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為黃崇凱小說輯《靴子腿》作序。書已上市,可參考這裡。 那是哪一年的事情?為了辦活動,我到中部的C城去勘查場地。那是一間剛開張沒幾個月,極為富麗堂皇的夜店,孤聳在城郊的十字路口。中央的舞池挑高四層樓,駐唱歌手的舞台背景是整片順著石砌牆面流下的瀑布,燈光斜斜打在上面,馬上散發出極盡頹廢的時尚氣味。裝潢用的都是時髦的深紅深藍色系,走道和階梯邊亮著一束束細心安排的小小聚光燈,把精心打扮的紅男綠女照得很有劇場感,彷彿大家都走進了好萊塢電影裡的高級賭場。朋友告訴我:那間夜店生意始終很好,老闆很有辦法,包廂裡經常有熱情捧場的道上弟兄,和喝得滿臉通紅的警界長官。
彼處不只門面漂亮,音響系統也花了大錢,低頻深沈而不含糊,高頻清脆而不刺耳,即使在極大音量仍然層次分明、游刃有餘,想來不單砸下許多銀兩,還得有專家細心指導,纔能整治出那樣的氣勢。台北那些live house,和C城這兒一比,都不免顯得寒磣了。
然而儘管裝潢、燈光、音響都很到位,人客的模樣也挺體面,彼處的音樂卻不免令我失望:那兒有不只一組駐唱歌手,按日輪流獻唱,唱的不外乎全台灣酒吧歌手都膩味熟爛倒背如流的那些歌:4 Non Blondes的"What's Up"(1992年帶點『另類風』的女子搖滾名作,就是副歌反覆唱『Hey hey hey…I say hey, what's going on?』的那首,原版其實還不賴,不知為何我們的做場歌手總會表演過度,把它唱成咬牙切齒的哭調仔,或者抬頭挺胸激昂亢奮的軍歌)、Joan Jett的"I Hate Myself For Loving You"(1988年排行金曲,做場歌手的翻唱版好像永遠抓不到原版破罐破摔的骯髒勁兒,結果就像威士忌偷偷被換成了黑麥汁,喝再多也high不起來)、還有比較新的,Gwen Stefani的"Hollaback Girl"(歌名好像被翻成『哈啦美眉』?這樣算起來,那該是2005或2006年,這首舞曲橫掃全球,奪獎無數。這歌乍看白痴無腦,卻是歌者有意為之,真正厲害的是那義無反顧的挑釁氣勢。這部份總是被做場歌手徹底忽略,於是只能變成貨真價實的白痴無腦)。
駐唱歌手不在舞台上的時候,駐場DJ負責播歌。老實說,DJ的音樂品味也就那麼回事,幾乎都是「懂疵懂疵」的「廣嗨」和「台嗨」(即港產、土產的『搖頭歌』),舞場那耗資不知多少萬的超重低音放起來,每個「懂疵」都震得你從腳底麻到頭頂。
可惜我不懂跳舞,駐場樂團第二個set唱完,DJ再度「懂疵懂疵」的時候,場內愈來愈熱鬧,大家愈來愈high,我卻頭痛起來,只好匆匆告辭。
正式辦活動那天傍晚,我提早到那兒協調各項雜務。事情安排妥當,一時沒事,營業時間也還沒到。工讀生啟動空調,慢吞吞拖好地,排好桌椅,一桌桌擺上當日促銷酒牌和煙灰缸。就在這時候,駐場DJ來了。他一言不發,沒跟任何人打招呼。天色已暗,舞場一片漆黑,他走到櫃檯後,摸摸弄弄,點亮幾排燈,提供最低限度的照明,然後默默走到DJ台,坐下。那是全店中央正對音響系統的「黃金位置」。他從包裡摸出一片CD,餵進機器,按下PLAY,扭大音量,然後點亮一支菸,深吸一口,往後躺倒,閉上雙眼。鍵琴、貝斯和鼓從那極之厲害的音響系統流洩而出:
哈囉?有人在嗎?
點頭示意,若你聽得見
有人在家嗎?......
沒有疼痛,你正遠去
遙遙一艘船在海平線冒著煙
你正乘浪而歸
你的唇在動,你說什麼我卻聽不見
小時候,我發過一場高燒
雙手腫得像兩只汽球
現在那種感覺又回來了
我沒法解釋,你不會了解
這不該是我的模樣......
小時候,我曾驚鴻一瞥
那是什麼,從我眼角掠過
回頭望去,它已消失
再也無法觸及
孩子長大,夢已走遠
曾幾何時,我已放心麻痺自己......
摧枯拉朽的電吉他揚起,像一陣狂風,掃過所有瑣屑的俗麗的朝生暮死的物事。這C城的夜店,倏然幻化成一座聖殿,籠罩著史詩的光芒,凝止在翻騰的樂符之中。
是的我知道這首歌 ── "Comfortably Numb",出自英國前衛搖滾樂團Pink Floyd的雙專輯鉅作《The Wall》(1979)。吉他手David Gilmour簡直朝聞之夕死可矣的獨奏,屢被譽為「搖滾史最偉大吉他solo」。這專輯名滿天下,然而它太悲壯、太沈重,實在不能常聽。我做夢也沒有想到竟會在彼處與它重逢。
駐場DJ靜靜吸著菸,把整張《The Wall》放完,正是開始營業的時間。他換播一張「懂疵」迎接第一批來客,依舊不發一語,面容沈靜,像入世修行的高僧。
我終究沒有找他攀談。事隔多時,漸漸連他的臉孔亦不復記憶,只記得他在Pink Floyd的音浪中仰躺吸菸的模樣。前兩年,C城大舉掃蕩夜店,聽說那間孤聳城郊的舞場亦已歇業。我想,應該是不會再遇到他了。
這幾天讀年輕作家黃蟲的小說輯,每篇都以一首歌命名,埋著與那首歌呼應的情節。黃蟲對過往的流行歌曲用情很深,於是讀著讀著,腦中也自動播起背景音樂。我猜,黃蟲大概是不認識那位C城DJ的,然而讀完這幾十則小說,竟也彷若補完了當年那DJ的故事。闔上書稿,回想那夜神奇的一幕,或許那駐場DJ,現在仍在哪間Pub打工,依舊習慣早到,為自己放一張Pink Floyd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