,這名字取得真好,做的事卻是在撕裂社會,深化分隔。
然後,這個社會,大多數的人都由衷的希望去放棄改變的機會,將不同於自己的人強硬的區隔開來(即便那些人可能是自己的孩子、孫子也不予認同)。將存在於現在社會的現實放置於眼不見為淨之處,繼續活在救時代,不求進步也不關心他人,自顧自的認為「反正同志有專法就好了啊」然後當作是莫大恩惠。
事以至此,在這馬後炮好像也難看,我一個小小人民,能做的事實在太少。情緒稍緩後,我真心心想著「也許這樣也好」。
因為由此結果看來,大部分的人還活在舊時代思維,如果強硬加入性教育與同志課綱,誰知道那些老師會教出什麼?能不能真正傳遞這課程的真正價值?都還是個問號。給觀念不正確的老師亂教還寧可不教。
至於專法,只希望未來的制定方向能考慮周全,讓同志伴侶也能有等同民法一夫一妻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