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者很多,可是往往很多時候,就是因爲選擇太多了,所以不知道如何選擇。前天和朋友一起聊天,朋友也知道我這個“惹桃花”的體質的,我們聊了很久。朋友說,你被上一任傷害太深了,心中很不甘,還想找更好的,現在雖然有追求者,可是都看不上,甚至,把別人當成備胎。她說,如果是這種心態,那麽不要給別人任何希望。不想愛,就不要傷害別人。要愛,就要用心對待,不要吃著碗裏的看著鍋裏的。
朋友的話,的的確確點到了我的痛處,誰不想要找更好的,可是這麽多年過去了,還是沒有找到。
初戀的故事,以前也寫過了,我們認識了六年,我等了他六年,結果卻因爲第三者的介入,讓我們這個所謂的“三角戀”告終,沒有了愛情,也沒有友情。
第二個就是前任,不得不説,我曾經真的以爲,他是我最後的選擇了,然而,現實一次又一次打臉,還記得他一開始就説,我就看上你了,我想要跟你共度餘生。可是沒多久,本性就顯露了,天天對我兇,然後冷暴力。後來,是我提出的分手,然而他沒死心,不斷打聽我的消息。
之後遇上的都是要騙錢,騙感情,沒多久就沒戲了。
不過這些經歷讓我明白,我自己要的是什麽,朋友的這句話也點醒我了,本來我是打算沒存到200萬,我絕不脫單的,可是現在我覺得,其實追求財富自由和愛情沒有衝突,現在只要確定了是他,我就不會動搖了。問題是,現在追求者很多,我該如何選擇?選擇很難,不選擇也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