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大角咀遊行後,尖沙咀、旺角、紅隧、黃大仙四地旋即成為戰場。
必須對前線抗爭者予以讚賞的是,他們確實做到「be water」,機動性、靈活性極高,尤其以紅隧的一群為最。紅隧是九龍出港島的必經樞紐,堵塞它必然可引起關注。可是,其同時為四戰之地,無險可守,有網民說水炮車在這裡可大派用場,抗爭者以「快閃」形式堵塞紅隧,同時在兩旁噴上宣示立場的標語,不作無謂的「送頭」,都算聰明!晚上接近十二時還要「案件重演」一次,以圖「圍魏救趙」,真是少些魄力、少些彈性也做不出。
另外,旺角的陣地戰,抗爭者穿上全副防禦裝備,並懂得點火防衛,這些都是有所進步,升了級。誠然,尖沙咀、旺角的死守對峙是否合適,仍有討論空間。不過,討論之餘,勿忘記前線抗爭者是在用自己的血、汗、性命乃至前途來對抗極權、拯救香港,況且他們年紀尚輕,經一事,長一智,難道他們就不會自我糾正,而要旁人指指點點嗎?給予信任,不割蓆,不分化,竊以為是對前線、對整場抗爭運動的最好的支持。
四地之中,以黃大仙最突出。抗爭者前往黃大仙警署包圍,做了若干損毀設施的行為,防暴警察有必要全副武裝全隊人衝入港鐵站搜捕嗎?就電視片段所見,最初兩名被捕者皆十分年輕,幾乎沒穿防具,是否抗爭者亦未可知。發展到後來,連路過的街坊都被勒令蹲下帶走,這才引起周圍黃大仙街坊不滿,呼朋引類前來和防暴警察對峙。
如果是主要幹道,空間足夠,防暴警察築起防線,向前推進,乘機拘捕,沒有問題。弔詭是,黃大仙港鐵站外是條小街,指罵防暴警察「香港警察,知法犯法」、「黃大仙唔歡迎你」的,許多是穿底衫、踢拖鞋,他們明顯是黃大仙邨附近的街坊,是平民,而非抗爭者。堅持上環、旺角的大陣仗,隨著街坊越來越多,他們又是地膽,防暴警察的處境其實越來越不利。
防暴警察不久「收隊」,本來判斷正確,怎料一輛警車遲遲未有駛離黃大仙巴士總站,街坊又群情洶湧,要求釋放被捕人士,防暴警察此時若然順應民情,放一兩個人走,困局自然迎刃而解,豈知其應對方案是加派防暴警察增援,向街坊施放胡椒噴霧,胡椒噴霧驅散不走人群,索性連民居都懶理,照發射過期催淚彈。局面終走向失控,始作俑者卻是警方。
關於過期催淚彈,委內瑞拉化學家 Mónica Krauter 指出,催淚氣體過期後會化成山埃 (cyanide)、碳酰氯 (phosgene) 等極危險氣體,可以致盲、流產、哮喘病發、癲癇、甚至死亡。換言之,香港警隊已在使用化學武器殺害香港人!連化學武器都敢用,絕食陳伯遭警方㩒地、箍頸便不難理解。這是一群禽獸不如的惡魔,惡魔哪會有憐憫老弱的善心?泛民要銀髮族到前線勸架,對香港目前處於戰爭狀態未免懵然不知!
還有一點值得注意,黃大仙紀律部隊宿舍為何會有炮仗、玻璃樽、水彈?炮仗、玻璃樽、水彈為何會投向平民一方?結合天水圍警署外的煙花襲擊事件一起看,不排除警察家屬和黑幫有勾結,警察家屬亦以仇恨抗爭者為快。「宿舍一群便衣人仕衝出嚟攻擊街坊」,元朗的白衣人又會不會是便衣、休班警呢?
黃大仙向來給人的印象是「藍絲」多,今次黃大仙街坊的勇武,打破了大家的套版印象。真正的「保鄉衛族」是這樣子的!至於街坊為何要「保鄉衛族」,就是因為有防暴警察濫用暴力,胡亂拘捕,名副其實「警迫民反」。
即使在太子、旺角,不少市民因外出吃宵夜被警方拘捕、毆打,氣得街坊指著警察破口大罵。其中一位更直斥「元朗果日又唔見你地出黎?」七二一確實成功逆轉民意,不過是把民意拉向有利抗爭者一邊。觀乎其他區有不少叔叔、伯伯、婆婆、藍領、家庭煮婦街頭巷尾批評港共、批評警隊,民意逆轉已相當清晰。
古希臘歷史學家希羅多德說:「上帝要其滅亡,必先使其瘋狂」,黑警儘管肆無忌憚,中共及其傀儡儘管誣陷抹黑,終有一日,他們的下場會像五枝旗桿上的五星紅旗,被拔下,「掟落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