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總理馬哈地六月二十二日到泰國首都曼谷出席第三十四屆亞細安峰會期間接受美國財經媒體CNBC訪問,在被問及何時交棒的敏感問題時表示,「我已經承諾將會引退,並讓安華繼任總理」。他接著表示馬國政府需要三年時間,將國債從目前佔國內生產總值的百分之八十減少至百分之五十四。CNBC記者隨即問他是否會繼續擔任總理,直到國債達到這個目標為止,馬哈地則答以「不,我不會擔任總理超過三年」。
這是馬哈地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十日上任馬國第七任總理後,首度明確表示他將會在三年期限內交班。
如所周知,馬哈地之所以能出任總理,最主要的原因就是他在大選之前與繫獄的宿敵安華和解,使得反對陣營實力大增,終能推倒執政的「國民陣線(國陣)」而取得政權。當時傳出來的說法就是兩人之間有一協議,亦即勝選之後由馬哈地先出任總理,然後尋求安華的特赦,等安華出獄並有資格重回政壇之後就將總理職務移交給他。一般的說法是這個期限是兩年,只不過至今為止並無任何人可以證實這個「兩年」的說法確實存在。
孰料馬哈地上任之後,安華幾乎是同一時間獲得特赦,馬哈地隨即就受到了交班壓力。換句話說,馬哈地並未料到安華會這麼早就獲得特赦,但他也剛剛上台,安華很識相地表明他自己並不急著上台,暫時緩解了馬哈地的交班壓力。
只不過馬哈地隨後的一些動作引起了安華陣營的疑慮,特別是他提拔與安華同屬公正黨的該黨署理主席阿茲敏出任經濟事務部長,更讓安華陣營揣揣不安,認為馬哈地可能屬意未來由阿茲敏接班。
安華陣營有這種疑慮,並不讓人意外。因為安華在一九九八年從接班人的位子突然被罷黜,就是馬哈地下的手,之後安華在政治曠野失意二十年,其間還兩度入獄,都與馬哈地脫不了關係,說兩人之間苦大仇深,並不為過。兩人後來的結盟,完全是拉倒「國陣」目標一致的權宜之計。當時的情況是他們任何一個少了對方,都不可能畢其功。更何況,馬哈地從來未說他當年拉下安華是個錯誤。
也正是在這個背景之下,安華獲特赦之後就積極佈署重返政壇,取得出任總理的資格,就等馬哈地採取行動交棒了。
這次馬哈地明確說出一個時間,是否就代表定案了呢?那也未必。檢驗政治人物的標準其實很簡單,就是一定要把每個人的私慾列入考慮,剩下來的,就只有聽其言,觀其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