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是每個月固定開銷,從金錢的角度考慮,固定開銷愈低愈好,但從安全的角度考慮,房租可能就不是愈便宜愈好,因為生命最珍貴。此外,某方面來說,隱私也是人身安全的一種,如果房東曾經未經你同意擅自進屋,無論是進到公共空間或私人房間,這也是一種危險訊號。
哪些房子再便宜我也不會租?乾麵小姐整理屬於自己的清單和大家分享。
1. 電線外露且雜亂無章
電線外露且雜亂無章,顯示房東可能為了省錢,找的水電師傅做事不確實,有安全隱患。
2. 房子經常跳電
以前租過一間房子,一層明明只有兩間,卻很容易跳電。跳電可能表示房東電線數十年未更換,電線太細不符合現今的電器容量。
或者,可能是房東租給太多人,電器使用量超過電線負載。另外,也可能是房子不可開伙,但大家租過房子就知道,很多人都會買個電火鍋等電器用品來開伙,這些電器用品通常屬於高功率,也就容易引起跳電。
請不要以為跳電把閘刀開關扳回去就可以了,因為閘刀開關可能失靈,萬一有一天,電力不堪負荷,閘刀開關卻沒反應,可能引發失火危機。
3. 有窗戶但鐵窗鎖死
新聞報導中,常可看到因鐵窗鎖死而逃生不及的憾事,像是去年(2020)5月,高醫前院長賴文德女兒、女婿和三名幼子一家五口葬身火窟
事件,顯示即顯示鐵窗是阻礙逃生的原因之一。
而若鐵窗有鑰匙可打開,請記得定期測試,不要放到鑰匙生鏽不能用。
4. 公寓樓梯加裝鐵門
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16條2項,住戶不得於樓梯間設置門扇,但偶爾瀏覽租屋網,會看到住在頂樓的房東,在四樓或五樓加裝鐵門,美其名為防範宵小,實則不願讓同棟其他住戶到頂樓。但裝設鐵門,其實是阻礙自家逃生安全。
內政部消防署曾指出,火災發生時,應以向下逃生為原則;但人緊張時容易慌亂,往下跑的過程,鐵門會形成巨大逃生障礙。
5. 房東沒有隱私權觀念
常遇到房東認為,房子出租後自己仍有權利隨時進出公共空間,尤以分租雅房最常見。其實照理來說,房子既已出租,無論整層租或一間一間租,房東都不應該擅自進來,哪怕只進到公共空間也會侵犯隱私。
許多房東會在未告知現有住戶的情況下,帶陌生人到家中看屋,導致陽台晾的衣服一覽無遺。
6. 房東宣稱大門或公共空間有裝監視器很安全
或許有人覺得這樣很安全,但我總覺得會有一雙眼睛在你不知道的角落盯著你的一舉一動,光想像就不舒服。
(封面圖片來源/pexels_Eva Elija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