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如我上篇所提,兔子是我的好朋友。但,非常讓我不捨的是,我的好朋友自西元前直到今日,一直都是肉類食物中舉足輕重的一位。心中有佛的各位,建議直接跳過以下科普文章。(拭淚)
家花哪有野花香
在法國的美食文化中,有兩種舉足輕種的兔類:穴兔 (le garenne) 與野兔 (le lièvre)。現今的肉兔或寵物兔都是由穴兔而繁衍而來。肉兔通常四肢長短近似,而野兔則像個拳擊手,後腿長而有力,前腿則較短,類似袋鼠,儘管比例上沒有那麼誇張。
在過去,肉兔因肉質偏軟且較無特殊風味而被稱為窮人的菜餚。而野兔一直是相當受到重視的野味,肉質精實有力,是貴族桌上菜餚中可見的一道。但如今,由於人類的大量繁殖,肉兔在法國的超市與肉舖即可輕鬆買到。而野兔,雖然法國開放打獵,卻非常地不常見。
兔 vs 貓
在還沒來到法國之前,我對兔與貓的關聯性大概就只有:可當寵物養的小型哺乳動物。但,來到法國之後,一切都被刷新了。
猶記得剛搬來時,大字(法字)不識幾個的我,為了滿足自己的五臟廟,大膽的踏進肉舖裡。但因為實在太害羞,所以我直接安靜埋首看著冷藏櫃裡的各式肉類:這……是…雞胸肉,這…看來是…豬排骨,另外這個………(大驚)突然三隻裸身的小動物印入眼簾!幾乎快要吐出來的我,倉皇逃出。第二天心有餘悸的我,趁coffee break,弱弱的問了同事。相當然爾,我昨天見到了我的好朋友。
好吧好吧,但我真的不解,在法國超市想買雞,一般是見不到頭的。更別說豬或鴨。大部分都已經被處理掉了。但!為什麼,兔兔的頭卻被原封不動地保留了?當我的法國同事解答我疑問時,真的差點沒嚇死我這個忠誠的鏟屎官。
「把頭留下的原因,是為了證明這是真的兔肉,而非貓肉!」
我在詢問很多人後得到證實,在二戰物資仍然極端缺乏時,某些肉舖會用貓肉以魚目混珠的方式來欺騙有能力購買的富人。當這情況越發普遍而被爆發出來後,各家肉舖都以「為兔留得全屍」來證明自身清白。
法國常見燉兔肉做法
在完全沒吃過、更不可能料理的情況下,以下僅只是文化性的大略介紹。
- Civet de lapin,這道從中古世紀就一直留傳下來的著名燉兔肉的特色是使用紅酒醃兔肉一天,再用多種西式香料細火慢燉。
- Lapin à la moutarde à l’ancienne,這是較常見的兔肉料理方式,以白酒、芥末醬細火慢燉,最終再加入法式鮮奶油 (crème fraîche)。可搭配韭蔥、大蒜與紅蔥頭一併燉煮。
- Lapin du lundi perdu,這道是靠近比利時的北東法區較有聽聞的一道。其特色為使用豬油與培根拌炒兔肉後,再混合白酒與啤酒,添加梅乾或葡萄乾燉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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