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我沒買過吳寶春的麵包。我不是買不起,合先敘明。只是,ㄧ個麵包300多元,說真的,我也很難下嚥啦!以後,除非全臺灣的麵包店都倒閉了,否則,我是不會買吳寶春麵包的。商人逐利而生,其實很正常。管他歐元還是英鎊;管他日幣還是人民幣,只要有錢賺;特別是人民幣:ㄧ點,都不能少......受點委屈算什麼!拋棄當初的理念算什麼!承認九二共識算什麼!否認生養的母親算什麼!「臺灣之光」當然也不算什麼!傻瓜嘛,有錢賺,最重要。自己吃「飽」了,還不夠,還要「春」很多很多......這是人性啊!有什麼好大驚小怪的。不要眼紅;不要酸葡萄;不要生氣。不爽的人,就不要買「飽春」麵包,這種貴族麵包,也不是庶民想買就買得起的,還要摸摸看自己的口袋深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