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屆總統大選的選舉公報,副總統候選人張善政的學歷欄不見其碩、博士學位記載,引發「學位門」風波。張善政幕僚黃曼昕今(2)日承認疏失。
黃曼昕透過臉書表示:「確實有疏忽,來不及處理,所以只好委屈張院長將博士學位列在經歷欄,我們從頭到尾都沒有含扣(回嘴罵人之意),只是因為選舉公報被關注到,我們才會作出解釋啊,千錯萬錯都是我們幕僚的錯!」
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今(2)日用騎機車戴安全帽來比喻,稱騎乘機車依法應戴安全帽,而非辯解安全帽放在家裡,還反過來指責警察不給時間穿戴。
陳朝建接著說,同樣的道理,候選人依法於登記參選時亦應檢附學歷證明文件,未檢附證明文件者,依法自不予刊登其學歷,所以不可以狡辯說學歷證書放在家裡、來不及辦理驗證,還胡亂責怪中選會。
陳朝建指出,民國97年1月21日修正公布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施行細則》第11條即依據母法授權而規定:候選人刊登選舉公報之國外學歷,應檢附經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辦事處或其他經外交部授權機構驗證之國外學歷證明文件。
陳朝建表示,不只法律已經明定,且本次大選在108年11月14日發布候選人登記公告時,也已載明上述規定;而且候選人領表登記參選時,中選會提供的注意事項,亦載明上述規定。可說是已經再三叮囑候選人注意相關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