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相愛的理由不只一個那麼分手的理由也不會只有一個,倘若自以為可以選擇要跟誰相愛,根本只是自我的幻想。先不談我們與誰相遇完全是看機緣,光是我們為何會在第一時間受某人吸引就已經是個謎團了。這種事的掌控權幾乎不在自己手裡。
如果你愛上一個女人——你會歡心地替她添上一千個優點……最後她會被你捧上天去,彷彿從人間落入天堂那般美好,你不認得她,但你知道她終會屬於你。一旦陷入愛戀,即使是智商180的人也無法看清事情的真實面貌。反而會低估自己的素質,並過份高估愛人的最低限度。希望和恐懼立刻染上浪漫的色彩,且毫無規則。
即使如此,我們對於愛情,仍舊所知有限。無論熱戀時愛得多麼記憶深刻,到分手後就未必還是如此動人了。熱戀時的遺忘,看似風花雪月的浪漫;分手後的失理,卻是非常嚴肅悲傷的課題。 「請妳記得我,不是平常時的我,是跟妳在一起時幸福的我,一旦妳不在了,還有誰能記得那麼幸福的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