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示:有聲書學會在西元2010年,推出的「潛在中途失明者及其家庭支持服務」宣傳摺頁內頁,說明服務對象、內容、當年度預計服務人數
媒體報導,台灣官方為重振因新冠肺炎受影響的旅遊產業,推出的安心旅遊補助經費將提前用完,嚇到有意出遊的民眾。
其實依賴補助的社福界也會發生,造成年底不一定有社福服務可用,以我從事多樣相關工作經驗、調查現有補助規定,在此說明原因並提供改善建議:
(社工學者萬育維教授在《社會福利服務:理論與實踐》書本,有討論社福服務輸送的問題:https://whitehippo.net/2iQwY)一、經費有限:像是官方單位為控管預算執行率,編列預算可能先低估,如用得比預期多,再申請擴充經費。只是申請擴充經費不一定順利,即使有也有限,如服務量太多,可能會提前停止服務,到時就得安排轉介、候補,或建議下次提早申請。
二、受限補助及標案期程:現有官方及民間單位以補助或標案,支持社福服務的經費,大多分年度提供,社福單位常要等開辦前一年年底,或當年初才知道有沒有經費。社福單位還需在年底整理核銷資料,排擠提供服務時間及心力;如隔年沒得到補助及標案,受僱的社福專業人員離職前,還要通知服務對象結案,或轉介到其他社福單位。
三、績效指標影響:部分補助及標案內容,以服務人數當績效指標,社福專業人員為達標以利未來申請,年初會積極衝績效,達標後再休假。如民眾年底申請服務,且此服務沒職務代理人,就得另約時間做評估會談。
四、年底是審核期:像是不管當年幾月取得低收入戶資格,只適用到當年底,社會局每年底要重新訪視,評估財務及家庭情形,以審核隔年度資格。不過每年年底,仍可安心申請部分社福服務。像是十二月初的國際身心障礙日,部分身心障礙社福單位會辦相關活動;部分社福單位會在冬天,送物資給遊民及低收入戶。
因此我建議拉長補助及標案期程,或用特許制減少更換承辦社福服務單位頻率,或優先僱用原單位的專業人員,讓服務對象安心接受服務;也可參考醫院掛號系統,顯示看診人數及進度模式,鼓勵補助單位及資訊科技業者,建立網路平台呈現社福單位服務、經費使用進度,方便民眾在適當時機申請。
不過在現有社福體制改善前,如有福利需求還是應先提出申請,較有機會取得優先服務權。
※附註:媒體發表版本:
https://ginchang.wordpress.com/2020/08/27/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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