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雄女編輯社對談

2010/04/12閱讀時間約 24 分鐘

按:今年二月,應高雄女中編輯社邀約採訪,聊得挺開心。前陣子同學們寄來整理過的訪談紀錄,她們把我漫無章法的瞎扯閒聊,編輯成很有條理很好讀的文章,功力比我認識的許多三四十歲的專業編輯還要得。徵得同意,轉貼在此。雄女編輯社同學們的名字附在文末。謝謝她們。 高雄女中編輯社:首先想請教老師,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對音樂以及民歌這方面感興趣的?

馬世芳:我的父親在教書,是個作家;母親則是一位電台廣播主持人,家裡有很多的書和唱片。我從小在那樣的環境長大,自然對這些感到特別親切。但要如何在脫離少年之後仍保有這份難捨的情感,則又是另一個問題。當然對音樂一直很有興趣,但卻沒想過會跟我長大後的工作有關。

我高中時,第一志願是台大外文系。我希望我能夠讀文學、作翻譯,成為一個很好的編輯,工作是跟文字、出版相關的行業。我完全沒有想過我未來的工作會跟音樂有關──做電台主持,或者是架設音樂網站。要是回去跟十七歲的自己說:「你長大以後想做的事,未來都不會發生。」應該會覺得滿沮喪的。可是人生就是有許多的意外。

上高中後感覺比較能掌控自己的時間了──當然實際上永遠覺得不夠──開始要去探索的時候,你自然會以過去所接觸到的作為探討的基礎。對我來說,音樂所扮演的就是這樣的角色。

沒有網路查資料,也沒有同好分享,就靠錄音帶外面的一張側標,打開來讀歌詞和介紹文字。事實上那時國外的唱片和CD很少附歌詞,在美國歌詞是另外賣的。台灣文化不一樣,必須要有歌詞我們才能夠學著唱,因此唱片公司會請工讀生或老外聽寫。因為酬勞很少,他們常常亂打一通,又沒有校對,就直接拿去印了。印出來的歌詞錯誤非常多,一邊聽著隨身聽,我越看越覺得:「奇怪,這明明不通啊,是這樣的嗎?」便拿出原子筆來校對。就這樣,英文越來越好。可以說我的英文程度是聽搖滾樂來的。我比較佔優勢的是母親的工作,她有類似字典的英文音樂工具書可以查,看不懂的就查字典,後來母親的書慢慢地不夠用了,那時候買得到英文音樂書的地方很少,好不容易買到了就會興奮地從第一頁啃到最後一頁。我是主動地想要去了解這些東西。

有些男生迷棒球,他們可以背出每一場季後賽第幾棒打者的打擊率;有些男生迷戰車,他們可以背出二次大戰徳軍坦克的規格型號;迷NBA的會知道每一場比賽某一個人在幾比幾的時候打了一個什麼樣的球。但我可以背出披頭四從一九六二年到一九六九年每一張冠軍單曲、出版年月、冠軍週數,以及英國搖滾入侵美國那段時間各大樂團的成員變化。當你迷上某樣事物、有了熱忱,自然而然地就會想要知道更多。

開始感興趣的核心、幽微的部分是無法說明的。一定要說的話,可能是高三時從媽媽的抽屜裡找到的一捲披頭四錄音帶。自此,聽音樂從被動轉為主動。當時披頭四已經解散二十幾年了,這註定會是一個和同學不太一樣的選擇,所以你就只能自己默默地聽。有時這樣的寂寞也沒有什麼不好。

問:即使喜好冷門,老師有找到興趣相同的好朋友嗎?

答:那時校刊社有個同學,他音樂聽得非常多。我錄音帶一次大都買個兩、三捲,要是出手買個五捲就要六百塊──他老兄都是拿紙箱在買的。雖然他聽的類型跟我不太一樣,但偶爾還是可以聊一下,所以也不是完全沒有可以討論的對象。他比我厲害得多,能讀又能寫,知道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老實說我還滿嫉妒他的。

那時候週記要寫讀書心得,我都寫這個禮拜聽的搖滾樂,然後翻譯歌詞。我最高興的是有一次高三模擬考的英文作文題目是A song I'd like to hear。這個題目太好寫了,我腦海中迅速地爬出一百首披頭四的歌,而問題只在我不知道該選哪一首。後來決定寫齊柏林飛船(Led Zeppelin)的Stairway to Heaven。很多同學不知道這個題目該怎麼寫,只好寫國歌,還寫成national song。英文老師就說:「同學們,我知道你們很想寫國歌,但國歌不是national song,是national anthem好不好!」

問:老師特別喜歡的歌手或音樂人?

答:我啟蒙、開始聽老搖滾,就是因為披頭四。他們真的很棒。我想他們在紅的時候作夢也沒想到,在解散四十年後還能登上排行榜冠軍。這實在太神奇了。但這只證明他們的音樂很受歡迎,然而會有這麼多人喜歡聽也是個有趣的現象。聽他們的歌,真的會感覺到一些很特別的東西,說不清楚。聽披頭四這麼多年,我覺得他們的音樂好像就長在我的身體裡,成為我身體的一部分。就好像一本書反覆地讀個十次、二十次,它就會成為你身體的一部分一樣。他們的歌也是。我到現在聽他們的音樂還是會很開心、很感動,有一種比老朋友更親的感覺。不管情緒是很高亢、很喜樂,還是很沮喪、很寂寞,他們的歌好像隨時都可以讓我的感覺、讓我的生命更豐富。「讓生命更豐富」是一種很老套的說法,可是他們的音樂很具體地讓我感覺到這個詞的顏色跟重量。

問:請問您曾否希望能生在自己所嚮往的那個年代?

答:我的父母是那個年代的人,他們也喜歡披頭四,但不見得生在那偉大的年代就能夠理想地參與在其中,成為它的一部分。

錯過某一個時代,我們總會覺得,哎呀,如果生在那個傳說中的時代該有多好。但我發現一件事情,因為實際的生活是由無數瑣碎的細節堆疊出來的,而我們被這些細節淹沒的時候,不見得有能力去看到其中最重要、最有意義的是什麼,哪些東西再過二十年、三十年還會被記得。當年有成千上萬的垃圾唱片、爛歌、爛書,亂七八糟的東西充斥在市面上,而且都賣得很好。只是它們都跟那個時代一起腐朽了,再沒有人記得它們。就像現在這個時代,賣得很好的不見得是會被記得的,而會被記得的不見得是賣得最好的。披頭四是個例外,他們被記得,而且賣得超級好。我覺得作為後輩去溫習歷史有個好處,就是篩選跟淘汰的過程已歷經了好幾輪,大致上已經過濾掉很多不需要再去想起來的東西。當然有很多會被錯殺,那要靠自己想辦法把它撈回來。可能在往後的學弟妹眼裡,二○一○也是一個風起雲湧的大時代,我們卻不見得有能力去判斷。所以假如我早生個二、三十年,也不見得可以達成那麼剛好的情境。

我真的不覺得一定要早生個幾年。也許當年真的有過這樣的想像跟渴望,但那只是浪漫的想像而已。我最有感情的音樂可能是一九六○年代的音樂,但是我對現在的創作音樂,一樣有很大的期待跟好奇。我做廣播,每個禮拜邀請不同的人來上節目,他們帶著吉他來我的節目自彈自唱,用非常拮据的預算去做獨立製作的專輯也做得非常棒。那是屬於我們這個時代的東西。只有在這個時代我們才能聽到張懸和蘇打綠,看到像謝和弦這樣特別的歌手,看到竟可以一路唱個十幾年的五月天。所以我不覺得遺憾,或者說這樣的遺憾是代代皆有的。可是那背後的思維方式不是恨不得早生多少年。

有時長輩會感到新奇地說:「哎呀,馬世芳,你都聽我們那個時代的老東西啊。」言下之意是你又沒經歷過,怎麼可能會對那個時代的東西那麼有興趣。我覺得應該反過來說,是我們離那個時代還不夠遠。披頭四出道的時候是一九六二年,他們真正走紅全世界是一九六四年,民國五十三年,離現在也不是那麼遙遠,很多擁有第一手記憶的人現在都還活在這個地球上。

但是假如再過五十年、一百年呢?就像我們現在會去聽莫札特、貝多芬,或回頭去讀托爾斯泰和日本大正時代的夏目漱石、芥川龍之介、太宰治,他們都已經變成灰多少年了?誰知道十八世紀的歐洲是怎樣的氣溫與味道?但我們現在還在聽他們的宮廷音樂,而且每年還有成千上萬的音樂家孜孜不倦地在演奏他們的音樂,並且因此感動。沒有人會質疑你沒有經歷過巴哈的年代,為什麼要去聽他的音樂。我覺得是因為我們離那個年代還不夠遠才會這樣想。

問:您對於「懷舊」一詞的觀點與解釋?

答:「懷舊」這些年其實很流行,這個詞或是這個概念你們都看過,比方「五年級同學會」,或是有些店會特別用民國五○年代的電影海報去裝飾;有些人突然懷念起豬油拌飯,就要坐在阿嬤的供桌上吃才特別有味道。其實那是在追求逝去年代的生活細節,而那樣的細節是跟庶民文化相連的。某一種年代才有那樣的電燈泡、那樣的電影海報,某一種年代才有那樣的唱歌方式。庶民文化或流行文化這類東西很有意思,它跟我們集體的情緒是最貼近的──你們出生是一九九○年代──哇,所以五月天是你們幼稚園時開始走紅的,那就是自從你們有記憶以來就一直唱到現在、跟你們一起成長的團,這就是大家會有共鳴的。不同的世代會有不同的這樣的東西。我們的阿公阿嬤想到的可能是文夏;我們這輩的人可能是無敵鐵金剛、科學小飛俠或一包五塊錢的乖乖;七年級也會有七年級集體的情感、記憶。

但除了懷舊的價值之外,我們是不是能夠找到更多有趣的東西?跟所謂的精緻文化,和大時代的政治、社會、歷史這些被學院派的人拿出來翻來覆去討論的、看起來很巨大的東西相較之下,庶民文化或流行文化似乎是較無關緊要的,實則不然。真正好的流行文化產品一樣有它的藝術價值,而且它的影響力可能比什麼都還要大、比什麼都還要遠。流行音樂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們看到古早的明星髮型很可笑,或以前歌手的唱腔很奇怪,只是最皮相、粗淺的部分。更值得探討的是,雖然他們的髮型很好笑、唱歌的腔調很奇怪,但有時我們還是會被感動。這裡頭到底是什麼在持續地觸動我們?為何我們看一個已經死了兩百年的人寫的書還會掉眼淚?而我認為要能搞清楚這為什麼,必須有文化的教養。就像想讀懂文言文要有起碼的國學基礎。同樣地要能夠理解五十年前的歌為什麼是一首好的作品,也要有那樣的教養。那在學校沒有人會教我們,得自己幫助自己。我覺得流行文化的教養也很重要,我不會說它比國文的教養更重要,但那才是我們這個時代能夠累積的厚度。要能夠累積集體的記憶、延續集體的感情,必須要有這樣的教養才能夠真正做到。否則我們就只是不停地遺忘,什麼都不能夠累積。

我們時常抱怨時下偶像劇太膚淺、歌手沒有實力、流行小說缺乏內容……這些東西是不是真的不好,那又是另外一個問題。但是假如不希望這些問題越來越多的話,那就不要遺忘得那麼快。不要遺忘得那麼快不等於懷舊,換個說法,懷舊不等於把古老的東西都說得很美好。古代的東西沒有比較美好,所有的時代都一樣。

我們透過濾鏡在看歷史,而這些會被過濾到最後還看得到的、讓我們覺得重要而被書寫下來的,一定是被選擇過的。我從來不覺得某一個時代一定比哪一個時代偉大──一九六○年代沒有比我們現在這個時代偉大,那個年代也有一大堆人醉生夢死,或者醉生夢死得更嚴重也不一定。而且更有趣的是,我們可以從歷史的發展去回頭看他們當年的理想到底實現了沒有。

當年嬉皮好像很威風,到了七○年代之後很多人就幻滅了,頭髮剪掉去華爾街上班。一九四○年代二次大戰之後出生的嬰兒潮世代是嬉皮時代的主體,當年搞反戰的、抽大麻的、做迷幻藥實驗的、搞嬉皮公社的、玩搖滾樂的、搞前衛劇場的這些傢伙,在長大後搞出了像雷曼兄弟這種東西。現在這一代已經六、七十歲了,成為高度開發社會最大的負擔。很多人認為這是老不死的一代,佔盡了便宜,享有二次大戰之後已開發國家發展最快的一段時間,擁有最好的資源、成長環境與條件,他們真正的建樹比起前後世代未必比較多,闖出來的禍未必比前後世代來得少。我們當然為他們當年曾經有的純潔理想而感動,但是並不需要照單全收。因為歷史是一團亂麻,到處亂竄,從來不是單線的進程,就像藝術的發展,不能用「進步」兩個字來形容。

問:請問您在工作上是否曾遭遇挫折?當您遇到這些挫折時,什麼是最能夠支持您的?

答:人生必然會遭遇很多的挫折,真的要聽的話我可以講到晚上。就像你們自己也有很多挫折。但這些苦惱再過個十年回頭看會覺得可笑。那算什麼苦惱啊!但當下真的很苦惱,是不是?

我到現在也還不太知道什麼最能夠支持我。我沒辦法說:「啊!在我最挫折的時候,搖滾樂是我精神的良伴。」不是這樣的。我也沒有發展出一套面對挫折的SOP。關起門來聽哪一張CD第幾首歌,吃個什麼菜,第二天就好了。那是不可能的。

真正的大挫折來臨的時候會食不下嚥、輾轉反側,腦子裡面轉來轉去都是討厭的事情,甚至想讓公車壓過去算了。但是總是會過去的。我的想法其實很簡單,碰到問題、難關,當然都會想逃避,但是換一個角度想,明年回頭再來看這件事,也許就不算什麼了。我用這樣的想法支持自己,也就這樣一關關走過來。我基本上是個樂觀的人,但隨時做好最壞的準備。當然我讀過的書、聽過的音樂,或者我所尊敬的藝術家的作品,能讓我面對現實生活之中的種種;幾乎無法承受時,也許可以提供我更多面對挫折的勇氣。但並不能幫助我解決問題。

問:您覺得目前的工作跟興趣的連結是?

答:很多人會跟我說:你的工作跟興趣相關,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但很多時候會有另外一個完全相反的說法,就是「千萬不要把你的興趣當工作」。因為你一旦把興趣變成工作,興趣就不見了。這兩種狀況我都經歷過。

有一段時間我在做音樂網站跟獨立唱片發行。我幫珊妮出版了她最好的專輯《後來我們都哭了》和《拜金小姐》,還有她現場演唱會的實況錄音唱片。我幫一九八一年的天水樂集唱片做復刻版,還有很多我尊敬的音樂人。幫他們出這些專輯我實在太有成就感,我到現在依然覺得那是令我很開心的事,而且我相信全世界沒有人能比我做得更好,因為我在乎細節、尊敬音樂人,我不會去做擋在聽眾跟藝術家中間那種沒有意義的隔閡,相反地我希望用最沒有障礙的方式讓音樂人的想法呈現出來。但另一方面經營這樣的工作,要面對很多你本來不想面對的東西。比如說無數次金錢週轉、過程的壓力、人手不足、成本、折扣、經銷商、惡質的媒體還有公司內部人事的糾紛、跟藝人溝通時意見相左,那太痛苦了。所以現在我聽我曾經做的這些CD會很感動,但想起那時的工作過程我就胃痛。

第一次上廣播電台做自己的音樂節目是十八歲,考上大學那年開始在中廣青春網兼差做固定的客席DJ。除了當兵兩年,我幾乎沒有離開過這個位置,算算我到二○一○已經做了二十一年的廣播,但我從不把它當做一份full-time的工作。

我從未對廣播感到厭倦,且衷心感恩我能有機會做這份工作。或者我從來沒有把它當成所謂的「工作」,而是一個可以「玩」的機會。做廣播賺不了什麼錢,它的待遇比起其它電子媒體是非常微薄的,但相對來說它受到的限制也比較少,沒有那麼多市場、商業,種種的考量,節目上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快樂得好像再做個二十一年也沒有問題。

所以興趣跟工作的關係應該要如何?很難講,也許保持一個若即若離的狀態比較好。

問:請問您在工作中是否有過印象深刻的事情,例如和聽眾的互動過程?

答:我在十八歲時有一個資深的廣播人叫藍傑,邀請我去她的節目「回到未來」──一個專門播放老歌的電台節目──每個禮拜我在她的節目裡介紹一個小時披頭四的音樂,慢慢地學怎麼做廣播,尤其是做音樂節目。她等於是帶我進入這個行業的恩師。

大一時,我認真地希望有一個自己的節目,就去中廣青春網參加DJ的培訓班。中廣跟地方電台完全不一樣,收聽群眾大概是台灣最廣的,台澎金馬包括中國東南沿海還有海外僑民都聽得到。於是我會收到各種不一樣的聽眾來信,他們會在我的節目時段固定地聽。有跟你們一樣在準備大學聯考的高中生、有憤世嫉俗的大學生、有計程車司機,一面開車一面聽收音機。那個年代沒有網路留言板可以直接在上面推文,必須去文具店買信封信紙,丟到郵筒裡大概過三天才會收到,所以我這個禮拜上節目收到的信,下禮拜才能回覆。那是一個節奏跟現在完全不一樣的狀態。

我很清楚地發現一件事情:我在節目裡講的話、放的音樂,真的會對很多我不認識的人產生效應跟影響。那是我第一次切實地感覺到媒體的影響力,就如手上掌握了「公器」。當我任性地放一些很黑暗的搖滾樂時,也許某一位在便利商店值大夜班的女孩會因這首歌想起她失戀的過去而傷心。我以前當然知道會有這種事,但不曾具體感受到。我收到過四張密密麻麻的信紙──因為我放的一首歌觸發了他──敘述他看這個世界如何地不順眼;他覺得我是世界上唯一懂他的人,他要傾訴。事實上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誰、要幹麼,我只知道一件事情──我千萬不能在這個媒體上亂講話。

當時青春網的總監是我的母親陶曉清,她上課時講了一個概念,到現在都還很受用,「錄音室裡面就只有你一個人,面對一支麥克風,但這支麥克風播出去可能是幾十萬、幾百萬個人在聽,所以千萬不要不負責任地把負面情緒帶給大家。」我一直沒有忘記這句話。

我們不可能總是粉飾太平或是掩飾自己的傷心、憤怒及不滿。不過我做的是音樂節目,不像政論節目有那麼多的火氣、那麼多現實的事情需要敏銳地挑釁,或者企圖改變一些事情。但我覺得就算我做了政論節目,也不會不負責任地把負面情緒帶給聽眾。人總是會有生氣的時候、情緒低落的時候,若硬要強顏歡笑也有點為難。後來我學會以柔軟一點方式的去表達自己的不開心,而且要讓大家很清楚地知道這只是我個人的情緒,你不一定要跟我一樣。比方說我尊敬的音樂人Elliott Smith過世了,於是我放他的歌紀念他。但他是一刀戳進自己胸口自殺死掉的,這怎麼可能高興得起來?我會說我們要感謝他留給我們這麼美好的音樂,那感覺就不一樣了。

當時值大夜班的一個聽眾妹妹親手織了一條圍巾給我,老實說我很為難,要我丟又覺得好像不應該丟;要我圍著嘛,也怪怪的。於是我把它塞到衣櫥裡面,過了許多年才把它清掉。我收到過受刑人寫來的信,說他覺得上禮拜放的Jimi Hendrix很好聽。後來我播了另一首Jimi Hendrix的歌給他。監獄裡面寫信規定只能用最標準的、紅色格子的十行紙,大概是監獄福利社賣的那種,而且規定寫出去的信最多只能寫幾行,信紙上面還有典獄長蓋章,表示經過檢查。要不是因為這個媒體,我一輩子不可能有機會接觸到這些素未謀面的人。

問:請教您是抱著什麼樣的態度作廣播?

答:廣播這個媒體要混是最好混的。按下去,然後聊聊天、放放歌,一個小時就過去了。但是要把廣播做好也很難,因為廣播實質上是一個非常私密的媒體,是一種「一對一」的感覺;不像電視比較像舞台,它要面對很多人。通常廣播是一對一(青春網要求所有DJ自控自播,也就是自己必須有能力去操控這些東西,CUE歌、挑歌、處理這些硬體的同時也要能夠做節目),播音員是一個人在那裡;以前加工出口區的時代,一群女工在工廠裡一邊組裝電子錶一起聽廣播,現在很少這樣的情境了。所以要做到讓對方專注地聽,而且記得住你在講什麼。你的每一集、每一段節目,都可能會有人隨時轉進來,他可能沒有聽過你是誰,或者不知道你在做什麼,你要設法吸引大家慢慢地記住你在做什麼事情,記住你是誰,記住這時段,然後慢慢培養你和他的感情。

這是天底下最難的事情。所以,做了二十多年,還是不太知道我自己可以做到什麼程度。

問:在您書中的推薦序部分,詹宏志先生曾描述您「彷彿是一個老靈魂裝錯了青春的身體」,您的感想是?

答:那句話是個誤會。我出那本書的時候是二○○六年。二○○六的時候我已經三十五歲了,三十五歲怎麼會有青春的身體呢?詹先生誤會大了(笑)。不過我知道他的意思,他的意思是說我怎麼會聽比我老一、兩個世代的歌,而且還講得熟門熟路。我要謝謝詹先生。他好像是有點驚奇這個年輕人怎麼會對他那個世代聽的東西有共鳴,所以有點感動吧。

問:老師在出版第一本書時的心情是?

答:一方面鬆了口氣,總算把一個拖太久的事情解決掉了;二方面會焦慮,因為東西出來不知道別人會怎麼想;三方面覺得很有成就感,畢竟是自己的心血,而且幾位合作的編輯、美術、攝影都非常地用心。我很喜歡這本書最後的樣子,所以還滿以它為榮的。其實也沒什麼了不起的。在這個時代,出書是一件太簡單的事情了。

問:所以出書有符合老師高中時期對寫作、出版的想像嗎?

答:高中時期的想像是非常模糊的,後來才一步一步具體起來。

例如說我們高中時有個刊物叫「聯合文學」,它的版型一頁打三欄,內文的明體字跟報紙不一樣。我會有一種很具體的想像,有一天我的文章登在聯合文學上面,用那種字體排出來。後來這事情真的發生了。我學姊那時當編輯跟我邀稿,在聯合文學上寫稿是我高中時期的夢想,但當它一旦成真了,自己就知道是怎麼一回事,便不會如此大驚小怪了。

我父親曾同我說:「你不可能取悅所有人。要讓人稱讚你很簡單,只要稍微用一點辦法,就能讓人喜歡你、尊敬你,甚至崇拜你;難的是讓你在乎的人在乎你。」沒有錯,這的確是難得多。我的文章曾登在聯合文學上面,後來在中國時報的人間副刊──我年少時仰望的、閃閃發光的空間──寫了一年的專欄。在過程中我也知道了那是怎麼一回事。當我可以出書的時候,就知道原來出書也是如此,心情其實還滿平靜的。

當然我會關心別人如何看待我的文字,我還沒有辦法不在乎別人的看法、不假外求地尋求內心的滿足或是自我肯定。一句無心的批評會重傷你許久,一百句稱讚都比不上一句批評,這是人之常情。我不可能讓每個人都滿意,那我是不是能讓我在乎的人在乎呢?或者,有哪些事是我真正該在乎的呢?那要慢慢學,我也在學。

問:請問老師的人生目標為何?

答:我這輩子從沒做過生涯規劃。我的運氣還不錯,一路走來都碰到願意幫助我的人,也一直有機會讓我做我覺得還不錯的事情。我總是相信要隨時做好準備,機會來的時候才能把握。但過於長期的推演和盤算,未必有辦法支應真正預料外的狀況──有些事情或許可以,但那只是很有限的一部分。

高中的時候我相信我會變成一個很有名的人,相信我會寫出很厲害的文章,會變成一個大作家,模模糊糊地我這樣子想像,那時我相信自己是很有才華的人。但當我認識了我的同學們之後,那些幻想就破滅了。我發現這世上有比我更有才華的人,而且還不只是一、兩個。所以從非常臭屁的姿態轉變成非常自卑的狀態。慢慢地高二、高三把自己的心態轉換過來,到高三心情平和一點了。人到高三會覺得自己已經很老了,看看小學弟小學妹,有曾經滄海之感。現在想想,那時也不過十七歲嘛。慢慢地,人生觀會比較積極,相信大學生涯會有比現在更自由、更成熟、更多的機會與可能性,會期待自己比現在更明亮,但也要逼自己進到理想的學校。

那時候的對未來的想法很模糊。我選了文組,因為我很清楚我沒有辦法處理物理、化學──就像有人沒有辦法背地理、歷史──數學還勉強有希望。其實從小家裡就訂「牛頓」雜誌,我對天文、物理、自然科學始終有一點興趣,但變成課本就沒辦法了,所以我讀文組。最後商科也不想讀,就想讀文學院──這是很清楚的感覺,我就是想讀文學院、想讀外文系。

那時覺得,我要一輩子做跟文字有關的事。因為校刊社兩年的經驗,讓我對文字、對寫作有種近乎神聖的感覺。當時我們的朋友都是這樣,對於「寫」這個動詞有非常尊敬、非常在乎,幾乎是信仰的一種情感,我們相信我們會不停地寫下去。雖然後來並不是這樣──我多少還在寫,當年的朋友很多人都不寫了。那時我相信,我會一直寫下去,會讀很多很多的書,因為我還有很多時間;我一定會做出一番大事,雖然不知道是什麼,讀了很多書大概就會知道了,因為現在要聯考,沒辦法想這些,上了大學就知道要讀什麼書了。

一直都是這樣的心情。我大學四年還是覺得自己要讀一些該讀的書,也的確讀了一點點的書。外文系雖然沒考上,也還是去修了幾門課。我一直有種「沒讀書」的焦慮,那種焦慮,大概到快要三十歲的時候才慢慢淡掉。讀書第一個是要有興趣,第二個是對自己有用。後來慢慢地年紀比較大了,自己在別人眼裡也慢慢有了個樣子,比較有自信,不會為了要表現自己去讀一些不必要的東西。二來很清楚自己不會再回到學院裡面去了,可以按照自己的興趣看我要看的書了。

寫倒是一直在寫,但當然比起我當年的想像還差得很遠。所以當我可以選擇的時候,我不喜歡用「作家」這個頭銜。因為什麼事情冠上「家」,都不是開玩笑的,畫家、書法家、企業家……我還遠遠不到「家」的程度。我當然知道我寫文章還算通順,但是我想還是差得有點遠,這不是客氣話。

總之曾經模模糊糊地覺得自己可以闖出一番大事業,成為一個厲害的大作家,但具體的厲害是什麼,當時的自己也不太清楚。

問:請老師談談對未來的期許。

答:今年二○一○年,我已經三十九歲了,我不能再說空話、大話,或自欺欺人的話。對未來的期許,我希望能更有效率地寫作,生產一些比較紮實、自己比較滿意的文字,接近一個以寫作為常業的狀態,我希望今年能慢慢做到這一點。我希望提醒自己:不要好為人師、不要打落水狗、不要柿子撿軟的吃。每一樣都不是那麼簡單,但是我希望自己能慢慢做到。


採訪:邱琬庭、何嘉歡、梁秋屏、黃子齡
整理:陳筱茜、陳品君、邱琬庭、何嘉歡、簡璟、梁秋屏、黃子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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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世芳2017年迄今的部落格,2021年遷至方格子。包括音樂文字、廣播節目側寫、隨筆、食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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