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風力發電-台灣離岸風電海工船舶市場狀況與供需

2021/11/08閱讀時間約 7 分鐘

前言

台灣離岸風場開發至今,已由示範獎勵計畫階段(第一階段)發展至目前的潛力場址(第二階段),接下來還有今年七月即將公布的區塊開發(第三階段),顯示政府推動再生能源的企圖與決心。其中亦包含產業關聯的政策,希望在地廠商能夠多投入相關產業,讓這項新興的綠能產業在台灣發光發熱,除了發展相關技術外,也能創造就業機會。
相關產業可以說種類繁多,由設計開發階段的環境影響評估的工程顧問業、製造階段的鋼構生產及風機零組件產業、運送安裝的海事工程產業到後期的運轉維護中的服務產業,其中海工船舶在各階段中都扮演重要的角色,各式船舶都提供各種海上服務與功能,讓離岸風場順利建設及運轉。

離岸風電海工船舶種類

因應離岸風場開發的需求如風場調查、整理、施工與運維等階段,而有不同種類的離岸風電海工船舶來完成;以探測期為例,海洋地質探勘船可協助掌握土質結構與海底地形分析,又以施工期為例,拋石船可預先減低海流或波浪對於水下基礎的侵蝕,使離岸風力機的海底基礎不因海流與海浪沖刷而削減壽命。
當風場開發商開展其專案時,船舶的調度安排,即為首要工作之一,因海事工程易受自然天候因素影響,僅能在特定的風速與波浪條件下作業,且船舶尚需仰賴專業的船長與船員方能駕駛與操作,動員費用極其可觀,因此鑒於降低開發成本的考量,海工船舶的調度與工作分派極為重要。
常見的離岸風電工作船舶大致可區分為探勘、安裝、運輸與支援四類,探勘類船舶如海底地形探勘船(Geophysical survey vessel)與海床鑽探調查船(Submarine drilling survey vessel),此類船舶在透過地球物理調查,瞭解海床情形與地質條件,協助風場開發商決定適當的基樁深度與型式,為確保開發場域調查完整,船舶需有足夠的甲板空間以容納側掃聲納、多聲束測深系統、地層剖面儀、動態定位系統與鑽探機具等設備。安裝水下基礎、塔架、葉片等組件與鋪設海纜則需借重如起重船(Heavy lift vessel)與佈纜船(Cable installation vessel),起重船主要用於大型組件的裝卸,而佈纜船於船上設有專門的電纜艙,便於裝載各種不同規格的電纜,多會搭配水下遙控載具(Remotely operated vehicle, ROV)或犁埋機(Cable plough)以執行挖溝與鋪埋海纜。運輸類船舶如自升式起重平台船(Jack Up Installation Vessel)、駁船(Barge)與人員運輸船(Crew Transportation Vessel, CTV),其用以運送水下基礎、塔架、葉片等組件與運載施工或修護人員,其中自升式起重平台船兼具運輸與安裝功能,適合土質堅硬或水域較深之場域,當其抵達預定設置風力機的位置,可使支撐腳頂升,平台完全離開海面後,組件即可於平穩的作業平台上安裝而不受海浪影響。在離岸風場進入運維階段後,自升式起重平台船亦可承載維修風力機的機組與備品,避免風力機組件於駁運時產生額外的碰撞風險;相較自升式起重平台船,駁船及人員運輸船的排水量較淺,前者於施工船舶旁接力傳遞風力機組件,而後者則可將住宿於船上之作業人員安全送至施工或維修場域。拖船與警戒船等支援類船舶則扮演輔助角色,有時裝載風力機組件的駁船可能不具備推進能力,拖船即可成為駁船的主要動力來源,亦協助其定位,而警戒船則可確保其他海上交通工具不會無意中闖入危險的施工區域。

目前台灣海工船舶市場狀況與供需

目前在台灣海域施工的風電船舶以外籍輪為主,舉凡風機安裝船、佈纜船與打樁船均為外籍輪,這些外輪申請來台後,施工完畢必須離開台灣,並未留下相關技術,純粹賺完錢就離開。
因我國法規要求,即使外籍輪來台都必須入級CR,導致近兩年來入級CR風電工作船數量大增,108年CR現成船共62艘,109年增為132艘,110年至今共154艘(增加22艘),尚有37艘準備入級。拖船由原54艘增加為86艘;駁船則由原18艘增加為19艘。多數船為外籍船來台進行離岸風電工作,本土投資船舶很少,國內建造的更少。雖船舶需求增加,供給也增加,但國造數量非常低(因成本高),加上本土化政策並未鼓勵國船國造,導致本土海工船舶業者不願在國內造船廠下單訂船。
國籍輪目前暫有航業法保護,即我國港口對港口以及港口至風場的運輸屬於國內運輸,需使用國籍船,若國籍船不足才能申請外籍船來台進行國內運輸工作。但風場開發商與外籍施工廠商常藉由運輸兼施工的船舶進行國內運輸工作,或是以規格不符需求等理由不使用國籍船,明顯是以技術或工法排除國籍輪。
目前國籍船東也在風場開發商的鼓勵與協助之下投資相關海工船舶,計有沃旭能源宣布簽署合約租用五艘人員運輸船(CTV),組成台灣籍CTV船隊,這五艘人員運輸船是分別由三家公司持有及營運,包括東方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台灣海事營造公司宏華營造的全資子公司)、峰達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大統海運股份有限公司與新加坡PSA國際港務集團合資公司)、以及德國OPUS MARINE和台灣夥伴成立的合資企業。另達德能源公司(Wpd) 與風場維運合作夥伴德唯特公司及風盛航運公司響應國造政策,委託龍德造船公司打造 CTV(風盛一號),此CTV是首艘由開發商主動打造的人員運輸船(CTV)。另外台英風能公司(CWIND Taiwan)與港務港勤公司(TIPM)也投資多艘CTV投入風場建設及運維工作。最近,裕民航運公司宣布與丹麥商World Marine Offshore A/S(WMO)達成合資協議,成立裕民風能航運公司(簡稱裕民風能),同步進行購船與造船計畫,初期聚焦離岸風電海事工程運輸與維修等風電船藍海市場。2月購入二艘本國籍高效耐浪型CTV現成船,並簽訂光船租約投入台灣風場工作,未來將併入裕民風能。裕民預計第四季再購入二艘同型CTV現成船,還有二艘新造船計畫,預計明年第二季陸續交船,裕民風能持有CTV船均已簽訂租船合約。另外保時嘉里(POSH Kerry)也在台灣展開多項海工船業務。
關於較大船型,例如運維作業船SOV或水下支援船則有東方風能公司引進的東方建設號以及沃旭能源日與台灣大三商航運公司簽訂 15 年船舶租約,由大三商航運負責為「大彰化離岸風場」打造全球第一艘台灣籍運維作業船 (SOV)。另外本公司的轉投資企業-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亦下單訂造全迴轉式浮吊船GREEN JADE號,預計2023年開始投入營運,這是一艘國人自行設計建造及營運的大型工作船,將為台灣離岸風電海事工程創造新的一頁。
國內台船公司拖駁船隊轄下有5200匹馬力拖船兩艘以及140米長大型駁船一艘與50米長駁船一艘,均已投入離岸風場運輸與建設工作,為我國離岸風場建設盡一份心力。

海工船舶之前景與未來

因應我國離岸風場開發需求,每年約有三個風場會進行建設工作,各風場依其工法的不同需要各式船舶進行探勘、打樁、運輸、安裝、佈纜、運維、警戒等工作,估計至少需要十多艘各式海工船舶來配合。國內船東應掌握此一投資機會,除輔助船機外,主要建設船機(浮吊船、風機安裝船、佈纜船等)也是可以投資的標的。
目前風場建設多由外籍船擔任主要工作,政府希望國籍船東能多投資船舶,將國內海工船舶船隊建設起來,建構本土船隊並形成海工服務產業鏈。但民間業者多希望能有低利貸款、銀行保證及保障國籍船優先取得工作等配套措施,才具有投資的吸引力。另外,擴大船員來源、碼頭停靠優惠、技術轉移以及開放外籍船員等也是國籍船東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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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造船工程與海洋工程是傳統又現代的產業,在台灣已發展超過100年。台灣是個海洋國家,也是個海運大國,近年來又發展離岸風力發電產業,船舶便成重中之重!希望這些文章可以引起大家的關注與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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