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生活在各種價值觀矛盾互斥的年代,特別是面對外遇問題,有些開放派的朋友會說:”外遇者是衝破婚姻框架的自由鬥士”推薦我看奧X大師談性,總之性只是一種能量,在大師指導下有靜心品質的性可以碰觸到神性,如果在修行當下就是突然對別人有性的感覺,不必壓抑它,可以到專設的地方讓你們盡情的享受碰觸神性的性歡愉,用限制性觀點來壓抑他人跟自己的性才是罪惡的,這觀點在單身或很渴望外遇的人聽來,簡直是福音啊。
某些知識分子認為家庭與婚姻就是對人最大的壓抑,不符合人性,因為人性就是喜歡嘗鮮,而有條件的忠誠是壓抑不是忠誠(例如你跟我結婚,所以你只能跟我有性關係,不可以跟別人),當婚姻已經僵化到窒息,婚姻之外的性愛,就是兩個你情我願的成年人性愛,為何需要法律去限制呢?這是為何有人提出通姦除罪化,愛無法被壓抑與限制,對自己身體的感覺忠誠才是最基本的忠誠。
有個女性朋友跟我說,其實你就把床上功夫提升,玩男人就好,她認識一個全世界最幸福的女人,跟她上床過的男人都對她服服貼貼,任她使喚,這樣的女人才是愛情的贏家。
不知道各位朋友在面對”如果你認真就輸了”的時代,是否會感覺得很困惑?性上的忠誠,是否真的有意義?
大部分提倡開放性觀點的人,有個想法,只要沒有人有在婚姻之外的性行為是罪的想法,那就沒有人會因此受到壓抑或傷害,這問題就不再會是個痛苦而是自由,你可以自由的隨時隨地的享受性愛,社會上就不會有人因為性的壓抑而跑去性侵別人,或者一輩子受罪惡感折磨,情殺問題也不再有,被劈腿的人也不會覺得自己是受害者,世界就太平了。
這想法其實很阿Q,這世界上如果沒有殺人是罪的想法,有人想殺人,另一個人也剛好很想死,那麼殺人跟被殺的,兩廂情願自己很快樂,旁邊的人也不會很痛苦,殺人的人也不必覺得殺人好罪惡,想死的人也不必覺得害別人殺人好糟糕,旁邊失去至親的人也不會很痛苦,因為他們在做一件你情我願的事,這樣譬喻很離譜但邏輯上有什麼不同嗎?差別在哪裡?差別是,一個看得見的身體死亡很震撼人,但看不見的精神被殺與關係的破裂沒經歷過的人是不會有感覺的。
倡導性解放的人源自於對重大宗教與傳統社會觀點中對性嚴格禁止的反動,在你根本還不知道性是什麼的時候,爸媽跟老師告訴你:不可以有性行為,於是你就開始滿腦子只想著”不可以”+”性”,然後所有跟性有關的事情都變成了刺激物,這就如同你跟一個人說:”不要想一頭大象。”結果就是當你這樣講的時候,人的腦子就只會出現一頭大象,然後覺得這樣不可以,這是為何許多溝通課程都會跟你說,要直接講正面講你想要對方怎樣,不要講負面的不要講你不要怎樣怎樣。
嚴格禁止跟徹底開放都是極端的,是二元對立的狀態,是同一個硬幣,只是兩個不同面,這兩面就很容易翻來翻去,一個被嚴格禁止性的小孩,可能長大後叛逆就跑去性開放的那個極端去,外遇是罪VS外遇是自由的彰顯,兩者是相互映照,看似兩個對立,但都在同一個層次。
在釐清問題前,我們必須先來看,罪到底是什麼?法律中,法官才可以給人定罪,而這個被定罪的人是需要被懲罰的,那麼生活中,誰有資格當別人的法官呢?耶穌說神才有資格定人罪,而道成肉身的彌賽亞如他,在地上行神蹟期間也不定人罪,但有神的境界的人不定罪別人,不代表這物質組成的世界不需要秩序,法律的存在就是整體社會累積下來的基本秩序的界線,這不是最高門檻而是最低要求,法律只對人做最低的要求,而凡是扯到感情上的事情,法律都只是備而不用,只有撕破臉或存心搞仙人跳的人才會拿來用。
我之前學習心靈機制的時候,有一個關於罪的描述,可以幫助我們把一切看得更清楚,「只要違背自己心中原本認同的約定,一個人不論是做了自己覺得不應該的事情,還是沒有做自己覺得應該做的事情,自己心中都知道,並且會定罪自己。」換句話說,一個背叛他人的人,自己已經在心中定罪自己了,真的也無須他人再來撻伐他,你一定會說,沒有啊,他都說他是在做自己啊,「婚姻壓制人的,不要再被傳統思想被壓迫,我只是在追隨自己的心」,一點也不像有自我定罪的現象,為何會這樣呢?
因為在你根本還不知道狀況時,人在內心深處已經先定罪自己了,但這自我定罪的痛苦太難受了,為了解除這狀況,他必須改變自己認為需要負責的事情,原本覺得性需要忠誠的人,一旦做了不忠誠的事情,要不就黑化老婆,要不就降低自己道德門檻,因此你會看見有些人就到處說老婆不好,有些人就開始慣性劈腿,認為隨意的性關係真的沒什麼,只是在安慰別人,幹嘛這樣大驚小怪,你沒看到她好可憐嗎?
另一個問題則是,你可能會想,那原本就很性開放的人,就不會有定罪自己的感覺囉?這樣道德門檻高的人不就很虧嗎?我在學習心靈機制的時候,聰明如我當然一開始就馬上想到這個:如果我一開始就覺得劈腿沒關係,道德標準越低不就越不必把自己搞到那麼累嗎...
而最令我震撼,也是儘管山達基被貼上邪教的標籤,我仍然認為創辦人的研究成果對世人有非常重要的價值,因為所謂的良心,是靈魂深處的基本設定,不是改變思想就可以的問題,而山達基厲害的地方就是,它就是一門探索心靈的科學,它不直接告訴你這基本設定是什麼,就是有辦法讓你自己體驗且承認這就是屬於你內心的基本設定,而關於性關係的基本設定就是忠誠。
那你會問,啊我就是被老婆或老公之外的男人女人吸引,無法控制啊?如果非我要對另一半忠誠,我就對自己不忠誠啊,這樣怎麼辦?一個人會膠著於這樣的矛盾掙扎,只要針對這矛盾去回答都是不對焦的,因為問題的根源在這之前而不在眼前的矛盾掙扎,這只表示,這個人在之前已經累積了非常非常多在婚姻中不應該做或沒做的事情(包括做了很多自己心中不認同與不願意的順從),自我定罪早就開始且累積到非得用否定他人與降低自己道德標準的程度了,而這會導致一個人弱智化,不是真的他/她智商有問題,而是會呈現一種茫然感,並陷入兩難的矛盾中,因為把所有的責任歸咎在肉體情慾比承認自己精神狀況的低落容易多了,我的精神好想忠誠於你,但我的肉體無法,什麼錯都要歸給肉體就是很糟糕是精神上的不負責任,愛因斯坦的名言,沒有所謂的黑暗,只是少了光。
沒有身體上的性犯罪,只有精神上狀態不好的人。
你無法用提倡性自由開放來提升自己的靈性,也無法用性解放來拯救自己與社會,因為道德律是靈魂初始就刻上的,而我們也無須多加批判他人的背叛,因為他/她的靈魂早已為此付出了極大的代價。
在我學習心靈科學後,我理解到,當我們相信”我是與他人分割的獨立個體”這自我欺騙的謊言,第一個罪就出現了(罪是我們內心深處認為不應該做卻做的事情,明知自己跟神跟整體聖子是合一的卻開始有分別心),而人類所有的痛苦都基於這個罪,所有心靈機制的療癒如果不能幫助我們化解這罪,都只能是暫時的,除非我們能夠療癒到這終極的”原罪”,否則你永遠療癒不完,因為根源還在,我曾經認為山達基的療法可以徹底根除人類罪的問題,讓人徹底脫離苦海,但多年後的現在,我認為山達基的價值在於對於罪與心靈機制的發現,但如果心中沒有連結於神,一切都是枉然。
耶穌在面對門徒要定罪別人時,告訴他們:「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以前不懂也無法接收聖經裡耶穌到處叫人悔改,因為天國近了。到底耶穌說悔改到底是悔改什麼?
如果照耶穌所說,世間上的人並沒有誰比誰有罪,因為每個人都有罪,一個有正常理智的人,你真的無法接受這樣的信仰,但因為我經歷了心靈機制的研究與體驗,親自證實真的是如此,為何我以前如此的狂熱於山達基,因為我深深的體驗到,是體驗喔,不是腦子裡的知識性的知道而已,體驗會讓你完全確定”這是真的”,每個人身上揹的偏差錯亂(與其說罪其實是神智不清的行為)都差不多的比山高比海深,如果我們因為另一半外遇而自我否定或認為自己可能前世做了什麼壞事或者原生家庭的不幸導致,都可以說得通但並非終極解答。
過去為了處理自己身上如山高比海深的”偏差錯亂”,我花掉一棟房子的錢,耗盡十二年的時間,這是非常寶貴的經驗,儘管一般人會覺得真是神經病,正因為這歷程,我碰觸到心靈治療的邊界,而在一連串的經歷後,開啟我的神性體驗,對神無比好奇與嚮往,耶穌的教導我也看得懂且是真心的認同而不是被灌輸的思想。
在研究心靈機制時,我曾經非常納悶一件事情,比山高比海深的”偏差錯亂”有清完的一天嗎?山達基創辦人的死亡沒有在正統山達基機構被提及,他的驗屍報告他死前被劇烈毆打且體內有毒性反應,你可以說他是死於非命的,他人生的晚期,其實是長期被追殺,關於他被追殺的原因有各種流言,有極度資深他身邊的山達基人在紀錄片中談到他晚年研究遇到瓶頸而瘋狂地要她拿槍轟掉他的頭,我個人認為身為創辦人的他,對這整個知識體系最後的體會,恐怕是會動搖整個組織架構的根本,有了跟耶穌類似的命運,被信仰同一個上帝的人殺死。
偏差錯亂沒有清完的那天,一切來到了死胡同,因為神是唯一的解答,面對外遇,如果我們的目光仍然糾結在離婚不離婚,他錯我對,有罪沒罪,這些對我們的幸福完全沒幫助,而且錯失了外遇這事件可以帶給我們最大的提升,耶穌說,沒有人比較有罪或比較沒罪,如果不悔改,都是朝向滅亡,悔改什麼?如果世界上最聰明的人之一的科學家盡一生的努力探索心靈,要以人的方法來拯救自己與世界,這樣偉大的努力都來到了死胡同,那麼悔改到底是什麼?
什麼時候,身為人的我們,才要真正的承認,這世界上真的有靠自己沒辦法解決的事?如果我們還在怪罪他人,就是認為怪罪他人有用,可以用怪罪他人讓自己比較好過,就是還在靠自己。
真正看見人的邊界,停止想要靠自己解決問題,停止認為這物質世界才是主宰我們的主,放下一切,讓聖靈在我們之內甦醒,尋求與神的合一,生命才能真正地翻轉,但如果有人堅持除非先生回來並且認錯然後超愛我,這才叫生命翻轉才叫神蹟,那...我真的也只能無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