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興致沖沖的去了好朋友開的甜點店,想要好好暢快地聊一聊。
但殊不知,去到碰上了幾個看起來大約20出頭的小女生,大概也是那種很想要做網紅的那種小女孩,完全不把其他人放在眼裡的,就在店裡面東拍西拍,左拍右拍的拍了快要兩個小時才肯坐下來。
這中間,店家的工作人員還有很客氣的跟她們說店裡原則上是不接受商業攝影的,然後這個標語還寫在一進門的牆壁上。
但這些小屁孩大概就是沒念過書般的不識字,完全沒有在意其他人的眼光的,也有可能他們以為這些眼光是崇拜的眼神,如果她們真的這樣想,那就真的是誤會太大了。
我的眼神應該是充滿了殺氣。
反正這也不是我第一次遇到這種很誇張地所謂的網紅了。
其實我是不知道多少粉絲才能算是網紅,但我覺得,假設你覺得你自己是一個網紅,也就是所謂的一個公眾人物的話,難道你不應該表現出來的稍為的有點受過教育的樣子嗎?
光是每天拍美美的照片,把自己的臉跟腿修圖修的不成人形,那充其量就是個假人,那裏來的美麗可言?
難道這些小女孩都不知道美麗是要從內心散發出來的,氣質這種東西不可能是可以修圖修出來的。
我另外也要多說一句,那小女生臉上那兩坨腮紅真的跟猴子屁股沒有什麼兩樣。
最妙的是,在我要去找我朋友的路上,我就看到這個腮紅畫得很誇張的女生站在另外一家咖啡廳門口,瘋狂的拍照。
我當時就被她臉上的那兩坨腮紅給嚇壞了。
那知道我到了我朋友的甜點店不到半小時,她就跟著進來了。
然後,匆忙地點了兩個甜點之後,就開始這兩個小時的拍照,錄影,中間還去換了衣服再出來。
雖然我朋友有去好言相勸,那小妞也是堅持說她們只是自己拍拍好玩的。
但,這問題是,這是一個公共空間,你不停地拍照,不停地到處走動,妳難道都沒有察覺旁邊的人都會被你影響到嗎?
但她完全沒有。
就連我朋友跟她講完之後,她還是照樣執迷不悔的繼續拍。
如果這店不是我朋友的,我真的會大聲的喝止她,看在我朋友的面子上,我真的是忍住我內心的一把火,只能默默的坐在我的位子上很大聲的說:我真的很看不懂這種人,就已經在門口貼著不接受商業攝影,到底是那裏看不懂?
話都說得這麼難聽,那小妞一樣無動於衷,當作沒聽到,繼續錄影拍照。
就在一個半小時之後,她終於拍完了。她就這樣從兩點半的一路拍到四點。
台灣人民的素質,真的就只有這樣嗎?
我再一次支持那些拒絕網紅的店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