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近也開始打算要放棄Fat-positive這個議題。由於篇幅可能比較長,所以我用沙漏型的寫法來表達我為什麼現在放棄Fat-positive的議題。
我先說結論好了。其實這個社會要反肥胖歧視,勢必是要像第一波女權一樣,是需要靠激烈手段去爭取胖女人的權利。事實上各種反歧視的運動一開始確實是要流血流汗用激烈方式爭取這個群體的權利,例如早些年前,女權為了爭取投票等公民權利,而在郵箱放炸彈、絕食抗議、帶著抗議旗幟跑到塞馬場抗議;而在更早之前,黑人在爭取權利的時候,甚至不惜武裝鬥爭,這些都是各種人權運動一開始會有的情況。
然而問題是,在當前社會甚至連胖女人都覺得為胖女爭取權利是小題大做,甚至談一下還會生氣,那麼這個運動說到底該怎麼爭,都是問題。因為連胖女都不覺得自己被歧視是一回事,那要如何解決胖女長期被歧視的問題。
除了胖女本身對待Fat-positive的態度過於消極外,資本主義將人的身材統一化,以達成服裝產業以及各種空間與用具標準化,吸引更多產業以這種標準尺寸進行生產,就好比Gogoro試圖要用自己的標準去規劃所有的電瓶車的電池一樣。
而與此同時,資本主義為了要統一所有產業的尺寸,他們也發明了很多關於身體的恐懼,讓人們的身體進行標準規範,甚至以S碼為榮,而導致了人們的身體焦慮。這也是資本主義如何影響當代人類外型與身體價值觀的闡現。
從性別方面來說,也因為資本家大多是男性,所以他們對於女人的身材就比較苛刻,並且反而不是那麼在乎男人的身材。也因此,當男性資本家說“連吃都管不好還能控制什麼”,這句話本身指射的對象並不是所有胖子,而是只有肥胖女性,因為作為資本家的男性他們相較男性更在意女人的身材,因此這種規訓往往只規訓女人而不規訓男人。
英國2014年的一項研究發現,在學歷、社會經驗等其它條件相同的情況下,比起一般體重的女性,肥胖女性獲得的工作機會更少且工資更低——她們更容易從事保姆、護理之類的體力勞動,超過標準體重6公斤就會比其他女性每年少賺9000美元,特別肥胖的每年少賺19000美元。但是,肥胖男性和一般男性的職場待遇差不多,收入也差不多。
由此可知,外貌規訓本身就是針對女人的,但是目前的女權卻沒有一個人會針對這個部分進行批評,甚至當MRA嘲笑“支持女權的女人都是胖醜女”時,還極力表示自己很美身材很好而沒有要指出這句話本身的問題,我覺得有點心酸。
從女權上來說,網路上很多MRA常常嘲笑女權都是胖醜女,但是女權有幫胖醜女說什麼嗎?沒有啊,還不是拿“健康”當理由說胖女要減肥,以及一直說“自己很瘦、很美,我們不胖不醜”,那這種直接把胖醜的女生拒於門外的行為究竟真的有接住所有女性嗎?說到底其實連女權都沒有接住胖女。
我覺得很多女權為了證明“不是女權都是胖醜女”這件事情本身就是很奇怪的事情,這樣除了表示真正的胖醜女沒資格支持女權以外,再怎麼證明自己纖細好看也依然改變不了MRA只是要讓妳生氣這件事而已。
而且說真的,其實被說是胖醜女是很糟糕的事情嗎?像國外從六○年代開始就發展出“fat-positive feminism”,並且很努力的在洗刷女性胖體在性別議題中的劣勢位置,但是感覺上好像無論是性平仙子還是基進女權好像都沒有特別想要為女性胖體說些什麼,還會計較無腦的MRA說女權都是胖醜女支持的,讓我覺得相當遺憾。
另外讓我覺得費解的是,即使台灣真的有發展出“fat-positive”運動,但是這種運動也多半是表達“胖女也能很性感,讓人慾望”,或者是用溫柔的方式表達胖女的困難,那說到底這種運動真的有提升女性整體權利嗎?好像也沒有。
所以講了這麼多,這跟我不再支持Fat-positive有什麼關係?我的想法是,即使現在已經發展出跨女可以依照自我認同選擇更衣室,以及發展出無性別廁所,性別的問題究竟真的有更廣泛的觸及到各個層面嗎?我覺得沒有。因為直到現在女人還是要因為肥胖就要受到社會上的廣泛歧視,甚至連女人(以及胖女人)都會覺得提出這種事情是自己不長進,那麼即使我談了這個議題又有什麼用?最終都是我自己一個人討論這個問題,並且被指責是不長進的自怨自哀。
說真的我不想減肥嗎?老實說,如果這個社會不要那麼崇尚瘦的文化我當然會選擇減肥,但是問題是,現在的社會幾乎是“只要你不瘦下來,你就不可以有跟其他人一樣的權利”,而這麼赤裸裸的歧視卻沒有任何一個人覺得這是歧視,並且也沒有有系統的想要去進行抗爭,這對我來說,這太孤獨了,我一個人是沒辦法反抗的。
所以如果日後有規劃,我大概還是會選擇減肥吧?如果這個世界,只要不瘦下來就背負了整個社會的原罪,覺得胖就是不上進所以沒有資格擁有跟其他人一樣的社會權利,甚至我必須要因為整個社會對我的偏見歧視以及暴力而承認這個社會的歧視是正確的,那麼我們就承認這些暴力才是正確的吧!反正全世界也沒有人會救我們,我們如果沒有試圖去累積能量,並且將這些能量發送給更多的人,那麼我們也就無法再拯救更多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