遙想當年我還是小萌新的時候,編輯對我來說,根本等於神的代名詞(咦
畢竟想到自己的拙作先是被看上,接著經過重重手續才能將成品放在關鮮亮麗的書架上亮相,最根本的基礎就是要有負責審閱的編輯喜愛你的作品,也就是說,決定作品是否能成書,掌握在編輯手上。
當時的想法就是如此,但其實作品也要夠好,或是至少要有賣點,才有機會被看上,只是當時都完全把生死全歸功於編輯,都忘記給花了無數心血與時間寫出作品的自己一個鼓勵了QQ
所以,若能過稿,請務必告訴自己──你是靠自己的實力取得的,不要以低人一等的姿態去迎合,甚至簽一些連自己都會懷疑的合約,但是尊敬對方是一切的基礎。
雖然說現在的環境,新人想要出版確實比以往更加不易,所以會不自覺地自貶身價,最近甚至聽說有出版社開出4%的低價……還是個在網路上小有名氣的網路作品,老實說聽到的時候滿訝異的,出版業真的已經蕭條到這麼嚴苛的地步了嗎?還是只是個個案?這就不可考了。
在如此不合理的條件下,假如放長遠來看,這次的合作會有附加的可能性與機會,或你真的覺得無所謂的話,當然還是可以簽約的,但如果真的只是單純覺得放棄這個機會就什麼都沒有了的話,也許可以試試看別家再考慮。
畢竟該作是你辛苦寫出來,也是在公平競爭之下被看見的作品,誰也不欠呀,為什麼要委屈自己的孩子(作品)呢QQ
不平等的條約,我也簽過,因為當時的我真的很需要證明自己──想以實際的成績去向家人們證明,我是有能力的,請讓我繼續在這條路上奮鬥。
某種意義來說,也算是自己甘願啦,而且我的作品夠多,所以不會把單一作品看得太重,網路上的盜文也隨他們去了。
而且老實說,我實在不太好意思跟出版社要求調高稿費……畢竟也沒有賣得多好(掩面),而且現在書也不太好賣,能有穩定合作的東家已經是一件很棒的事情了,不敢太過奢求。
但是如果真的很擔心某些條款,或是綁幾年約之類的東西,建議還是要鼓起勇氣和編輯問清楚再討論,記得要以不亢不卑的態度,保持尊敬的心情去和對方談,通常對方都還是很有機會調整的唷!
不用太害怕,編輯也是人,也是你未來的夥伴,有誰不希望自己未來的合作夥伴是個好溝通又親切的人呢?不過能不能開玩笑或打鬧還是要看編輯本身了,有些編輯比較公事公辦,就不要讓人家感到困擾了XD
如果能和編輯變成朋友關係,真的是一件很棒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