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車禍層出不窮,最常看見的是騎機車通過欲停止的車前面,算好時機假摔,遇到這種情形該如何處理呢?以下就「獨/抓到了!台中碰瓷男落網 藉假車禍詐3600元警法辦」說明法律問題。
台中市區在本月陸續傳出有歹徒利用「碰瓷」假車禍的方式,向民眾詐財,有網友將行車記錄器影片發布到網路,提醒市民注意。其中發生的16日的巫姓被害人表示,當時黃稱眼鏡壞掉,需要修理,他當場給黃3600元,事後不願追究,但擔心有其他人被害,所以出面報案。(引聯合報
https://ppt.cc/fW9w4x)
歹徒試圖製造自己是被害者情境,讓被害者誤以為真的撞到歹徒,歹徒藉此機會向被害人索求款項,若被害者不願意,則威脅「報警」、「要給你好看」等等言語威脅,除了涉及刑法339條詐欺罪外,若恐嚇的行為已經讓被害者心生畏懼,則涉及刑法305條恐嚇罪。所以,將來遇到這種情形,報警就對了!
以上出處均為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版權所有
駿騰法律事務所 江曉俊律師 關心您
服務電話: (03)461-0171
line id: 0978628231
微信: lawlaw11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