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詩恩與莫爾亞專案負責曼黛廣告案一事,就在路詩恩那場心不在焉的會議中成了定局。
值得恭喜的是,這件案子已全權委由他們兩個人負責,不需要再經過一個接一個的業務部及創意部的討論會議來決定該怎麼做,也不必接受業務與創意總監的其它工作指派及要求。
總之,在接下來的短短七天裡,他們兩人只要專心的搞定這個案子即可,公司等於是變相的賦予他們兩個人最高決策權。
路詩恩又不是第一天在廣告業混,自然知道高層把這麼大一件案子交由她和莫爾亞兩個人全權處理的同時,必定也有失敗時所要他們付出的代價。
而這個代價究竟是什麼呢?江峻避而不談,莫爾亞笑而不語,她很想知道,卻沒有人打算告訴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