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小男生跟我說過,他想要當畫家。
他說那話時,笑的很燦爛。
眼睛裡有星星,手指頭被炭筆染成了淺淺地灰。
他手抱著素描本跟畫架的樣子,看起來就讓人喜歡。
喔,是少女漫畫裡那個金邊眼鏡美術系的學長。
是那個天橋旁邊寫生的外國金髮小鮮肉街頭藝人。
活生生走出來,站在你旁邊那般讓人心動。
他很有天分,也很有努力的才能。
我跟他上過同個畫室,他的畫常常被指導先生讚許。
素描明暗分明,水彩又柔巧有韻。
油畫力道狂野,卻不失細膩處的對比。
不像我是雜學純粹喜好,見一樣愛一樣,都是皮毛。
我們算是朋友,會聊上幾句在他家人接送他回家前。
也只如此,沒再深交聯繫,直到最近在街上遇到。
他先認出我,在我穿著家居服出外看牙醫時。
寒暄幾句,只不過當時我十分狼狽草草結束對話。
臨走時換了名片。
不忘成年人的交際客套,就算對方是高中時認識的人也一樣。
『你做設計的呀?』
『是呀。』
『看得出來,真像藝術家。』
『 老了還搞藝術活不下去的,不像你混到了店長呀。當時我以為你會走藝術這行呢?你畫的比好多人都好棒。』
『不了,小時候的夢做做就好,做人還是踏實點好。』
他的名片,弄的很精美。
字體材質都挑的好,我忍不住在手上多把玩了一下,他笑了笑。
『自己隨便弄弄的,不像你是專業的。』
他小我四歲,但他的西裝剪裁的好,整個人看來穩重。
他揮揮手送我,又笑開了。
我才發現,有魚尾紋的人不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