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或小說裡常可以看到如下的劇情:好友或兄弟姐妹同時愛上一個人,想互相讓給對方或因此破壞感情,也有情敵互相請求另一方退讓。這種劇情總讓我覺得真無聊,一些想法不吐不快。
愛情這東西可轉讓嗎?感情是雙方的事,不是說誰讓誰就成的;比如說甲乙兩人同時愛上A,甲要讓給乙,有沒問問A願不願意?他是人耶,又不是禮物可以互相贈送或轉讓,如果A愛的是甲呢?他能不能接受乙,也許嘗試接受了以後,甲會不會成為兩人心中的陰影?如果A愛的是丙呢,那兩個傻瓜讓來讓去幹什麼?決定權在A,而不是旁人能替他做主的。
還有就是一方惡狠狠的說:只要沒有你,他就是我的,你要退出不要跟我搶!我覺得這種人太天真太幼稚,說這種話的人往往是A不愛的人,沒有了乙方,也許還有丙、丁,A不愛就是不愛你,要想辦法去贏得A的心,而不是去威脅他的追求者。
說倒底,決定權是在A手中,沒有什麼讓不讓退不退出,如果兩個人真心相愛,管他親人朋友,感情是兩個人的事,只要男未婚女未嫁,沒必要因為愛一個人而覺得對不起誰,因為感情沒道理可說,緣份更奇妙,誰都沒權力替別人的感情作決定。有句話說的好:強摘的果子不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