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崎公園從小到大去好多次,從國小戶外教學到後來與家人或朋友前去,到此地遊玩無數次,固有許多珍藏的想法與回憶。讓我們拉開窗簾一起走出窗外去聆賞我的旅遊故事!
早期攤販很多,我記得有一次與家人去,還與依個小女孩買「用檳榔業邊隻的蚱蜢」雖然檳榔樹不是水土保持的好數,不過那個葉子邊隻的蚱蜢卻跳起我的兒時回憶之五,讓我體會什麼是蚱蜢,用觸覺感受它的身影。戶外教學是小六時,因重點不是公園,沒停留太久,只記得同型的學生有人買冰淇淋。後來有了「天空走廊」也走過,即便恐懼吊橋的搖晃極具高正等因素,還是嘗試走過天空走廊。那個時候記得有我愛吃的雞蛋糕,驗證還有攤販出沒。
最近一次前的上衣次,只剩下一、兩攤,詢問下得知:「是因政府不讓人擺攤」,這是規劃上的設置,我無力跳回那原本古色古香又充滿笑語的人情味的童年。那幾攤中,我記得食用「包仔粿」此樣點心,還有攤販的出沒。最近一次在去,早上去,只有卡拉歌唱區有賣飲料,但在公園裡沒有攤販,即使花那麼多經費改造裡面的裝置藝術擺設,也無法留駐由人的腳步。尤其改設的裝置藝術,其中有一隻鳥,低頭輔世的姿態,我們都在猜想他是什麼鳥,爸爸說:「是麻雀還是孔雀,本想說會有告示牌寫他的名字,卻沒有寫」,我猜是:「白鷺鷥」,因為腳戲戲常常的樣子像及白鷺鷥,肯定不是啄木鳥「因聽過其他地方解說員的描述『啄木鳥的腳指頭的樣子』與我觸覺到的億數位之鳥的腳掌不同」據此會建議政府在設置時應該有個牌子寫明該藝術品的名字。
以上敘述讓我五味雜塵,如果可以改改台灣飲食文化「路邊攤只要不妨礙行人與交通且衛生控管下鷹也是可以販售擺設」。個人淺見,希望台灣的飲食文化到地被看見;台灣特色裝置藝術也不因免費放在公元李供遊客觀賞就漠視其價值。
註:最近一次去的日期為20/11/15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